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把我銀行卡拿走,把卡里面的錢全部用掉,現在我知道他拿去了讓他還,他一直就

2021-07-27 07:57:17 字數 2904 閱讀 5676

1樓:深山裡的生活

那如果是這樣,這個人不夠坦誠,那最好還是不要繼續交朋友了。不然的話,時間長了你還不知道會出些什麼么蛾子。他拿了你的錢不還。

你可以儘量的讓他煩,但是他真的不還了,你只要不跟他再來往哈,你就不會再有損失了。可以把你的那個銀行卡給他掛失,讓他再也拿不到你的錢了。如此不可理智的事情,你要可以明著要啊。

像這樣做事,搞得人太寒心了。你呀就不要再繼續來往了,他如果肯承認倒也還好,如果是偷偷的。而且又不承認的話,那還有什麼交往頭?

女人找朋友是找依靠的,不是找罪來受的。

2樓:風行天下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那麼這個問題啊,是你的男友在你不知道的情況,偷偷的把你的銀行卡拿走了,把裡面的錢全部用掉,現在你叫他還,他說嘴上說還實際沒有行動

然後你不知道該怎麼辦?對吧?

那麼個人覺得你首先是和這個男朋友跟她斷絕關係啊,就是說我們不能再做男女朋友之間關係了,那麼第二個叫他指定的日期一定要還錢,如果不還錢,你馬上去法院起訴叫他還錢,這個不能跟他有客氣的,如果你不還錢的話,那就法院去起訴他哈,就是讓他去吃官司,或者說他必須得還錢

因為這種男生的話,你還要他幹嘛?對吧?偷老婆的錢出去花,也不是老婆偷女朋友的錢,這是什麼人啊?這種都是

這種貨色絕對不能要他了啊!

以上是個人對你這個問題做了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也希望你能夠採納最後貴人祝你健康快樂,好運連連

3樓:gghhhg活寶

這樣的話 沒有經過你的同意用你的錢 你最好了解清楚這個人 不管是誰 哪怕是父母用子女的錢 一定也會說的 這是一個尊重與素質的問題 希望你認真考慮事情關係哦 希望採納哦

4樓:二代丹影

慢慢磨著讓他還,還了之後立馬分手,這樣的男朋友不值得

5樓:噢喲哦是

他肯定沒錢,如果有錢的話,他不肯還那沒辦法,因為你用不了強的,只能用軟的,不過我估計他軟硬不吃

6樓:嗟乎遙遠的天方

現在怎麼說他都沒有什麼用,要麼分手 ,要麼把錢藏好 ,要麼告他

男友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轉走我銀行卡里的錢然後失蹤算犯罪嗎

7樓:阿元

這種情況可能涉嫌盜竊罪。

如果你們之間的關係已經惡化,難以繼續,可以報警,公安機關可能會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的。

如果雙方關係仍有和好的可能,還是先聯絡上再作打算,給對方一個機會,不要把事情做絕,畢竟愛了一段時間。

之前的前男友在沒有經過我同意的情況下,把銀行卡的錢全部取走了,我有報警但是沒有用因為借條沒打,最初

8樓:魔神屠龍

沒證據沒辦法,別浪費時間了!

9樓:連雲港

要看涉案金額是否達到立案標準?如果達到盜竊罪立案標準可以去派出所要求立案,與有無借條無關。有無借條是借貸關係,屬經濟糾紛。

男友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取我卡里錢構成犯罪了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按實際情況,由於是男女朋友關係,對於男方擅自拿女方的財產,數額小,情節輕微危害性不大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的,不構成犯罪。但是如果男方竊取女方的財物數額達到盜竊刑事犯罪立案標準的,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就構成盜竊刑事犯罪,按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定罪處罰。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在跨地區執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準認定。

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11樓:泛白的泡沫

嗯,是已存在這種情況的,具體答案走相關的法律通道。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絕對是犯罪,這是冒用他人信用卡,應該是信用卡詐騙罪,看你怎麼處理了,他理虧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打算追究責任的話,只要你把取款記錄帶上去告他,穩贏

14樓:胡延斌揚州

不能定盜竊罪,但可以定他侵佔罪。

《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縱橫法律網 李仁尚律師

男友在我不注意時多次偷偷拿我手機轉走我銀行卡里的錢後消失5000元左右我去派出所報案民警說不能立案

16樓:匿名使用者

他們不管到他們上一級再報案,不行再上一級,看看有沒有管事的。

不知情銷贓,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了小偷偷的東西,犯銷贓罪嗎

首先,抄這不是銷贓,而是收髒,就算是犯罪的話應當構成收購髒物罪,兩者罪名不同,量刑一樣 但是在這裡,如果確係 根本不知情 的話,不算做犯罪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且要求行為人必須 明知 是贓物而予以窩藏 轉移 收購或代為銷售 話又說回來,到底當時知不知道是髒物,法院會從各方面去衡量的,而不是由當事...

男友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取我卡里錢構成犯罪了嗎

按實際情況,由於是男女朋友關係,對於男方擅自拿女方的財產,數額小,情節輕微危害性不大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的,不構成犯罪。但是如果男方竊取女方的財物數額達到盜竊刑事犯罪立案標準的,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就構成盜竊刑事犯罪,按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定罪處罰。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

朋友貸款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把我填為緊急聯絡人

我也遇到過同樣的問題,被一個不太熟悉的人填了緊急聯絡人,時不時的會打 給我,還說法院要起訴他,有可能要我出庭,讓我想辦法聯絡他,把緊急聯絡人給撤掉,我真的無語了?也不知道真的假的!跟你沒關係,就是打打 你就說現在沒有聯絡了 打你 你說不認識就可以了 不理他,和你沒啥關係 別人貸款把我設為緊急聯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