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律達人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具體需要了解案件詳細情況才可能給你專業的意見,如需要法律幫助,可以直接致電諮詢(如遇本人繁忙可請稍後再撥)或者最好攜帶相關資料來律所與我當面約談。
2樓:上海金新剛律師
借貸關係,債權人在還款期後幾個月被判刑入獄?如果你是債務人,並且有債權人銀行賬戶的話,你可以將相應的借款打到他名下的銀行賬戶,同時在打款的備註欄明確:歸還某年某月某日的借款多少元。
然後把這個打款憑證保留即可。一旦對方出獄找你要錢的話,你可以據此證明你已經實際還錢。如果不清楚的話,那想辦法聯絡上這個債權人的家屬,讓債權人的家屬帶話進監獄,有關你的借款如何處理。
然後根據債權人的說法再考慮如何還款。如果也聯絡不上債權人的家屬,那就只能等了。
3樓:冀翰海
一般入獄之前,會有**審理的階段,這時你可以提交借條給法院,法院會從被判人的個人財產中扣除給你。
如果審理已經完畢,被判人已經送進監獄,可以去被判人所在的監獄,找監獄長出事借條,或找當地的派出所。
設立法律諮詢服務****和律師事務所有何區別
4樓:匿名使用者
北京一法律師事務所非常不靠譜,不僅對客戶亂收費,還不發新員工工資,對外宣稱200多人實際員工就20人,新員工上6天,一毛不發。撥打了12345後,2w工資變成了4000工資發,有道理嗎,以為都是法盲嗎,依據什麼啊?
我個人建議如果遇到工資不發放,無緣無故沒有任何理由,可以直接撥打12345進行投訴,實在不行就直接仲裁。
5樓:匿名使用者
1、最主要區別在於前者不能提供中介服務,而後者是典型的中介機構;責任不同,前者是有限責任,後者是無限責任;主管機關不同,前者是工商機關,後者是司法行政機關(司法局)。
2、前者按公司成立,股東出資;後者必須有符合條件的三名以上律師作為合夥人才能設立。
6樓:匿名使用者
律師事務所可以接案子,是合法的案件**單位。法律諮詢公司不能**案子,不能接受當事人的委託
7樓:法律服務問答
公司和所的區別。法律諮詢服務公司屬於工商部門管理,業務的範圍你自己也寫清楚了,是法律諮詢服務。不限定人員,外國人也可以開辦。
比如:你看有向某公司諮詢國外的某些法律規定。而律師所,則屬於司法局進行行政管理和律協監督管理。
看有依照法律規定進行法律諮詢,代書,代為訴訟,等訴訟程式內的行為。
公司門檻低,只要知道法律的人就看有向你作出諮詢問題的解釋。而律師所則更為專業的全方位給你提供法律服務。
8樓:匿名使用者
欠錢為還,是怎樣處理
法律諮詢服務公司
9樓:淘法網
建議協商分期以及通過其他渠道來解決這個問題
10樓:一位使用者丶
去找公司協商,自覺進黑名單,沒有別的辦法,你願意承擔法律責任,利息和本金可以協商成固定數額
11樓:法之道
你可以協商,分期什麼的,還不上就得等著打官司了。
採納謝謝
12樓:匿名使用者
打官司吧,這利息和打結沒什麼區別了。
13樓:康康歲月
你好,這麼高的利息嗎,估計是高利貸吧,現在還欠多少,可以給你提供免費諮詢和建議
14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還不上那得把本還了,利息要保證10%
15樓:
遇到不能解決的問題可以找法律援助呀,不懂也可以諮詢免費的。不要糾纏。
16樓:
1、申請延長貸款期限,貸款展期不得低於原貸款條件。短期貸款展期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中期貸款展期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長期貸款展期最長不得超過3年。客戶未申請展期或申請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貸款從到期日次日起,轉入逾期貸款帳戶; 2、借錢還款。
3、向貸款機構尋求幫助,在貸款即將到期時,選擇向其他貸款機構尋求幫助,如果額度較小,可以考慮申請無抵押貸款。
朋友借錢給我寫了借條現在要告我,我借錢給朋友,事後我想要補借條該如何寫
朋友借錢bai給我寫了du借條,現在要勾我,因為zhi他給你的dao 一萬塊錢是八分的利版息,他是權在放高利貸,你現在利息還了,本錢沒有還給他,反而她現在要告你,我覺得你可以讓他去告你啊,因為他這個是不合法的,私人是不可以借高利貸的,他這是借你的高利貸,如果他告你的話,有可能他會受牽連,他必須釋放了...
借錢給朋友,他給我寫了借條,不過簽名時很潦草看不清,請問借條有法律效力嗎
有些人簽名就胡亂畫個五角星桃心什麼的,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有的,只要是他的筆跡就行,把錢寫清楚就好了 手寫借條潦草可以使用嗎 借條字跡潦草只寫了大寫的貳還錯了有法律效力嗎?有沒有效力看具體情況,關鍵不是有沒有錯別字,有沒有大小寫,關鍵是是不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當事人有沒有相應的主體資格。需要法院判定...
我給朋友借了錢沒讓他寫借條,現在他借錢不還,我用電話錄音把很
私自錄音的內容可復以作為證制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68條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因此,未獲他人同意而取得的錄音錄影材料,只要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如違 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侵犯他人隱私 或者違反法律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