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覺王
這樣的費用應該可以協商一致的。正常來說如果租戶提出來不使用,房東應該自行處理,或者辦理停機手續,雙方可將協商的內容簽訂在合同中。
如有合同未明確,則租戶可能要承擔該筆費用。
2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情,租房前就應該協商好。
你中途要求不使用,應該與房東協商停止。如果不能達到要求,可以選擇退房。
3樓:雪中孤鳥
從你在下面的追問中明白了你的意思。我提兩點看法:
1、從法律上來講,如果合同有效的情況下,你是處於不利地位的,即這些費用應當你來承擔,但不是因為法律這樣規定,而是因為急於合同約定和你沒有做好相關證據的收集工作而導致你處於不利地位的。
2、如果撤銷合同,效果就不一樣了。撤銷合同的法律後果是視為合同自始不存在。根據你說的情況,可以理解為你租房的重大誤解,屬於可撤銷合同。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能夠證明你確實沒使用過有線電視,你可以不付費用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承租方出。房租費中包括現在已有設施裝置如比水、電、傢俱、有線電視、固定**等,只不過是你的房東沒直接把這些費用包括在內。
5樓:匿名使用者
租房合同上沒有約定就協商解決 有就按合同辦
懂法律的來 30
6樓:匿名使用者
不到兩週歲的孩子原則上跟母親,分娩後一年內,男方不能提離婚訴訟,要提只能女方提。一般初次起訴都不會判離,判不離的要再起訴得等半年以後。訴訟離婚不好離,儘量別在懷孕哺乳期間折騰這事,好好帶娃,等孩子差不多斷奶了再說。
懂法律的來 5
7樓:也玩去
? 第六個嫌疑人 ( 2006) ? 恩情 ( 2003) ? 風雨麗人 ( 1992)
懂法律的來
8樓:谷谷交易平臺
沒簽合同的話 理論上老闆不給你開這10幾天的工資也沒問題 你們直接不幹了他關門也沒問題 但是如果你們有人證和其他證據可以聯合起訴他 給你們結10幾天的工資 這個絕對沒問題 起訴費用估計最後也得他來出 他告你的話根本不可能 讓他去告吧 你們一點責任都沒有 綜上來說 你們佔主動權 你們應該去告他 而不是他告你 你們老闆完全是不想給你們開工資 然後拿告你們的事去嚇唬你們的 放心吧 你們肯定沒事
9樓:潘增飛
只要工資給的多,能夠給夠,他願意成什麼樣成什麼樣吧,何必走呢。
10樓:旅遊攝像機看天下
你老闆惡人先告狀,他是豬八戒倒打一耙,你們要向他討工錢,不給就去開動監察大隊投訴,不訂合同是老闆違法,會受到罰款處理,哪怕店關了,也逃不掉處罰的,你們屬於受騙的,一定要去告他,不能讓壞人逍遙法外,幹壞事。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該去勞動局諮詢,按理講是他要賠償給你。
12樓:匿名使用者
按合同走,沒合同就是就是沒約定,沒約定就不受保護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沒有籤合同之前,就是試用期,在此期間你們可以辭老闆,老闆也可以辭退你們。至於工資嗎,是你們辭的老闆,不大好要。
懂法律的來~
14樓:法律小組長
算噪音擾民,按照噪聲防治法的規定,由公安局處理,建議撥打110。但是有個心理準備,警察會考慮樓下情況,可能不會真管。那就自認倒黴了。
懂法律的來……
15樓:合歡花
有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有期徒刑的期限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兩種情況例外:
第一,根據刑法第50條的規定,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2年期滿以後可減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根據刑法第69條的規定,數罪併罰時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可達20年。此外,根據刑法第71條的規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間又犯新罪,以前罪沒有執行完畢的刑罰為基礎來確定應當執行的刑罰,其實際執行的刑期可能超過15年,甚至超過20年。
無期徒刑是介於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間的一種嚴厲的刑罰,是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一般會附帶剝奪政治權利,並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它主要適用那些罪行嚴重,又不必判處死刑,但需要與社會永久隔離的犯罪分子。
16樓:匿名使用者
1、有期徒刑是刑罰的一種。在一定期限內剝奪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並監禁於一定場所的刑罰。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國規定不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九條規定:
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
2、無期徒刑是介於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間的一種嚴厲的刑罰。無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並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無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宣判之日起計算,判決宣判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後,執行有期徒刑,先行羈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17樓:浙江範王力
有期徒刑;就是服刑有期限。期滿釋放。
無期徒刑,就是一輩子都服刑
現實中,根據改造情況,無期可以減刑至有期。
懂法律的來指導下
18樓:潘增飛
按照人口數可就太便宜超生戶了,把超生戶另行對待可能遭到他們的嚴重對抗,趁早不這麼著。你應該認為有可能考慮具體家庭成員,但是數目不考慮。最終還是按照家庭以家庭名義給群眾。
她可能就被排除了,她以她個人名義沒有資格參與拆遷,**不可能把她當成你們家的成員,**不可能不確定一下家庭以及具體成員
19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是你爸的,安置房也是你爸的,即使按每人90平安置房,房子也是你爸的。安智費要給你老婆。你結婚是你的事,安置房是你爸的。除非你們當地的拆遷補償有特殊規定。
婚姻法律問題(懂法律的來)
可以結婚,但非婚生子女同樣受到法律保護。如果對方帶孩子,可以主張孩子的撫養費。1.按你所陳述的情況,她直接和你結婚沒有觸犯法律。2.他們小孩屬於同居期間生育的孩子,協商由誰撫養。典型的事實婚姻,自1994年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實施後,我國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但是經過補辦結婚證以後可以合法成立夫妻關係。如...
懂法律的朋友幫我,懂法律的朋友幫我!!!
您好,從實務角度來說,我個人認為您應當將兩家都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不論誰承擔的責任大小,對於您的損失肯定是應當全額賠償的。對於損失,在無法確定的情況下,可以考慮通過鑑定的方式進行。供熱公司 鄰居 安裝工3方列為共同被告,由法院決定三方責任大小 各賠多少。首先必須弄清楚該誰負責安裝供熱的接管,如果只有...
求助辭職是否要賠償損失懂法律的來
你辭職是正常的,如果是試用期,應當提前三天提出辭職 你辭職不存在賠償問題,如果是你的工作失誤,根據公司制度可以適當扣工資,但是不能超過工資的20 客人收到不合格的貨要求賠償是對的,公司造成的錯誤是應該賠償的。在公司內部,該錯誤的尺寸是誰造成?你沒有細說,講講看。勞動者按照法律的規定辭職的,不需要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