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 最好能明確指出你當時幹活的環境及地理位置 順便儲存老闆的**號碼及時抱警
2樓:書生之見是我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
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我是8月22號離職,公司每個月10號發放工資,現在已經15號了還沒有發合理嗎?
3樓:王元頁
先問一下為什麼沒發工資,**錄音或者保留聊天記錄然後去勞動監察投訴單位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工資應該離職時就結算清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17年初我提出離職時,老闆想我在這幹,他說乾的好 年底給點獎金。到17年底無話。我還能幹下去嗎?
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要考慮自己有沒有價值,如果自己現在的價值已經超過了你所得的工資,然後在看老闆對員工好不好以及與同事相處的工作環境。如果這些你有價值,而且老闆不好,工作環境也不好,而且老闆還沒有履行諾言,那你可以選擇離開。
我們上班就是想體現自我價值,並能得到相等的回報,加上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有魄力、能帶領我們成長的好領導。這是工作中最理想最成功的。但是當魚和熊掌不能兼得的時候,就看我們所需要,所追求的。
然後在根據所需要的做出選擇。
但是我想說除非是特殊情況,不然一個不會履行諾言的領導不是好領導。人生的每一次選擇都要想明白,考慮仔細。然後做出選擇,不必後悔,勇往直前!!!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今年5月份辭工,去年11月份到今年5月份工資都還沒有發,我該怎麼去討薪?謝謝!
5樓:董碧嘉
你好!你都辭職那麼久,你都沒有去討薪嘛,你要諮詢一下你們老闆怎麼回事,還有財務的原因,你們公司是私企嘛,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如果他們有錢不發。
6樓:匿名使用者
到公司所屬地勞動仲裁部門說明情況,提供相應證據,請求幫助。
今年7月初辭職,我是打算按照規定一個月在走,單位老闆讓早點交接走人,現在6月份的工資還沒有發
7樓:馬會鋒無悔
最普遍的介紹:合同問題特點是什麼:辭職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勞動合同法
其它含義:辭職立即結清工資,不結,勞動仲裁投訴。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先領現金,不給,再投訴。
直播平臺或迎來洗牌年 有平臺拖欠工資還突然消失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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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從外地回家賣衣服時候也這個樣子。因為工作不順心,生活不順心,多了,主要因為沒有知音吧。而且還有些自卑帶來的小驕傲。多加幾個群,或者好友,要不加我扣扣也行,我情況和你差不多,我倆經歷差不多。孤獨。生活沒有激情。想開點就好 多讀些書吧 難熬的日子在書中也許能找到些解脫 覺得孤獨難忍就睡覺 睡了就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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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政策 城鎮戶口,可在戶口地以個人方式繳納社保,持本人身份證 戶口簿等資料到當地社保中心辦理繳納手續。一般繳納養老和醫療,繳費基數可根據規定的不同檔次 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300 60 範圍 確定,比例一般為養老20 醫療8 左右。按月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 一 參保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自2023年的10月15日到2023年的6月20號還有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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