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考驗期限與兩年內再次盜竊的問題

2022-03-22 03:44:11 字數 756 閱讀 3646

1樓:李保忠律師

緩刑考驗期限與兩年內再次盜竊,如果構成盜竊犯罪,應當撤銷緩刑,前罪與盜竊罪數罪併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九條 【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的並罰】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併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第七十七條 【緩刑的撤銷及其處理】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2樓:戚廣利

原是有期徒刑10年,後減為7年,第6年假釋,那麼考驗期就是1年而不是3年是對的。

無期徒刑減為15年有期徒刑,第14年假釋,考驗期是1年而不是10年。

假如甲第一次盜竊2000元(1000元——3000元以上為數額較大,一些地區3000元以上構成犯罪,1000元不構成犯罪);如果3天以後甲又去盜竊了100元,隨後甲被抓獲,那麼甲的盜竊金額應當是2100元。盜竊數額應當累計計算。

緩刑考驗期,假釋是什麼意思,緩刑,假釋與減刑

對於 撤銷假釋 刑法 第八十六條規定 被假釋的服刑人員,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應當撤銷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併罰。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發現被假釋的服刑人員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併罰。被假釋的服刑人員,在假釋考驗期限內,有違反法...

你好,判一年緩刑兩年之前坐的天數算在緩刑期內嗎

基本上緩刑的話就不用坐牢了呀,所以也談不上天數,算在緩刑期內了。如果在緩刑考驗期內,沒有再犯新罪,沒有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沒有情節嚴重的違反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考驗期滿,原來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了,即緩刑考驗期滿就不用坐牢了。宣告緩刑的,緩刑考驗期從宣告決定日開始算起,先前羈押...

兩年內與女子有幾次無保護性接觸,後該女子查出艾滋病陽性,請問

這個肯定有很大機率,20 左右,最好先買試紙自己測一下,然後去醫院檢查 請問醫院的感染科和傳染科分別是針對什麼病症的?有什麼區別?我要看慢性乙肝要去哪?感染科和傳染科其實是一個科,以前叫傳染病科,而隨著醫學發展,稱感染科,比較人性化。因別人聽起來傳染科就會產生誤導,會認為是好恐怖!慢性乙肝去感染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