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綠水青山
公司領導體罰員工,首先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其次涉嫌違反了治安處罰法,侵權責任法,民法通則和刑法。
《中化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勞動者的;
(四)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汙染嚴重,給勞動者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合法解除勞動合同有以下三種方式:
1.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2.提前30日(試用期提前3日)書面告知用人單位,注意儲存已遞交的證據(郵寄、錄音錄影等),到期後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如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未及時足額發放工資等)之情形,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體罰侮辱員工的,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投訴。若情況嚴重,構成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由於用人單位給體罰侮辱員工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勞動者的;
(四)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汙染嚴重,給勞動者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勞動合同終止有哪些情形
根據 勞動合同法 規定,有以下情況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 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 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 工作時間 休息休假 勞動安全衛生 保險福利 職工培訓 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
「服務期」內勞動合同到期,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嗎
其中常見的,就是用人單位加大對 千里馬 培養力度的同時,也會要求 千里馬 與企業做一個 君子之約 即要求千里馬為自己工作到一定的年限才能 跳槽 但是,如果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短於 服務期 的約定,那麼應該優先適用哪個約定呢?這種 服務期 的約定,其法律效力到底如何呢?典型案例 張亞武在一家外資電子公司...
工廠沒有和我籤勞動合同,不想做了老闆說只能算70的工資給我
工廠沒有和勞動者籤勞動合同,老闆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反饋到工廠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最多11個月的雙倍工資,返還剋扣的工資。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通常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