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帝國づ月長石
勞動監察部門,寫封匿名信過去,注意附帶一些公司考勤等記錄(最好有),還有其他一些證據,然後由他們來查,之後會處理單位
另外,如果不打算做了,可以選擇直接勞動仲裁,可以得到包括加班費等在內的全部賠償,然後走人
補充:走人確實是不是法律規定的,但是實際上,只要你公開仲裁起訴,那麼,老闆肯定會炒你,炒你後也只能按照勞動法主張賠償,社會和法律有時候很難等同對待的
2樓:山野柴胡
到勞動部門申訴,給你帶來的後果是失業。慎重。
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用,省點力氣吧!
現在的社會,弱勢群體根本沒有力量!
徒勞無功。
我被別人誣告,丟掉飯碗!丟掉工作!我想去公安局告誣告我的人!我手裡沒有證據!可是公司監控有!我該怎
4樓:匿名使用者
誣告你的bai
人,是什麼啊,
du到哪誣告你了,這個
zhi很關鍵。如果是到dao公司的領導專那裡誣告,你可以各領屬導舉證啊,開明的領導是會明鑑的,如果領導不開明,那你還和她們較勁也沒有什麼用,你以後還在人手下也沒有意義,走出去,人可能失去的是一片樹葉,一個森林在等著你。對不,請採納。
5樓:雪狼通訊
你可以選擇先報警,然後由警察道你所在公司調查取證,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想舉報交警是用錢買的去什麼地方舉報,,但是我沒有證據,怎麼辦
6樓:戚廣利
舉報交警就應當有證據或者證據線索,否則就不能對其進行查處。舉報交警應當向公安局警務督察處舉報。
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證據的指控叫誣告。
我現在想去勞動局告老闆,可我什麼證據都拿不出來,現在要怎麼辦呢
8樓:七臺河李陽平
勞動者維權需要提供相關證據,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與勞動權益受到侵害。否則,很難維權或維權受限。
根據勞動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符合以下條件即證明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附: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近一個時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因雙方勞動關係難以確定,致使勞動者合法權益難以維護,對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帶來不利影響。為規範用人單位用工行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現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補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係,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
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四、建築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關係 舉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2005)12號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代表你的公司和客戶的qq聊天記錄可以作為證據之一。
11樓:田亦竹
我在以前公司做了三年,今年二月十六號辭職出來,在這個月裡公司沒幫我買社保,要我自己全額買,公司說我這個月沒做到一個月,所以不幫我買,而且我還有假期日補休的、補了14天,請問這個我可以去勞動局告他嗎?還有他發給我的工資和工資條的不一致,具體扣了我什麼費用也沒註明,工資條寫我本應該發兩千九多,但我只發了兩千六百多,請問這個我可以告他們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取得證據,不知你要告什麼,一般你的工作牌、工資單、合同及工友證明等都可以作為證據。
現在在職的公司拖欠了三個月的工資了,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我想去仲裁,可不知道需要什麼證據? 20
13樓:匿名使用者
一你在公司工作的證據,如工卡,工作證,工資對賬單等能夠證明你在此工作的材料。二公司的工商資訊。三你的身份資訊。四仲裁申請書。五拖欠你工資的證據。
14樓:謿樾
首先,你要提供你與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說工資轉賬銀行流水、工號、工牌、工作服等等。其次,你要提供公司應付你工資的數額的證據。此外,因為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還同時可以主張雙倍工資作為賠償。
15樓:曾阿牛律師
你需要證明勞動關係:如工資發放記錄、工牌服裝、打卡簽到、工作作品、錄音聊天記錄、同事證言
我在建工地幹活,現在老闆的理由是上面沒給錢,所以沒錢給你們。現在我們想去勞動局投訴又沒其他證據? 20
16樓:漫崖枋
可以的只要你們在那幹過活有個勞動的跡象就可以把他搞倒
17樓:來自莊溪洞芳菲嫵媚的香雪蘭
在工地幹活。起碼得有合同。六點合同也沒有的話。
那你只能。和一些功能。溝通一下,證明你在那幹活。
小哥。證據。拿著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
去投訴他們。特別到了年底了。農民工拖欠工資。
抓的很嚴。
1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所有工人都去勞動局,再不行就去找記者;把事情搞大點...
我想去甘肅,我想去甘肅,做火車應該注意什麼
去呀 總要去想去的地方呀 我想去甘肅,做火車應該注意什麼 對於你這種第一次出遠門的,先提前個幾天去火車站買票,暑假的火車票不好買。其次,確認車次時間,給自己充足的時間上車是最主要的,到火車站先熟悉環境,學會看火車站的各種標識,比如說乘坐列車的候車室,站臺等等,還要記住一點,不明白就問列車工作人員,其...
我應該怎樣做
其實這些都沒有什麼,不要刻意的去強求自己要怎樣,如果一個人取得了好的成績卻高興不起來,你覺得這樣一個人會快樂嗎?而你只是像平常人一樣,自己遇到了值得高興的事情高興了一下,只要你自己知道自己不應該驕傲,還應該繼續去努力,不放棄就好。對人對事你覺得怎麼了?是動不動就會對別人發脾氣,還是對事總鑽牛角尖,對...
我該怎樣做,我應該怎麼做?
我感覺不要相信為好,感覺還是自己多參加點招聘會啊,看看報紙等,自己找比較安全,中介真的很多都是不好的,我感覺還是和中介說下,把錢退給你吧,在有那個破廠子找工人,還拿150元回扣,這個根本就不合理,聽著就不對勁啊,因為好處都那個破廠子落著呢,你卻一點好處都沒有啊,我感覺錢一定都在中介那,你應該找中介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