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愛耿耿於懷
要看看你父母是為什麼虐待你了,如果是因為你做錯了事情去打你就不一樣了,如果父母真的無緣無故就虐待你,我建議你先去求助你的左鄰右舍,或者你的同學的父母,這樣可能比去報警來的好,不會對你的父母造成太大的傷害,,如果真的不行你可以去報警試試看
2樓:路過的鴉使
這樣應該算是非法虐待的正確的話應該去報警,不過這不像是真的,就算是不喜歡也不可能這樣,你只需要告訴她你去報警,真假你不用管。
家庭暴力與家庭虐待的界定和區別?
3樓:匿名使用者
暴力是打完就完事 虐待是打完還不解氣還得想別的辦法
4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的侵害行為,往往由於現實之親屬關係與利益的約束而出現一定程度的隱蔽性。家庭暴力的侵害行為可包括了實際攻擊、傷害、虐待等直接實施暴力或在精神上威脅家庭成員。其涉及的成員可以指:
配偶、前配偶、父母、子女、繼父母帶來的孩子、有血緣關係家人、同居伴侶、殘疾者與照顧者、情侶關係。 持續性的家庭暴力則屬於虐待。
虐待家庭成員,**人要求處理的 處幾日拘留
法律上如何定義虐待
家庭有虐待行為,離婚時可以要求賠償嗎? 20
5樓:華律網
這實際是關於離婚損害賠償的問題,我國《婚姻法》第46條規定了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四種侵權行為。因此,在因家庭暴力造成的配偶一方人身損害的情形,應當適用《婚姻法》的規定進行處理。具體而言,遭受家庭暴力受傷的婚姻當事人提起損害賠償訴訟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第一,行為人實施了家庭暴力,並導致配偶健康權、身體權受到了損害。第二,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在主觀上有過錯,且必須是故意。第三,導致了婚姻關係破裂,因此,配偶在離婚前不能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必須在起訴離婚時提出或者離婚後一年內提出損害賠償訴訟。
第四,提出損害賠償的配偶在主觀上沒有過錯,即對對方實施家庭暴力行為上自己不能有同樣的過錯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問題說明不仔細,你說的是撫養小孩吧!這個執行起來難度很大,要看他本人了畢竟是他的血肉
7樓:一諾
可上訴法院幫你解決!
被父母發現我早戀被父母發現早戀怎麼辦
那就抄私奔吧 呵呵,開個玩笑bai,下面步入正題du 我和你的經歷其實差不多,而且我父zhi母也看過我倆的 記錄,甚 dao至比你的還要過頭,老師也極力勸阻過我倆,並且我父母連她爸她媽都認識,我倆迫於無奈,只好將計就計 我倆和你們一樣都捨不得對方,說為將來著想,那是扯淡,什麼早戀耽誤學習,我倆就沒有...
被父母逼婚怎麼辦?被父母逼著去相親怎麼辦阿
何時遇到對的人可以找李計忠的徒弟求個卦象,他的口口號,柒,3,四,玖,仨,o,二,9,o 都二十四歲了還在父母面前晃悠,不著急才怪,你應該找一份工作去闖蕩屬於自己的未來,而不是在這裡聽從父母的安排,未來在你手中。你的想copy法不是很難理解哦!這bai無非就是一個你的幸福和父母儘快du抱孫zhi子的...
父母離婚我該怎麼辦,父母離婚了,我該怎麼辦?
看了之後心裡酸酸的,冒昧的請問你一句,你幾歲了呢?我覺得父母既然走到離婚的地步,做兒女的只能接受和理解,因為把他們硬綁在一起是作為兒女的自私,而且他們也不會幸福,你也不會幸福,所以心裡接受他們已經離婚的事實,這個我不知道你內心接受了沒有,如果接受了,也請接受你媽媽有要再婚的思想準備。這一切都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