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郭某某律師
不違法,學校得儘管理職責,包括食物安全,叫了外賣責任就說不清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第九條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二)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裝置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蔘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七)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後果加重的;
(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十)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十一)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資訊,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十二)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後臺硬一切可以開綠燈放行,學校現在是打著保護學生安全為理由赤裸裸搞市埸經濟,
3樓:匿名使用者
美其名曰,加強對校園管理,保障食品安全,衛生,總之一切為了學生。
實則叫學生到食堂用餐。你知道食堂的利潤就懂了,哈哈。
4樓:生活本澀
不算吧 學校外賣未必衛生 建議少叫為好
如果學校禁止叫外賣那麼送外賣的商家違法嗎
5樓:匿名使用者
那隻針對學生,校規只限於校內,無權干涉校外做買賣,當然不衛生的話學校有權通知執法單位取締。
6樓:匿名使用者
不違法。學校自己有權制定本校的規章制度,用來約束本校學生、教職工,但是不能約束非本校的人員。送外賣的不受學校管理範圍。
學校有人叫了外賣,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應該受到學校的處罰,而送外賣的則不受其約束,可以自行離開。
7樓:微塵小店
不違法,只是學校的規定不存在違法
8樓:手機使用者
不存在違法,這是學校的規定,不是法律
從法律的角度看,學校是否有權力禁止學生點外賣?
9樓:狂秀越
從客觀角度來講,學校的飯價是不貴的,你說貴,那麼你點外面最便宜的多錢,而學校的哪?
,外賣打包費送餐費,你都不用出嗎?說的好像學校的食堂都是坑人的一樣,說話要負責!!
學校禁止點外賣,學校發現收外賣,合理嗎 30
10樓:滇法網
你好,這個沒有和不合理;
這是學校,學校有權定製相關學校規定;
而且學生比尋遵循學校規章制度;
11樓:匿名使用者
潛規則,認了吧。利益關係很正常。
12樓:阿虎
沒有合理,只有不講理
13樓:我愛0素妍
預設合理的不合理行為
如果你在網咖上通宵,你會叫外賣嗎
建議你應該定時送外面,你在外面打廣告就定好時間,這樣你可以節約很大的人力成本和食物製作成本。而且,你得分析你那邊網咖上網的顧客是什麼群體的,是學生?未成年人?社會青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消費觀念和消費水平。視情況而定吧。非常支援你的做法 我是學生,也經常通宵 半夜肚子餓時是很痛苦滴 但網咖又只有泡麵吃...
老師不讓學生來上課算違法嗎
老師的義務就是教育學生,完成教育教學計劃。不給學生上課,當然是違法行為。學生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投訴。根據 教師法 第八條規定,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憲法 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 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 對學生進行...
學校張貼處分學生的通告違法嗎,你看過學校哪些「奇葩」的處分通告?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親,是不可以的 學校處分違紀學生使用 公告 是錯誤的。學校不屬於感覺行政機關,沒有使用 公告 的許可權。學校處分違紀學生可以使用內部 通告 通知 等普通文體就行了。更何況是老師處罰,還有上升到學校這個層面,肯定不可以的更多2條 當然不違法了,哪個學校不貼啊 處分通告怎麼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