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劉輝律師說婚姻
房產是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後,並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這時,應當先將房產進行產權分割將屬於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有約定者外,一般應分出房產份額的一半)分割出來以後,再對遺產進行繼承。男方的房產份額屬於遺產,應由其配偶和子女、父母均分。
2樓:愛你三思
關鍵房子的房產證名字是誰的,如果是兒子的,不存在放棄,只要婆婆的幾個孩子承擔撫養費,如果是婆婆的名字,和媳婦無關,,死後幾個孩子平分
3樓:百分百靚包店
婆婆可以立遺囑的。遺囑裡宣告放棄該兒子的財產繼承權。不過媳婦自己要做的到位,該替兒子盡孝的都儘量去做。
畢竟兒子沒有盡到盡孝的義務就去世了,畢竟媳婦要求婆婆放棄繼承權,請給婆婆一份安慰,不一定是物質上的,給婆婆一份精神上的,心裡的安慰吧。
4樓:花小漫
每個人都有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兒子去世後,只要兒子有財產,那麼老母親依然有分享的權利,無論老母親還有幾個孩子都有權利,可以依法申請。
5樓:
這個主要要去看繼承人的順序,去看第一順位繼承人,第一,順位繼承人是誰就誰繼承
6樓:匿名使用者
沒立遺囑的情況下,直系親屬都有享受遺產的權力,只是有區別,第一繼承人,第二繼承人,繼承的份額不同而已,可以交給法院判斷。
7樓:伏修雅
房子是在世去的兒子名下,母親繼承的那部分財產與其他子女無關,若房子在母親名下,那麼房產兒媳婦無權繼承。
8樓:
我認為婆婆都90歲了,兒子我認為也有孩子,兒子的房產應該留給自己的孩子所有,因為這是兒子的個人財產,如果沒有兒女的話,當兒媳的也有資格繼承這個家的房產。怎麼能和兄弟們分財產呢,這也不和邏輯呀!
9樓:20好運來
這個就要看其它四個子女家裡經濟條件允許不允許老人放棄繼承權。如果條件不允許還是要繼承的,如果條件允許,必定也是兒媳孤單獨活或者也是需要孩子們養活了,彼此之間互相信包容對方一下,人生不易且行且珍惜!
10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一順位繼承人進行協商分配,不得以任何不符合法律程式剝奪他人繼承權,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解決。
11樓:
這本來就該放棄,還有其它兒子養,幹嘛去跟孤兒寡母的搶財產,這麼大年紀了要錢幹嘛呢。還不是好了其它子女,於心何忍呢。
12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要求婆婆放棄房產繼承,那那媳婦兒肯定知道這個婆婆肯定是有權利繼承的,不管房子寫的誰的名字,婆婆都會有繼承的權利,別人不能強迫,除非本人自己想放棄,兒子沒了,還有人比母親更傷心的嗎,那可是她身上掉下來的肉,含辛茹苦養大的孩子,跟多少孩子沒有關係,不能因為沒有立遺囑就在老人傷口上抹鹽,如果媳婦為了撫養孩子確實困難,可以協商,但不能要求,協商和要求是兩個概念,僅供參考
13樓:
這個應該是父母也有繼承權的吧!畢竟父母也是直接親屬,不出意外咋樣都好,出意外了就說不清楚,建議你諮詢一下律師,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問題,法律是公證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進行!
讓母親特別是一個高齡母親放棄兒子的繼承權是極不道德的行為,跟老母有幾個子女沒有什麼關係。
另外,一般來說,兒子的房產只能是其中一半需要繼承權分配,另一半本身就是兒媳婦的。
15樓:有妻圖邢
不管母親是否有其他子女,都有權利獲得部分資產。
16樓:潮語夢
這樣最好到司法機關來調解,調解不下來那就只能到法院裁定了。
17樓:來自妙道山赤誠的秋天
妻子父母,孩子有繼承權,
關於重組家庭房產繼承問題
18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一半是妻子的,她去世之後,房子的一半分給平均分配給男方及其子女,女方的子女。所以她的子女擁有部分產權,男方無權要求女方的子女離開。
19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bai
是夫妻共同財
du產,如果一方過世的情zhi況下是
先把房子dao平分,另專外一方拿一半。然
屬後剩下的一半由在世的一方與死亡人的繼承人均分。成年子女是否有繼承權就要看是否形成扶養關係。你所說的情況,男方有房屋的大部分產權,但是也無權要求孩子離開的,除非是先對房屋進行析產,確定歸屬。
20樓:匿名使用者
先一人一半,然後女的一半由男方本人和女方的子女平分,所以已過世女方的成年孩子有1/4的權利,故男方沒有有權讓已過世女方的成年孩子離開! 女方先過世時,男方子女沒有權繼承。
21樓:浮雲笑看神馬
夫妻婚後取得的房產copy為共同財產,若bai無特別約定,一du人一半。女方去世,男方有權zhi取得dao她的一半房產份額,該房產的1/4成為可繼承財產。無遺囑,即實施法定繼承。
根據《繼承法》有關規定,男方的成年子女不參與繼承,因為他們與女方沒有撫養關係;女方的子女為第一順位繼承人,有權繼承該房產1/4份額。
一般來說,男方所佔份額大,得房,但須給女方子女補償等值金錢。其後有權要求女方成年子女搬離。
家庭成員另立戶口影響今後房產繼承嗎?
22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另立戶口,如果沒有遺囑,不影響今後房產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23樓:張華欣律師
1、首先來說家庭成員另立戶口是對房產繼承沒有影響的;
2、影響繼承的原因,除了被繼承人的意志,一般都是法定的不可抗的因素,比如多個繼承人,其中一個或多個放棄,或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等。
24樓:空谷盤
如果是屬於法定的繼承關係,如:父母子女關係。
像這種情況,分戶後依然有繼承權。
因為屬於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
如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謝謝
家庭房產繼承協議具有法律效應嗎?
25樓:自信才能成功
房子是你爺爺奶奶的共同財產,你爺爺死後應該先拿出一半給你奶奶,
剩下的一半由你奶奶,爸爸,姑姑,小叔,依法繼承,嚴格說來,他們四個人所籤協議,只是對於他們四個對你爺爺財產繼承的部分有效,因為你爺爺去世後,你奶奶還要繼承一部分,他們四個不能把你奶奶繼承的那部分分了。如果從這個意義上講,他們四個所籤協議是有效的。與按不按手印沒關係。
你奶奶的那部分實際上包涵了兩部分,一是房屋本身一半是你奶奶的,由你奶奶處分。二是你奶奶從你爺爺那裡繼承的那部分。這兩部分都由你奶奶處分,她要給誰都可以。
可以叫你奶奶把她部分贈與給你們,就是在未去世前。如果可能要離開了,可以叫她立個遺囑,進行公證。
26樓:匿名使用者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所以你們簽訂的協議有效。只要你奶奶再立一個遺囑,就可以了。
如果想現在就更名也可以。你根據這個協議,再由你奶寫一個贈與協議,拿去辦理過戶就行了。不過現在房產局一般都要求公證,你要是怕麻煩就公證一下,要是不怕麻煩就告房產局不作為。
現在辦過戶對你們比較有利,別等動遷或者老人去世再辦理,以免夜長夢多。當然除非你家親屬關係非常好,不會爭房子和拆遷補償款。
27樓:星瀚雷聲律師
理論上來說,這不是一個「協商由你父親繼承爺爺遺產」的協議,而是一個其他法定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協議。粗略看了一下,這份協議應當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執行起來會比較麻煩,因為房子到現在還沒有過戶到您父親名下。至於奶奶那一份,也可以在這份協議中看做是對您父親個人的贈予了。
現在解決方法最好是立即辦理一個繼承公證然後將房產過戶到您父親名下,這樣即使其他人在拆遷時再有異議,也很難再主張了。
28樓:匿名使用者
嚴格說來,他們四
個人所籤協議,只是對於他們四個對你爺爺財產繼承的部分有效,因為你爺爺去世後,你奶奶還要繼承一部分,他們四個不能把你奶奶繼承的那部分分了。如果從這個意義上講,他們四個所籤協議是有效的。與按不按手印沒關係。
你奶奶的那部分實際上包涵了兩部分,一是房屋本身一半是你奶奶的,由你奶奶處分。二是你奶奶從你爺爺那裡繼承的那部分。這兩部分都由你奶奶處分,她要給誰都可以。
可以叫你奶奶把她部分贈與給你們,就是在未去世前。如果可能要離開了,可以叫她立個遺囑,進行公證。
29樓:紅星宣紙
你家的這份房產繼承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簽字生效。如你的叔、姑反悔,你起訴,你勝訴。如你不想打官司,你叔、姑反悔,你老爸還有這房產的1/2繼承權(你奶奶的那一份屬於你老爸)。
30樓:法律實務研究
各繼承人之間簽訂協議,約定遺產由一個繼承人繼承。視協議的約定情況可構成贈與或放棄繼承。
你爸爸是該財產的合法所有人。
31樓:匿名使用者
協議有法律效力。如果通過贈與把房產過戶給你父親,以後就不會有什麼麻煩了。
32樓:小氣大聖
你們最好去公證處做個公證,你姑姑,小叔叔,奶奶放棄繼承把所有的產權繼承你爸就可以。之後房管局辦理過戶,房產證就可以辦成你爸的名字
33樓:白蓮居士
先要了解一下具體問題:1、協議的具體內容?2、奶奶是否健在?3、補貼錢是誰補貼?是否有憑證?
共**產繼承問題?
34樓:孫林律師
回答房屋繼承的糾紛的話,如果是老人過世的遺產,一般都是子女和伴侶來繼承的,也就是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哦
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提問二十年前我父親在縣城附近買塊地自建了長十米寬四米二層的房子,現在值四十萬了,被弟弟住著,房本寫的弟弟名字,父親有我和弟弟兩個兒子,父親和我關係不好,這房子是給弟弟建的,農村有一棟房子不值錢,一直沒住人,父親於十六年前因肺癌去世,我一直•外打工二十年了,我離婚二十多年,有一兒子,大學畢業巳工作幾年,工資一萬五,今年三十歲,三年前我前妻在弟弟附近給兒子買房房價五十萬,找弟弟湊錢只給兩萬,說是工薪階層,沒錢。今年五月兒子結婚,弟弟給一萬紅包,今年三月份弟弟把房裝修花八萬?覺得不公平,怎麼辦?
回答我看一下,您稍等
如果是這個房子的名字直接就是您弟弟的話
這就不屬於遺產了,而是您弟弟的財產的
也就是不參與您父親的遺產分配的
畢竟這個是屬於您父親的生前贈與了
提問父親臨終時說過這房子我們都可以住,弟弟也跟我說過,不是我的也不是你的,都可以住
回答這個如果是口頭的話,法律上是不認可的
因為目前法律認可的是紙面的和錄音錄影的遺囑的
也就是現在你弟弟翻臉不認的話,他這邊是完全可以拒絕的
畢竟這個確實是他的房子了哎
提問父親說的話旁邊有人聽著,前妻在父親臨終時找過父親
回答這個也是無效的
因為目前我國法律確實是不承認口頭遺囑的
其實我認為目前最好的辦法是,您找您弟弟去談,說明情況
爭取兄弟間互相理解起來
因為從實體事實角度來說,您這邊的要求力度都很弱
提問他說是工薪家庭,條件也不好
回答那這邊你們兄弟倆就更需要互相理解了
畢竟您父親就只有您兩個孩子不是嗎
您這邊到時候去談的時候也不用太硬氣
好好的心平氣和的去談
提問還有兩個妹妹
回答或是讓兩個妹妹從中撮合一下
畢竟親不親一家人呀
提問很難有滿意的結果,兩萬塊錢是前妻要幾次才要到,弟弟只想獨吞
回答但他這邊也是有理的 ,因為您手邊是真沒證據證明了您父親的遺言
畢竟咱們國家的話是不認沒證據的訴求的呀
空口無憑嘛
所以我還是建議您儘量和弟弟好好的談談
畢竟多年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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