結婚後拆遷,現在要離婚了,財產怎麼分

2021-07-17 02:12:02 字數 3048 閱讀 4910

1樓:終日錯錯睡夢間

一般情況下婚前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後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稱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財產主要包括下列財產:

(一)夫妻雙方或一方工資、獎金、津貼及其他工資性收入;

(二)夫妻雙方或一方生產、經營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雙方或一方通過其智慧財產權獲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夫妻雙方或一方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主要是指: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夫妻對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和支配權,這裡的有平等的處理權和支配權有兩層含義,第一層含義是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第二層含義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婚姻法中規定婚前財產屬夫妻之一方所有,相關規定如下: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引者注:此處十

七、十八條即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多數情況屬共有,婚前財產及其它一些符合條件的屬一方所有)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法律的規定,只有過錯方有上述法定情節,無過錯方提起賠償請求,法院才可能會支援。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要離婚,是對夫妻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而不是得到補助。按人口得房面積和拆遷補償款的,則是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3樓:任俊弼

有可能,但不見得是平分。能爭取多少要看你們律師是否給力。

4樓:匿名使用者

★天津李律師(專業離婚律師):

如果離婚的話,補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應按拆遷政策進行分割房產和補償款,夫妻共有財產一般平均分割。律師應該深知當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條的堆砌,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案。

李律師認為:無償提供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辦理離婚案件應當以案結事了、不留隱患為目標。

結婚後房屋拆遷屬於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5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一方房產婚後拆遷安置 安置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拆遷條例產權調換的規定,取得的安置房產權,是對婚前房產的補償,或者說是前一物權的權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的轉換形式。

但是目前在對公民私有房屋拆遷時,拆遷部門會對被拆遷房給予現金形式或房產形式進行補償,但補償的房產可能會超出原房屋面積,對超出的面積如何認定的問題。應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積是對原住房的等值補償,則該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個人財產,如果超出面積要求的原房主購買,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不能全部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應視為雙方對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財產使之增值,增值部分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夫妻一方,在拆遷安置的產權證上寫上夫妻雙方的名字,那麼,這個房產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

如果是婚前個人承租的公房,婚後獲得的拆遷安置承租人的房產和補償款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說,此時要區分是等值還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區分增值的具體情況,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財產使之增值,那麼對該增值部分就應該按共有處理。

綜上,婚前個人房產,婚後拆遷安置,補償安置房在等值範圍內原則上屬於個人財產。對以夫妻共有財產購買的超過原等值的部分,原則上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所謂等值,應作擴大理解,可以理解為包括一方婚前個人財產的增值部分,因為該增值部分與另一方沒有關係,根據物權延伸規則,應當屬於一方個人財產。我們應當明確,等值,等的是離婚該房產的價值,包括該房產的自然增值,而不是結婚時的價值。

新婚姻法 拆遷按人頭分如果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10

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房子本身是否是婚後購買,還是婚前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前一方所有,而且能出內示有效的證明。那麼房容屋不被算入雙方共同財產。

但因為女方有子女要撫養,可以向男方請求補償。新婚姻法裡並沒有指明其子女必須是雙方親生子女。所以關於這個要看法院如何判決了。

要提醒的是如果現在協議離婚而房屋不算做共同財產。可能補償款就只有15w,因為補償款的性質,而離婚後你哥哥是一個人居住。也就是只需要對你哥哥一個人做出補償。

當然只要沒有人去告發很可能還是按3個人的補償,可女方是否會願意呢。

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沒有出新婚姻法,只是新的司法解釋。其次,這個屬於共同財產。新司法解釋並沒有涉及到拆遷房屋安置問題,按照以前標準執行!

8樓:易書科技

離婚時bai,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du一般均等分割,個人財zhi產不dao

予分割。

《婚姻法》內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容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爸媽離婚後房子寫給我媽了現在要拆遷但宅基證在我爸那裡我媽能拿到

你這個問題回答起來簡單,但操作上比較麻煩,建議你找村裡說得起話的人組織調解解決吧。根據你的描述,你爸媽離婚的時候是雙方達成一致的協議離婚,還是法院經過財產判決離的婚?不管是屬於哪一種,離完婚應當儘快通過法律程式辦理財產過戶等一些手續,如果因某些原因沒有及時辦理的話,問題也不大,因為當時離婚的時候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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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妻子給丈母孃家的錢,現在要離婚了,錢怎麼才能要回來,沒欠條,對方也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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