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不管是在哪個國家,殺人都是最嚴重的罪行,刑罰極為嚴厲,我國也不例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持刀殺人人沒死是什麼罪呢?需要考量多種因素,比如**人的主觀故意,還有傷害的部位等。
還要考量是在什麼情況下持刀殺人,比如激憤殺人,或者防衛過當的情形。如果行為人有著殺死對方的主觀故意,並且也實施了殺人的行為,但是由於某些意料之外的原因,對方沒有死亡,可以認定為故意殺人未遂,故意殺人未遂仍按故意殺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比照既遂從輕處罰,具體如何判決還要根據具體的案情分析。如果是在行為人實施了殺人的行為,之後又對對方進行了救助,可以認定為故意殺人行為的中止,對於中止犯,應當減輕處罰。
實踐中,如果傷害的目標部位並非致命的部位如心臟等,一般可以認定為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樓:濤聲海韻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殺人有定性的區別: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二者的定性就是根據其行為是否有殺人故意。
故意殺人,其行為是想達到受害人死亡的行為目的,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其本意並沒有殺人的意圖,只是受其意志以外不能控制的後果造成。
故意殺人,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罪的一種。是中國刑法中少數性質最惡劣的犯罪行為之一。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
由於生命權利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實際被殺,不管殺人行為處於故意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等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而故意傷害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故意傷害嚴重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常見的一種犯罪。構成故意傷害罪,某人必須實施了傷害行為,所謂傷害是指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通常表現為破壞人體組織的完整如斷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壞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如使人失去聽覺、視覺、神經機能失常等。
3樓:就是眼鏡兄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殺人,肯定是有區別的;首先: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根據刑法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有自首情節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區別就在於情節的輕重上面有迴旋的餘地,如果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情節較輕的,可以打成有期徒刑;而故意傷人,最多打成無期。
下面就你所提出的問題,做一具體解答:
一、罪名定性方面,由於案件由公安機關偵破後,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可能認為公安機關定性不準,而將罪名改為故意殺人。
二、法官不存在違規操作,因為對方只有再拿到賠償後,在會同意取消民事訴訟;所以在**前法官會要求你們賠償到位,並且對方同意取消民事訴訟,否則,**後,民事訴訟會附帶進行;但是你們這裡的操作存在幾個誤區:1.賠償52萬後,只是取消民事訴訟,效果不大,應該讓對方再籤一份諒解書,對你老公的量刑有減輕的作用;2.
賠償52萬的金額存在疑點,因為你沒提供被害人的戶籍情況,年齡等,我也無法計算出具體的賠償標準,但是52萬肯定是多了點。
三、你老公逃離醫院後,他或者你們家屬是否主動報案,如果有,是屬於自首,量刑時候也會考慮減輕處罰。
四、**時候,對方拿著**橫幅什麼的,只是想給法院施加壓力,不存在什麼影響。
你們如果沒請律師 ,建議你們請律師,打上訴,因為就你描述的案情,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減輕情節:
一、對方帶刀上門,並與你老公發生口角,屬於激怒行為,量刑時候可以減輕處罰;
二、對方被傷害後,你老公主動將他送去醫院,對自己的 犯罪行為是有挽救的表現,應該減輕處罰;
三、你們主動賠償對方,也是及時彌補過錯的表現,應該減輕處罰;
四、你老公如果在接受訊問時,主動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為,也可以減輕處罰;
所以,根據以上表現,你老公不會掛死刑,但是 判處15年有期徒刑可能性極大。
另外,要弄清,你老公捅對方時,捅的位置,是致命的位置還是非致命的位置,以及捅了幾刀等,都對本案的罪名確立,以及量刑有關鍵作用
4樓:灰白詠歎調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是對死亡的結果持過失的心態,對被害人的死亡結果並不是持故意、希望發生的心態。故意殺人對死亡結果是持故意的心態,對於被害人死亡的結果是抱以期待或積極的心態。從你的暗器來看你老公在被害人受傷以後實施了積極地救助那麼從主觀心態來說是不希望死亡結果發生的。
另外這個案件是屬於案情比較重大的是應該有檢察院提起公訴,公訴案件是不能調解得。就不能由雙方私下就解決的,應該法律程式的,這個是有可能涉及到判刑 怎麼能私下就解決了?
5樓:匿名使用者
一方面定性有人為因素,受個人認識的影響。另一方面定性的基礎是事實,這個事實是認定事實,認定事實與事實真相可能會有偏差,因為認定事實亦存在人為因素的影響。做到定性準確,能還原事實真相是重要前提。
6樓:匿名使用者
一方面定性有人為因素,受個人認識的影想不出v響。另一方面定性的基礎是事實,這個事實是認定事實,認定事實與事實真相可能會有偏差,因為認定事實亦存在回家人為因素的影響。做到定性準確,能還原事實真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沒有超過24小時,但是過程中使用暴力如何定性
7樓:祝文賀律師
你好,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8樓:深圳劉勇律師
因使用暴力,會認定為非法拘禁。
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民事怎麼賠償,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民事怎麼賠償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極其殘忍造成嚴重殘疾的情況,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死刑。行為人主觀上具有傷害他人的故意,對於被害人死亡是出於過失。在傷害致人死亡後,立馬就自首是法定上從輕量刑的一個情節,不過至於量刑還得由法官依據案件的情況來決定。其中在司法實踐的過程中,因一些過激的行為而致人死亡的...
故意傷害罪從犯和主犯的量刑?致人死亡了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是三年以上量刑,從犯比照主犯從輕處罰。1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2...
「間接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致死罪」的區別
間接故意殺人罪最結果是持放任的態度,而且是對對方死亡的結果,故意傷害致死罪則是對結果持希望的態度,而且是傷害結果的故意。前者侵犯的犯罪客體是生命權,主觀方面為間接故意,後者侵犯的犯罪客體是健康權,主觀方面為直接故意。首先,刑法上沒有你說的這兩個罪名。刑法上只有 故意殺人罪 故意傷害罪 過失致人死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