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多保魚談保險
人壽險保單非本人簽字可以索賠嗎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他們不找你就沒關係,因為保險原則裡有一條:棄權與禁止反言.你雖然沒簽名但他們沒提出裡就認為保險公司預設了,到時候打官司他們是贏不了的.
3樓:爬行的火箭
可以.只要是你身份證上的標準名字,還有,身份證號碼要全對,就行.
4樓:倒黴蛋ed式
現在更改還來得及 ,聯絡**人做一下保單更改就好了。以改後的內容為準。一切照常賠付。
5樓:風緣雪影
如果在這份合同種,你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險人,在合同上沒有您的親筆簽名,索賠的時候是有一定困難的~甚至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在保單的背面,有一項備註欄,如果是你自己給自己投保,那這一項就不重要,如果是您給您的家人投保,要有被保險人的同意您的投保註明,如果您的家人給您投保,沒有您的親筆註明,那索賠的時候會有困難,公司也可拒賠~
一張保單,一份合同的成立必須要有被險人的親筆簽名,如果沒有,保險公司可以拒賠的~有這樣的規定,就是防止會有騙保的情況發生~
您在這份合同中如果是被保險人,那麼建議您最好到保險公司說明情況,並申請變更~
6樓:浩星憶南
一般是沒有事情得 !
但是保險公司想找麻煩的話,可以不賠你得 !
7樓:經典好看的電視電影
現在可以辦理 更改簽名 業務
保險合同不是投保人本人簽字的,合同有效嗎?
8樓:慧擇保險網
保險合同生效的要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55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因而,保險合同若要有效訂立,當事人必須具備相應的締約能力,並在保險合同內容不違背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基礎上意思表示真實。
合同無效
保險合同的無效是指當事人所締結的保險合同因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生效條件而不產生法律的約束力。無效保險合同的特點是:1、違法性,即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2、自始無效性,即因其違法而自行為開始起便沒有任何的法律效力;3、無效性無需考慮當事人是否主張,法院或仲裁機構可主動審查,確認合同無效。
9樓:小曉東
保險合同必須本人簽字 非本人無效 切可以追究帶籤者責任~
投保單不是本人簽字,要求保險公司作廢,全額退款,保險公司要求我出證明不是我簽字請問怎麼辦? 20
10樓:匿名使用者
司法鑑定機構,可以向法院申請!經鑑定後非本人簽字的保險合同可以全額退保!其實雙方都有責任,相關鑑定費用可以進行索賠!
11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說是你媽媽給你投的保險,你做為被保險人沒有簽字對吧?
這種情況要全額退保,要你媽媽提出申請,確實是在你媽媽不清醒,不清楚的情況下買的。
再說,當初你媽媽給你買保險也是體現了母親對你的愛與關心,更是想給你留下一筆可以有保障的現金。如果交費沒有影響正常生活,留下保單也是留下了保障。
保險是今後的趨勢,沒有保障就沒有身價更沒有安心。建議你最好把媽媽的愛留住,讓媽媽安心!祝好!
12樓:匿名使用者
找筆跡鑑定機構。但費用1200元起步。
你可以想保險公司要求賠償筆跡簽訂費用,以及相關的因無效保單引起的損失。
13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投保流程是這樣的:投保人、被保險人在投保單簽字,保險公司核保、收取保費、列印保單、遞送、**回訪。現在的關鍵問題是:
首先,你是因為覺得被忽悠所以想退這份保險還是其它原因,我建議不妨仔細看看保險的內容,看是不是自己真不需要,其實,保險有非常大的作用。其次,如果確實就是要退,就要先搞清楚,當時保險公司在**回訪時是否問到你母親簽字的問題,如果問到了,而你母親又說是本人簽字,那就需要你舉證證明不是你自己簽字,甚至要對簿公堂了,而你要承擔很大風險。如果勝訴,一切好說,如果敗訴,這些都是自己來承擔的。
車險投保單不是本人簽字,是業務員代簽的,保險公司可以以此為理由拒賠嗎?有什麼法律依據嗎?
14樓:太極雙魚
保險公司及其**人的民事法律責任:
第一款:代投保人簽名或者唆使、誘導代簽名的法律責任;
是指保險公司及其**人在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保險合同中,替代被保險人簽名,或者唆使、誘導投保人替代被保險人簽名的行為。在保險實務中,這兩種行為會導致人身保險合同無效,保險公司一般需要承擔主要責任。
詳見《保險法》:第三十四條。
《合同法》:第五十八條。
15樓:中國平安張順良
可以,當然你也可以跟業務員溝通下,看下怎麼處理
16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建議您諮詢專業的律師。
被保險人不是本人簽字,保險事故發生之後才去做被保險人簽字變更,是否有利於理賠? 10
17樓:匿名使用者
1、「業務員說誰籤都行」,證明在保險公司**人銷售過程中存在「銷售誤導」!對保險公司是不利的
2、請注意投保時,被保人身體健康,未隱瞞相關病史(如有,對投保人被保人不利)
3、新法解釋,確實有超過兩年期不可抗辯的說法,實際判決中也有正反兩方面的案例,注意與法官的溝通。
就您的問題,通俗的(非法律專業術語、建議諮詢律師關於民法、保險法方面):
1、既然認可這份保險,又過了兩年期,理由相對充足,可以推定為真實意思表示
2、現在已經進入理賠糾紛處理階段,關於手續,個人感覺意義不大?(強調保單有效即可)
3、合同生效時間應以保單上承保日期為準,否則對本次理賠沒有意義(堅持保單有效)。
以上僅供參考,謝謝。
18樓:匿名使用者
變更了比較好 有個案例的判決給你參考一下
保險合同是最大誠信合同,在訂立合同過程中,保險公司作為保險經營專業機構,對於保險利益的規定以及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保險合同的規定,應該是知曉的,相對於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保險公司對此環節具有資訊方面的優勢。在合同訂立過程中,保險公司依最大誠信原則,應該以善意的方式明確提醒、告知,要求投保人、被保險人履行書面同意與確認手續。可是,保險公司的業務員並未如此行事,只是讓被保險人在投保單上按捺了指印,並未提出要求讓被保險人履行書面同意手續和讓被保險人親自簽名。
保險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了保費,雙方簽訂了人身保險合同,在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又以投保人(原告)與被保險人未履行書面同意與確認手續為由拒賠。從被告的經驗、智識而言,可以推定被告的行為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有違最大誠信原則。保險公司作為保險人,收取了保費,未就被保險人書面確認手續提出進一步的要求或詢問,且向投保人核發了保單,該行為明確表明了其承認合同的成立。
被保險人、投保人基於保險人的行為有足夠的理由相信該保單已生效,為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的信賴利益,不應因保險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而使其陷入毫無保障的悲慘境地。保險人應當依約理賠,給付孫某保險金。因此保險公司的業務員讓被保險人按捺指印的行為,應該視為該人身保險合同已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保險人放棄了要求被保險人辦理書面同意手續和親筆簽名的權利。
判決保險公司向孫某給付保險金。
19樓:太極雙魚
樓上的回答很給力。。
只想說明一點,都到了理賠的階段,為什麼還要節外生枝,說不是自己簽字的情況,這是明顯的給自己找麻煩嗎。
不管結果如何,這都屬於理賠的意外,是客戶自身的失誤造成理賠的曲折。
現在變更幾乎沒意義,關鍵問題在於,必須說明保單有效,才可以獲得理賠。
目前看,有2年不可抗辯條款的支援,如果不是這樣,客戶多冤啊。。。
目前看,是必須要走法律程式的,這個錯誤太明顯了。
20樓:商業地產顧問遼
你最大的問題就是,為什麼要提出變更呢?
如果不提出什麼問題都沒有,如果提出是你違反保險法爾不是保險公司。
你主動提這個事讓你處於不利的情況了。
保險合同被保險人不是親自簽字,合同有效嗎?通過什麼途徑能全額退保嗎?
21樓:太平保險吳俊晶
被保險人(未成年人除外)不是本人親自簽名的情況下,合同是無效的,退保是可以全額退款。
到保險公司辦理退保時說明不是本人簽字,會核實筆記,如保險公司不認同,可投訴到保監會。
2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被保險人是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被保險人一欄是由投保人簽字,合同有效。在猶豫請內可以全額退保。
如果被保險人是18週歲以上的成年人,被保險人不是自己簽字,則合同無效。可以到保險公司申請全額退保。
被保險人沒有親筆簽名可不可以要求全額退保?
23樓:楊子電影
不能全額退保,如果保單並未生效,被保險人原則上可收回全部保險費,但保險人也有權收取最低保費,或手續費。
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內中途登出保險單,應按規定費率交納保險費,保險人將全部保險費扣除應交保險費以後的餘額退給被保險人; 如果保險人要求登出保險單,對未到期部分的保險費應按日計算退還給被保險人。
一般而言,保險公司在投保人購買保單的第一年或最初幾年向**人支付全部或絕大部分的佣金,一旦投保人中途退保,已經支付出去的佣金將無法收回,而保險公司在佣金上的損失是要由違約的投保人承擔的。
保險合同生效到退保前如果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是要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也就是說在退保前保險公司已經提供了一段時間的風險保障,因此需要投保人的保費對價。這些保費需要在退保時從退保金中扣除。
24樓:眉間雪
可以。如果回執沒有簽字,保單是可以退的。退一步說,就算簽署了回執單,只要在十天猶豫期之內也可以直接到當地公司退保,是不會有損失的。
因為一般的保險都會有10天的猶豫期,據保險法規定,在猶豫期內你有權進行全額退保。
不過,一般會需要收取十元的工本費。一般款項在3天左右會退回到你的賬上。各家保險公司不同這個時間會有些長短。
同時,投保單必須是投保人本人親自簽名才能生效。但也有例外,如投保人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則可由其監護人代簽,但不得由其他人代簽。
如投保人因殘疾等身體原因無法自己簽字的,可通過法律程式由其指定的營銷員代簽。保單是保險人與被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正式書面證明。保險單必須完整地記載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及責任。
保險單記載的內容是合同雙方履行的依據,保險單是保險合同成立的證明。
理論上說,保險單必須由保險人解釋清楚給被保險人,被保險人在沒有異議的情況下簽字生效,如果存在欺詐行為,保險合同不成立。非本人簽字的保險單是無效的。
擴充套件資料
保險的注意事項有以下:
1、合理利用猶豫期
消費者若對所投保的險種或者所選擇的保險公司等不滿意,可以在猶豫期內向保險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保險公司將在扣除工本費(一般為10元)後退還全部保險費。
2、配合接受回訪
如果保險公司對您進行**、信函、上門等方式的回訪,請回答保險公司的問題,同時可以就保險合同的相關問題要求保險公司答疑解惑。
3、及時續繳保險費
續期保險費的繳納有一定的寬限期,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後,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自保險公司催收之日起超過30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或者超過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
4、糾紛解決渠道
如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之間發生保險合同爭議,可採取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予以解決。發生糾紛時,首先雙方應當進行友好協商,爭取達成一致意見。
新華保險的保單查詢,新華保險保單查詢
1 開啟新華保險公司的官網 2 在 的左邊位置有一個客服中心 在 的上方標題欄裡也有,都是藍色字型 3 點開客服中心,在客服中心的各種服務當中找到查詢服務,也就是在高階客戶服務專區的下面,理賠服務的上面就是。4 點開查詢服務,網頁會自動下拉一欄的選項,有上什麼卡式保單查詢 意外險保單查詢 企業年金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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