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一、公安機關一般會著重針對有償陪侍的提供者進行處罰,但對涉嫌違法的嫌疑人,可以傳喚至公安機關進行調查,這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82條明確規定的。只要是涉嫌違法,並不是要求違法證據確鑿,因為傳喚至公安機關調查也是為了調查取證,是一個獲得證據的過
二、我國的法律對有償陪侍的個人是沒有處罰的依據的,對於陪侍的場所是有規定的。根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為提供條件:
(四)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三、根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娛樂場所實施本條例第十四條禁止行為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
2樓:
有償陪侍不屬於犯罪。有償陪侍是單位給工傷的人員一種福利待遇。
3樓:舞陽人樂園
如果他的目的並沒有其他目的,只是一種陪是應該不屬於犯罪。
4樓:大嫘嫘
有賠償也是代表著是犯罪的因為現在這個社會就是
5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違法,但未必一定是犯罪。
6樓:thy浪跡風塵
不一定犯罪,很可能違法。
7樓:大帥說法
您好,我正在幫您查詢相關的資訊,馬上回復您。
有償陪侍處罰的法律條文?
8樓:匿名使用者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為提供條件:
(四)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第四十二條 娛樂場所實施本條例第十四條禁止行為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我也在考慮這個問題,這是對場所停業整頓半年的法律依據,但是我卻沒有找到明確的對於陪侍人員及陪侍人員服務物件的管理處罰措施。
希望有人能給予明確解答,或者是各個省市的部門規章。謝謝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難道還不明白嗎?有年輕漂亮女子陪著,就是不正常,難道還需要什麼依據?拍張照就能看出來.火眼金睛!
有償陪侍處罰的法律條文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為提供條件 四 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第四十二條 娛樂場所實施本條例第十四條禁止行為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 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
使用別人的有償伴奏算侵權嗎,使用別人的有償伴奏算侵權嗎?
其他粉絲翻唱當然算是侵權啊!只有這個up買了使用權,其他人又沒有。而且b站已經算是一個商業平臺了,要是參加了新興計劃更是屬於商業活動了啊 我覺得不算吧 但是一定要備註原作曲人 個人使用不算,但用於商業用途的侵權。使用別人的歌曲伴奏算侵權嗎?只要不是拿來做商用什麼的就不算,但是你的原創必須要註明原作曲...
法官能用業餘時間進行網上有償法律諮詢嗎
不能,法官屬於公務員,而根據 公務員法 規定,國家公務員禁止從事有償服務的第二職業 法院工作的法官可以兼職提供法律諮詢嗎?法院不接受您的諮詢的,可以到法院周邊或離您比較近的律師事務所諮詢 如果是兼職並領取報酬,那是違紀行為。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可以個人有償法律諮詢服務嗎 事業單位法律顧問服務範圍 根據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