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簡簡單單
1、試用期滿,想辭職的話,除了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辭職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的。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樓:
試用期滿,你沒有轉正,但勞動合同在繼續,那就說明已經轉正了。既然已經轉正,那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期限就要30天時間。
所以,你們公司要求再呆一個月,也是合理的。
如果要直接走,也可以,不過風險在於,因為沒有工作交接給公司造成的損失,需要你來承擔。而且有些公司會以你沒有辦工作交接為由,暫停工資發放。
你簽了試用期三個月的合同,正式合同沒簽,三個月的試用期合同應視為一個獨立的勞動合同,這個合同只約定試用期,是非法的(勞動合同期3個月以上不足一年的,試用期最長是1個月),你有權要求公司以轉正後工資為標準,賠償你另外兩個月的損失。你可以這點,作為談判籌碼,和公司協商儘早走人。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既然沒有轉正,那麼代表你還是試用期員工,所以沒有必要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只需提前三天提出離職就可以了,你可以在參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也可以去網上搜尋相關的內容。
4樓:九方紫晟
在試用期內辭職只要提交了就可以走,但是在試用期滿後,要辭職就必須提前說,以便公司招聘補充人員。
5樓:螺絲
試用期滿就可以辭職,不用提前一個月。 直接拿錢走人。 只有轉正了辭職才要提前一個月
實習生試用期辭職問題 50
6樓:簡簡單單
實習生試用期辭職,依法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就可以的。《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直接走人,唯一的損失就是你可能拿不到工資了。如果你想要工資就得等。其它對你來所沒有任何影響。
如果你不在於工資了,明天就不用去上班了。最多就是工資沒了。看你是否真的事情緊急而定。
8樓:匿名使用者
出於人道主義,人家經理是不希望有空檔期影響工作,如果你不是很著急要離開的話,就堅持幾天,讓他們找到合適的人接替你也是在情理之中,招來人後你稍微帶兩天然後做交接就可以走了。不存在違法不違法的問題,相互體諒一下就行了。
關於勞動合同中的試用期一些問題
在試用期間,從用工第2個月開始起,單位應當繳納社會保險。單位不繳社會撫養費,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讓單位為勞動者補繳社會保險。根據是 社會保險法 第58條,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2條,第4項。勞動合同法 規定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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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要了解的首先就是你想考什麼方向的研究生,然後在網上搜尋該方向的研究生教育,比較好的院校有哪些,往年的招錄情況,然後給自己定個位,選取一個目標院校,著手複習。一般情況下,招錄院校都會給出每年要考察的科目 包括國家統考和自主命題的 和複習參考資料,你好好複習就是了。至於選導師大致是這麼個情況 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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