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入股合同,以技術入股應該怎樣簽訂協議才有法律效益

2021-07-26 15:23:15 字數 3270 閱讀 2906

1樓:匿名使用者

恩,對於技術入股這型別的合同來說,主要注意以下幾點:1,首先要和自己的合作物件進行商量洽談,雙方要有合作的意願,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合作的共識。2,對於你不出一分資金採用技術入股的合作方式,要提前和合作方講明,並解釋清楚,同時要將你以技術入股的形式,以及所出技術的比例方式等條例都要列入你們的合同之中,以免將來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3.關於你採用技術入股形式成為股東,到最後你們合作產生盈利後,你所分得的紅利和資金比例都要清楚的講明,同時列明在合同中,一旦合同生效,將產生法律效益,同時保障你個人的權利不受侵害。當然,針對你不出一分資金,而是採用技術入股外加打工的方式合作,你所佔的股份比例並不是很多,而他個人卻出資投入很大一筆資金,因此股份所佔比例相對要比你高很多。

當然,具體的,要視你們的具體情況而定。

2樓:匿名使用者

在法律上講的話,你們屬於合夥經營。而你的技術不是屬於真正意義上技術,實際上是一種勞務。法律上講的技術是一種專利技術,而你實際上是以你所掌握的養娃的知識去投入。

對於這種情況,你可以和老闆做一個具體約定。看你的勞務出資以多少出資為宜,這個主要就是看你們雙方的約定。具體約定清楚的雙方的權利義務就可以了。

你把郵箱給我,發《合夥企業法》給你瞭解瞭解、

3樓:匿名使用者

百分之四十左右比較合理,我的回答你還滿意嗎,

以技術入股應該怎樣簽訂協議才有法律效益?

4樓:芯9月11日

問題:我想與一間工廠談合作,想以自己的技術入股工廠10%的股份。這樣簽訂合作協議的時候都要注意什麼?

怎樣的協議才具有法律效益? 田律師:可以以提供技術合作,公司給予利潤分紅的形式達到目的的,如果直接以技術參股的形式,要看是參股後企業想以合夥企業還是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發展,性質不同,約定和變更企業性質的程式都是不同的。

孫律師:技術合作沒問題,但以技術入股,要視該項技術能否變更到公司名下,否則出資無效。 孔律師:

有無法律效力主要取決於合同本身,但對於一份保護自己權益的合同來說,僅僅有效是沒什麼用的。 相關知識——什麼叫做技術出資入股? 技術出資入股是一項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新內容,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我國經濟逐步與世界經濟接軌,努力搞好技術出資入股工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筆者認為對於技術成果這一特殊事物可以有不同一般的特殊規定,如此才能有利於發揮技術成果更大價值。

在權能出資上,我國法律應規定允許技術出資人將技術成果以部分權能出資入股;在作價方式上,在有驗資環節防範作價不實的情況下,評估作價與協商作價沒有很大區別,我國應放寬技術成果出資入股作價方式;在出資比例上,應適應知識發展的需要,放寬技術出資比例的限制;在技術出資人股權保障上,法律應針對公司設立與公司成立兩個不同階段作出不同規定,而不應因技術成果的增減而增減技術成果出資人的股權與收益。 技術入股在新公司法規定:註冊資本中貨幣資金不能低於30% 實物資產或無形資產出資不能超過70%。

技術入股合同,我該擔什麼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合夥開公司,而且你屬於用技術入股的股東,當然要按公司法承擔股東的責任,股東的責任就是財產責任,賺了錢你可以分到紅利,賠了股東必須承擔財產的虧損責任,也就是錢的責任,你欠債不要還錢嗎

6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一齊合作就要共同承擔責任,除非提前說好,大家要有共同奮鬥為宗旨

7樓:

你可以用你的技術賠償呀。

簽訂技術入股合同應注意什麼?

8樓:

簽訂技術入股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合同當事人的基本資訊情況,

第二,入股技術的內容,所佔公司股份的比例;

第三,工資的支付或者如何分紅;

第四,退夥的條件,以及退夥後的分紅方式,數額;

第五,合同違約責任,以及違約金的支付;

9樓:甄芷波

這個合同牽扯的事項很多,比如你的技術是否有專利,你們股份的比例等等,因為涉及開公司,所以還涉及公司章程。

請教用技術入股有哪些注意事項?

10樓:就醬紫吧

1、技術入股,可能還沒有盈利就被解僱,那麼就無法獲益。

2、如果是技術入股,五年後又沒有撤股,公司仍有盈利有分紅,當然是有份的。如果僅僅是合同約定做專案,就要看合同怎麼約定,而且應該也不是分紅的性質。

3、如果評估通過,成立新的公司,就是一個新的實體,以前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合同的約定,其次看入股時雙方的約定,因為可以通過後來的合同變更前面的合同。

4、技術入股等非貨幣財產入股根據《公司法》第九百三十七條規定是要評估作價,核實財產,如果沒有經過評估,以協議方式約定獲得利潤分配的30%是不合法的,成立新公司,必須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確說明,你作為股東,佔有30%的股份,這樣才合法,如果是隱名的股份是很有風險的。

11樓:小呱呱叫

你是實際上的乾股,15%也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你的工作能力確實強,而且有足夠的經驗與閱歷,你也可以爭取20%以上的份額。

退出時返還股份是可以的,也是合理的,(考慮萬一退出時不一定那麼好劃分幹過時間的利潤,與實際利潤裡有很多是投入到擴大規模與生產上了,也就是純利潤的計算是要仔細的研究劃分才能定下來,不要輕易的簽下合同,先小人後君子,要分清楚了,是不是每年或者每個季度結算利潤,在投入的資金是不是全是從他的85%利潤裡出,如果你出了怎麼算? 也應該有讓你增加股份的機會,現在的比例是不可取的,激勵機制缺乏,有沒有10%的管理層分紅?感覺東家缺少科學管理的思維。

)古時候的大掌櫃與東家也是這麼分的,只是大掌櫃一般都是30%以上50%的也有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真是不知道好歹,我要是你們老總肯定很傷心。

技術入股一般不能超過10%,給你15%已經不錯了。

你們的股東《股東合作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

你一分錢沒出,公司給你15%是因為你工作認真,公司希望把你加入核心團隊才會這麼做,當然不能在你離開後還持有股份了。只要你認真工作,和公司一起成長,老闆有什麼理由要踢掉你,除非他大腦進水啊。

其實這**份就是我們平時說的工作乾股,你在公司就享受乾股而且可以分到每年利潤。

至於你說的「2、如果一有天公司狀大了,老總找個藉口把我踢了,那我辛苦拼下的市場不就白費了嗎? 」 我想問你,難道你平時工作,公司不給你工資嗎?

13樓:

不談股份合作,只要你自己可以接受的待遇要求(包括工資和獎勵等所有你的應得收益),拿到現錢遠比你得到的乾股有保障,不論你和公司簽訂什麼內容和形式的合作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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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技術入股關於退股的問題求法律帝進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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