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百日維新
自清光緒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2023年6月11日)光緒帝詔定國是、決定變法起,至同年八月初六慈禧太后重新「訓政」止,共103天,史稱「百日維新」。
四月二十三日,光緒帝毅然釋出「明定國是詔」,決定變法,自是日起,開始了中國近代史上轟動一時的「百日維新」。二十八日,光緒帝在頤和園仁壽殿召見了時任工部主事的康有為,這是他們君臣初次會見。康利用這次面談機會,重申其全面變法的主張。
首先陳述中國民族危機嚴重到了生死關頭,非盡變舊法不能自強。光緒同意,表示:今日誠非變法不可。
康又指出,近年來並非不言變法,然少變而不全變,舉其一而不改其二,結果必至無功。認為欲變法必先改訂制度法律,否則只是變事,不是變法,要求光緒帝「先開制度局而變法律」。並說他研究過各國變法的情形,西方各國講求三百年而治,日本經過明治維新,三十年而強,相信中國只要認真變法,三年可以自立。
光緒帝認為他講的條理很詳備。康又問:「皇上既知非變法不可,為何久而不舉,坐視國家危亡?
」光緒噓睨簾外,嘆道:「奈掣肘何!」康領會光緒帝是顧慮慈禧太后阻撓,故此建議「就皇上現在之權,行可變之事,雖不能盡變,而扼要以圖,亦足以救中國」。
指出,現在當朝大臣多老朽守舊,不懂世界大勢,皇上若欲變法,不能依靠守舊大臣,只有擢用有才幹的小臣,給以官職,准許他們上條陳,若有真才實學,予以破格重用,令其辦理新政。至於守舊大臣,可保持他們原來的俸祿,使其無失位的恐懼,他們便不會阻撓新政了。這是康有為在新舊力量對比懸殊的情況下,為光緒皇帝設計的一種帶有妥協性的變法策略。
康還建議,以後凡變法之事,請皇上多下詔書,「示以意旨所在」,則大臣雖守舊,亦「無從議駁」。為了選拔和造就人才,康又建議廢除八股取士制度,強調翻譯西書和派人出國遊學、遊歷;並對答瞭如何籌款以解決財政困難等問題。對康所言,光緒帝均表同意,最後又表示:
「汝尚有言,可具折條陳。」康有為大為興奮,在這不同尋常的百日之內,他和其他維新人士一起,憂國阽危,嘔心瀝血,屢上新政奏議,頻呈自撰之變法書籍,對變法維新提出了許多有價值的建議。光緒皇帝亦「深觀時變,力圖自強」,「政厲雷霆」,「令如流水」,釋出了180條新政詔令,使這曇花一現的百日,曾是一個「諭旨雷厲風行,人心為之一振」的時刻。
主要內容有:
一、選拔維新人才。這是維新派呼籲最強烈、頑固派最敏感、也最忌諱、光緒帝想做而又最有顧慮的一個問題。百日維新伊始,光緒帝接連諭令朝廷大臣舉賢任能,令各省督撫向朝廷保薦品學端正、通達時務的優秀人才參與變法新政。
四月二十五日侍讀學士徐致靖上折保薦康有為、黃遵憲、譚嗣同、張元濟、梁啟超。此後,湖南巡撫陳寶箴、詹事府少詹事王錫蕃又分別保薦楊銳、劉光第、嚴復、林旭等人,均為光緒帝所採用。光緒本擬重用康有為,因榮祿、剛毅等頑固大臣阻撓,只給了他一個在總理衙門章京上行走的六品銜小官。
梁啟超也被召見,委為六品銜辦理大學堂譯書局事務。按清朝成例,四品以上**才能被皇帝召見,今康以主事、樑以布衣被召見,故梁啟超說是「咸豐以來四十年未有之創舉」,顯示了光緒帝真心提拔維新人才的意向。但是按清朝慣例,舉人一旦被召見,即得賜入翰林,最低不失為內閣中書。
可見康、樑的待遇不是破格提拔,而是被破格壓低了。這反映了維新派力量弱小、光緒皇帝無權的嚴酷現實。按照康有為的規劃,大量任用維新人士最根本的辦法是開設制度局,但在頑固派堅決抵制下,未能實現。
故百日維新中,只能零零星星地提拔幾個維新人士。在變法新政的實際執行機構總理衙門中,只有帝黨大臣張蔭桓和章京張元濟傾向維新,新添的維新人士僅康有為一人。在負責轉遞士民上書的 都察院中,只有原來的御史楊深秀與宋伯魯傾向維新,此外沒有提拔維新人才。
在六部中,僅禮部經過一次嚴重衝突,將禮部六堂官全部撤換,以傾向維新的原倉場侍郎李端?為尚書,原少詹士王錫蕃、內閣學士闊普通武、侍讀學士徐致靖分別為左右侍郎,但後黨骨幹裕祿仍為尚書,且位在李端?之前,左、右侍郎亦分別配以守舊人物壽耆和薩廉。
而這已然是維新黨在人事方面的最大勝利了。光緒帝任用維新人士最堪注意的是在軍機處中選拔了所謂「軍機四卿」――七月二十日頒諭宣佈,內閣侍讀楊銳、刑部候補主事劉光第、內閣候補中書林旭、江蘇候補知府譚嗣同「均著賞加四品卿銜,在軍機章京上行走,參預行政事宜」。官位雖不高,職務很重要,具體負責草擬新政諭旨,閱看臣工奏章,幫助光緒帝處理新政事務,實則參預樞機,隱奪軍機大臣之權,時人目為「宰相」,是百日維新中維新人士佔據的最要害的崗位。
可惜禮部堂官的撤換和軍機四卿的任用,離戊戌政變僅半個月,實際未起多大作用。
二、文教改革。又包括兩個方面:1.
廢除八股取士制度。百日維新開始以前,康有為等維新人士即已多次上折痛陳八股取士制度的嚴重危害,四月二十八日康有為被召見時,又當面向光緒帝歷數八股之害,要求廢止,得到光緒帝允准。次日,康即命御史宋伯魯上奏其早已代擬好的《請改八股為策論折》,要求各級科舉考試,一律廢止八股文體,改試策論。
光緒帝接受此建議。為避免頑固派的阻撓,不將此事下部議,在請準慈禧後,即於五月初五頒佈上諭,宣佈:自下科起,鄉會試及生童歲科各試,「向用四書文(即八股文)者,一律改試策論」。
五月十二日、六月初
一、七月初三又連下三次諭旨,令各省生童歲科試即行改為策論,不必候至下屆;又對考試的場次和考試內容作了具體規定,並宣佈廢朝考之制。至此,維新派廢除八股取士的努力,取得了重大成果,以至「酌酒相慶,以為去千年愚民之弊,為維新第一大事也」。但是這次改革並沒有從根本上取消科舉制度,只是改革了考試的內容和文體。
過去以八股文取士,考試內容均系「四書」、「五經」,改行「策論」取士後,「四書」、「五經」仍舊保留,僅增加了中國歷史和西方自然科學及政治法律知識。在這一點上,維新派與洋務派官僚並無原則差異。這既是維新派考慮到數百萬八股士人的出路而不能不作出的讓步;也反映了他們自己未能完全擺脫舊經典的束縛。
2.創辦學堂,提倡西學。廢除八股取士之詔頒行後,康有為等維新人士又屢上奏摺,主張在全國創辦近代化學堂,改舊式書院為新式學堂,兼習中學、西學,得到光緒帝的支援。
四月二十三日釋出的「明定國是詔」即明令首先舉辦京師大學堂,以「為各行省之倡」。五月十五日頒渝批准總理衙門擬奏的京師大學堂章程,委派孫家鼐辦理大學堂事務,京師大學堂(北京大學前身)自是正式開辦。二十二日又諭令各省府、廳、州、縣之大小書院及民間的祠廟「一律改為兼習中學西學之學校」。
省會改設高等學校,郡改設中學,州縣改設小學。以後又陸續頒諭,令各省籌辦礦務、海軍、農務、編譯、醫學、茶務等專門學堂;設立譯書機構,翻譯外國新書,提倡出國遊歷、遊學等。但各省督撫對光緒帝的諭令均熟視無睹,延宕不辦,結果僅京師大學堂正式創辦併成為戊戌變法僅存的碩果,其他各地均遭到各種阻撓而舉動寥寥。
三、經濟改革。康有為等維新派關於經濟改革的主導思想,是對農、工、商業按照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模式,進行全面改造,使中國走上資本主義發展道路。在工業方面,強調獎勵發明創造和允許民間籌資設廠。
在商業方面,批判封建統治階級「重本抑末」思想,闡明「商若能盛,國以富強」的道理,建議在中國設立商部,各省設立商務局。在農業方面,強調農業是根本,提倡以西法治農。光緒帝 接受康有為主張,屢頒經濟改革渝令,包括如下內容:
1.保護及獎勵農、工、商業,在北京設立農工商總局、鐵路礦務總局,提倡實業,鼓勵私人投資,修築鐵路,開採礦產;令各省設立商務局(或農工商分局)。2.
命各省地方官兼採中西各法,切實振興農業。3.獎勵科學著作發明,頒佈《振興工藝給獎章程》12款,規定對士民著新書、創新法、制新器者,或賞給官職或給予專利。
4.在京師及各通商口岸廣設郵政分局,裁撤驛站。5.
編制國家預、決算,由戶部按月公佈,6.取消滿人寄生特權,準其自謀生計等等。各省督撫除湖南巡撫陳寶箴認真辦理新政外,其餘皆置若罔聞,藉故推託,如對設立商務局一事,各省一直拖延未辦。
光緒帝異常憤怒,曾嚴旨切責兩江總督劉坤一和兩廣總督譚鍾麟(1822―1905)。但直至政變爆發,經濟改革收效甚微。
四、政治改革。包括兩個方面:1.
官制改革。百日維新期間,康有為對於政治改革最主要的主張是設立制度局作為議政機構,將一切政事制度重新商定;並於**成立12局,作為推行新政的執行機構。這一主張雖得到光緒帝支援,卻遭到頑固派大臣拼死反對,未能實現。
康有為對改革官制的另一重要主張是區別「官」與「差」,即以虛官高位位置老臣,而辦實事的重要差使一定要委任通達之才,即所謂「以高秩優耆舊,以差使任賢能」;在對待官制改革和裁冗署問題上,主張持慎重態度。但光緒帝由於長期受後黨頑固派壓制,很想在變法時懲治後黨大臣,所以沒有完全聽從康有為的勸告,而是採納了前太僕寺少卿岑春煊(1861―1933)提出的裁冗官的建議,於七月十四日釋出上諭,令裁撤詹事府、通政司、光祿寺、鴻臚寺、太常寺、太僕寺、大理寺等閒散衙門;外省裁撤湖北、廣東、雲南三省(此三省督、撫同城)巡撫、東河總督及不辦運務之糧道、僅管疏銷之鹽道,各省同道佐貳等官,並無地方之責者,均著裁汰。這些冗衙冗官本應裁汰,但由於事先未對大批被裁**的出路作適當安置,所以矛盾空前激化,守舊派對維新派更加切齒痛恨,「必欲得康之肉而食之」,加速了政變的到來。
此為改革派急躁冒進、疏於策略的表現之一。2.廣開言路,鼓勵上書言事。
按原來清朝定例,不僅普通百姓,即使四品以下京官和三品以下地方官亦無資格上奏章。六月十五日、七月十七日、二十八日先後釋出諭旨,宣佈大小臣工及一般士民均有權上書言事,各部**上書,由各堂官代奏;士民上書,由都察院代呈;地方士民上書由本省道府隨時代奏。而且規定「不準稽壓」,「倘有阻格,即以違旨懲處」,同時又釋出諭旨,鼓勵各地開設報館,發行報紙,並改上海《時務報》為官報。
此外,在軍事上還諭令裁汰舊軍,以西法練兵,籌建海軍;力行保甲,實行團練等等。
總之,由於維新派的推動,光緒帝的倡導,在短短的百日之內,中國人民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民族資本主義工業第一次獲得法律上的承認;資產階級思想文化獲得了廣泛傳播,封建舊學受到沉重打擊。所以,百日維新在中國歷史上是有進步意義的,康有為曾興奮地讚頌百日維新「掃兩千年之積弊」,「順四萬萬之人心」,「百日變政,萬匯昭蘇,舉國更始以改觀,外人色動而悚聽」。康的說法雖不無誇張成分,但說明百日維新確實反映了新興資產階級的利益。
正因此,它引起封建頑固派的拼死抵抗,慈禧太后在後黨頑固派支援下發動政變,八月初六重新宣佈訓政,幽禁光緒皇帝,恢復舊制,捕殺維新派,康有為、梁啟超出逃,譚嗣同、楊銳、劉光第、林旭、楊深秀、康廣仁被殺,史稱「戊戌六君子」,百日維新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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