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北極熱南極冷嗎
反方觀點就是不應該合理化,因為我們國家這樣一種傳統並不支援安樂死像日本這樣的國家是完全支援的,所以說我們國家的傳統就是這樣,你也沒有辦法改變的
2樓:春暖花開
反方的觀點就認為生命至上,維護人權,所以不希望阿勒斯,但是這主要是看家屬看個人的意願吧
3樓:務夢玉
安樂死不能合法化,我們應該尊重生命,不能因為一些人一時衝動
4樓:小慧
如果安樂死合法化 ,就怕犯罪分子利用這個合法化去害人
5樓:摩如南
樂視是否應該和?傻話,反方觀點。那是在中國現在是沒有實施。在外國有些國家已經進入納入規劃。但我覺得。合理化也比較好。
辯論賽:安樂死在中國不應該合法化(反方)
6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shiqscdiang
一辯陳詞:
謝謝主席,尊敬的各位評委,親愛的同學們以及我們可愛的對方辯友:
大家晚上好!
對方一辯的陳詞聽起來真可謂是入情入理、義正詞嚴,可惜字字珠璣中卻是字字偏激,幾下幾點我不得不忍痛指出!
首先,對方一辯為我們描述了種種慘絕人寰的病狀,相信不僅我方,在場的評委和同學都一定會為之潸然淚下。然而,我們不得不看到這一切的背後,真的是患者本人的真實意願嗎?不想成為子女的重負,不想成為社會的重負,也許這才是患者選擇死亡真正的原因。
痛苦的病症令人可以承受,而父母那份選擇死亡的包含了所有的辛酸苦辣的愛才是真正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輕」。
其次,根據醫學權威克雷米林報告,絕大多數選擇安樂死的是心理抑鬱的垂危病人而非那些真正病痛纏身的患者。面對如此的狀況,難道我們不應該指引他們重新拾起生命的希望,用微笑溫暖他們的心,而是隻看表面現象就指給他們一條通往無盡黑暗的路嗎?
再者,對方辯友說人有選擇生死的權利。但「寧為人間一株草,不做天上一顆星」,我們深深地理解,人有選擇生死的權利,但我們更深深地知道,生命的可貴。在安樂死的浪潮日益高漲的今天,我們仍然要高呼,真正的尊重是讓病人不放棄每一寸生命的希望!
讓我們正視問題,才能在尋求真理的道路上走得更遠。第一,安樂死其自身具有非常大的不合理性。而且,於社會而言,安樂死不是幫助病患解除痛苦的唯一途徑,相比於安樂死,臨終關懷或許才是給生命以尊嚴更好的途徑
辯論賽:安樂死是否應該合法化!!
7樓:芳志火
安樂死是否應該合法化?觀念不同說法不一樣,到現在也沒有一個結果。
8樓:海綠綠的
應該還是不應該,這隻能作為一種辯論賽。其實應辯證看待這問題,不可武斷
9樓:匿名使用者
安樂死並非一定就需要國家來實施,自行實施也是可以的,
10樓:再別布托別
親們,當你的親人身患絕症,每時每刻都在痛苦中掙扎的活著,你什麼感受?難回道我們讓親人活受罪是答對他的愛嗎,難道生命的意義就是存在嗎?沒有幸福的生命有意義嗎?
安樂死立法勢在必行,我們再不能逼著他們去跳樓、割腕、觸電了,太慘了。
急求辯論賽開場白,關於安樂死應不應該合法化,我們是反方,不應該,有四個辯手。
11樓:三觀不正戴刁纏
一辯: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二辯:求生不得,悶悶不樂
三辯:罔顧生命,與誰同樂
四辯:尊重規律,平安喜樂
辯論賽辯題,安樂死應不應該合法化。我是不合法的一方,求幾個連環犀利的問題。
12樓:匿名使用者
安樂死的問題主要是道德和倫理問題。可以考慮這樣幾個方面,首先作為醫生,有過希波拉底誓言,本來是救助病人的,卻成為殺死病人的**,這個會使醫患關係緊張,尤其是在**,醫患關係本來就不咋地。其次是,人有沒有選擇自殺的權利以及人有沒有允許別人殺死自己的權利。
還有就是會不會引起家庭矛盾,比如財產問題等等。還有就是安樂死的藥物,安樂死的費用等等。還有安樂死是否必要,如果嗎啡足以止痛,安樂死還有什麼必要
13樓:周
應該合法,選擇死亡也是人的權利,同時在使用上加強監管,避免不法分子利用
14樓:古城文藝演出
答:合法不合法應由選擇者來說
關於安樂死辯論賽,反方可以提出什麼觀點
15樓:達菲狗
以任何目的去剝奪人的生命,都是一種殺戮行為,因為生命的意義在於活下去,無論如何安樂 ,都違背了生命的意義所在
16樓:幼年索羅亞
醫德醫術參差不齊,誰也無法保證病是不是已經是不治之症,誰也無法保證醫生絕對是良心的
辯題:安樂死是否應該合法化?
要辯論關於安樂死是否被合法化
17樓:
1 如果是我們生命垂危、意識模糊,醫生要對我們進行安樂死,我們的親人會願意嗎?將心比心,只要還有一線生機,誰都不能放棄!
2 17歲的少年子尤,胸腔穿刺數次,大小手術無數,承受著極大痛苦的他沒有選擇安樂死,而是笑著離開。子尤從未放棄微笑,那我們呢?
3 堅持下去就有希望!很多人選擇安樂死,就是因為感到現實的絕望。然而,只要我心不死,生命就終會有所轉機。
4很少聽說有人在戰場上自殺,也許正是因為戰士們見多了生命的毀滅,比誰都更懂得珍惜。在選擇安樂死之前,請想想我們面對的問題是否真的比戰場還殘酷!
5 父母給了我們生命,誰忍心讓白髮蒼蒼的他們看著自己的孩子逝去?即使有萬分之一的希望,也要投入全部力量努力活下來,為了咱爸咱媽。
6 植物人也好,絕症加身也好,只要還有一絲呼吸,就讓身邊的人感到希望的存在,就像黑暗中微弱的燭光一樣。別熄滅我們心中的燭光。
7 街上有多少乞丐連四肢都沒有!有多少人和癌症抗爭了大半生!我不言敗,不去想如何死亡,只想如何走好漫漫人生路。
8 張國榮的縱身一跳和安樂死帶給周圍人的心靈之痛是一樣的。人們可以接受自然的裁判,卻無法忍受自我的了斷。
9 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放棄生存的權利。哀莫大於心死,一個心靈死亡的人,才是最可悲的。
10 選擇安樂死,是死亡戰勝了勇氣;選擇堅強面對,是勇氣戰勝了死亡。
你可以按照這幾點擴充套件一下你的發言稿。
18樓:曾是劣人
這個辯題,不太好講哦。
其實雙方都不太好講
不過一看到這個題目,我就想起魯迅先生,似乎他在學醫的時候,有個觀念:醫生如果不能為病人解決病痛,至少要能讓病人沒有痛苦地走——這個觀點,似乎對正方有利哦
魯迅《父親的病》原文片段:
中西的思想確乎有一點不同。聽說中國的孝子們,一到將要「罪孽深重禍延父母」的時候,就買幾斤人蔘,煎湯灌下去,希望父母多喘幾天氣,即使半天也好。我的一位教醫學的先生卻教給我醫生的職務道:
可醫的應該給他醫治,不可醫的應該給他死得沒有痛苦。——但這先生自然是西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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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了正方的觀點,是為了給您提個醒,正方,在立場上,似乎更「人性」,所以反方這方面要有所準備
「請問有什麼好的建議嗎???? 」
已經有人從「精神」、「堅強」、「勇氣」這方面幫您出了不少主意了,從「法律」角度,可能您也早有準備
我從個「偏」些的角度講吧:
不知道對方對於「自殺」是什麼看法?
自殺的人,就是因為精神上受了無比的痛苦,才選擇這條路的
如果身體上的病痛,可以允許安樂死,那麼,精神上的痛苦,可否也安樂死?
要知道,有時候,植物人身體上的痛苦,他們自己感受不到;那麼,精神上的痛苦比植物人的毫**苦難受多了,那麼自殺者了斷自己,又有什麼錯呢?
如果允許安樂死合法化,那麼,就意味著「安樂死」是符合倫理道德的。
那麼,自殺,是否更加符合倫理道德?不知痛苦的植物人都可以安樂死,痛苦萬分的自殺者,為什麼不能也給自己選擇這條路?
如果自殺也可以符合倫理道德,也被大眾允許的話,對方認為,究竟對人類是福還是禍?!
安樂死是否合法化,辯論賽 安樂死是否應該合法化!!
安樂死指對無法救治的病人停止 或使用藥物,讓病人 苦地死去。安樂死 一詞源於希臘文,意思是 幸福 地死亡。它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安樂的 苦死亡 二是 致死術。中國的定義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狀態下,由於精神和軀體的極端痛苦,在病人和其親友的要求下,經醫生認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 苦狀態中結束生命過程...
怎樣看待安樂死的問題,如何看待安樂死
個人認為,應該立法,推行,會相對的減輕病人,家屬的精神上,身體上,費用上的負擔 是死者對自己的一種解脫把。還不想讓自己痛苦。死者也樂和 我覺得安樂死是對問題的逃避 有的人在復睡夢中幸福的死制去,有的人在病痛的折磨中痛苦的死去,還有一種死,就是安樂死。安樂死來自希臘語 幸福的死去 有兩種,有種是消極安...
給狗狗安樂死它會怪我嗎,不要給狗狗安樂死
我家可愛也打了這個針,我也一直糾結它會不會怪我,有時候會覺得如果自己在堅持一下它會不會好起來,真的太心痛了,可愛非常懂事,也很愛我,天天圍著我轉,它死後我抱了它好久。給狗狗安樂死 它怎會怪你 只有感激 它很安然的脫離痛苦 開心的 離開 犬瘟的狗是很痛苦的 而且晚期基本沒救 早點安樂死是對狗負責任的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