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座標北偏東
首先就是證據,錄音錄影,或者還有證人,與雙方沒有利益關係的證人證詞。
其次,是後果,一般情況就是訓誡,教育一下就算了,但是如果侮辱誹謗有一定後果就要負刑事責任。比如氣憤生病甚至過世,因為氣憤導致鬥毆等。
事件開始時,居民自治組織應該干預。不知道你們那裡的基層政權還有沒有。
2樓:李宗習律師
如果能證明是這樣,可以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其侮辱或誹謗的刑事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1、報警處理;
2、收集證據,起訴名譽侵權,請求法院判決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4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對於她的行為進行錄音錄影,以備立案調查作為證據出置。
5樓:匿名使用者
退一步…海闊天空…她遲早都會死的!看來你父母很善良的人…兄弟低調做人!
罵人誹謗該如何起訴?
求助法律專家,急急急!!
6樓:會飛的大鴕鳥
從刑法角度上講,男方不負故意殺人的責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裡的殺人是指故意去殺人,如果是自殺,應當是無法律責任了
然而根據另一條
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顯然,在致人重傷的角度上講,男方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雖然被害人有過錯,但是該過錯並不成為當事人免責的理由。
但是可以適當減輕當事人的責任。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這是婚姻法裡面的關於離婚的相關規定,可以作為男方離婚的理由。也是女方的過錯
7樓:錢狀師
結論:您好!如果該男子並未逼迫或漠視妻子自殺,法律上並不會有什麼責任如果該男子逼迫或漠視妻子自殺,則構成故意殺人罪,根據情節輕重會有不同的刑罰
法條參考: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補充:男方看著女子死的嗎?如果是的話就會判刑
男方的母親沒有教唆他人犯罪,所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8樓:手機使用者
雖然男方的行為間接導致女方自殺,但如果男方沒有使女方自殺的故意,男方不承擔法律責任。若男方有使女方自殺的動機,故意使用家庭暴力逼迫女方自殺則應是故意殺人罪。
9樓:廣州田律師
法律實踐中,要看證據,女方受家庭暴力傷害程度,自殺與傷害是否有必然的因果聯絡等等。
可能的罪名涉嫌故意傷害致死,如果檢方證據不充分,也可無罪。
民事方面,因證據的證明標準不同,歸責於男方的可能性較大。
10樓:中顧網推薦律師
女方如果是自殺,那麼是不負刑事責任的
但是和女方的死是一定的責任,應該負民事賠償責任
該如何挽回,急急急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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