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洵洵說歷史
說來真的是有些奇妙,我跟大學的男朋友在大學畢業的時候分手,十年後,我跟他相遇的地方還是在我們大學城,那條兩邊種滿了銀杏樹的長接上記得第一次見面就是在那裡,而十年後,我是因為想懷念一下自己十年的大學時光就來到了那條街,看一看秋天滿布金黃的,景色突然就在長街的盡頭看見了自己的前男友。
那時我並沒有上前去跟她打招呼,而是轉身就離開了,有的事情啊,分開了,放棄了就沒有必要再去記憶和追尋,否則只會讓兩個人都痛苦,不過這段十年後的相遇,我卻永遠的銘記在自己的心中,那可能真的是這段愛情真正的結束的時候
2樓:豬豬也很可愛
10年以後,我們又在曾經分離的城市擦肩而見,眼睛裡的彼此,身邊都有各自的愛人。有一絲躲避的慌亂和不可思議的驚訝,畢竟天南地北,我曾以為再也不會見面了,
也如同陌生的行人,擦肩而過。除了再一次出現在彼此眼中,就這樣消失,沒有話語,打招呼。
挺好的,過去了,就真的過去了。
3樓:迪雯吧
我家跟前任的家相對較近的,但是還是很難碰到對方,因為各有各的事情要做,都是錯過的,以為不會再遇見了,但是卻在同個公司面試的時候碰到了,我們也只是相互點個頭而已,就沒什麼事情發生了,就那樣擦肩而過,然後到我面試的時候我就不是很認真的面試,因為我知道他的可能性會大一點,不想跟他在同個公司上班。
4樓:方寸齋主人
前任到我的城市旅遊,偶遇之後一起吃了個飯,還好她身邊跟著的是閨蜜,要不然就真的有些尷尬了,當初是和平分手,所以見面時候也沒有什麼恩怨糾葛,感覺就像遇到了一個多年不見的朋友,有些欣喜也有些失落。
5樓:莫殤
10年之後有一次在大街上買菜,一不小心就碰到了自己的前任,感覺兩個人這麼多年了沒有一點的變化,頓時心裡面油然而生,那種青春的記憶撲面而來,兩個人只能相視一笑,就這樣簡單的擦肩而過。
6樓:小袁說園藝
自己與大學時期的女朋友分開之後的見面,是在畢業十年之際的同學聚會上,去之前自己內心還是有些激動,當那天真見到她的時候,我比自己想象中的要冷靜,而她也只是與我微微地對視一笑,寒暄了幾句,雖然有些傷感,但事後想想,這也應該算是我們之間最好的見面方式。
7樓:匿名使用者
十年之後跟前任見面,是在他工作出差來到重慶,接到他的**還是讓我很吃驚的,畢竟十年了以為他早忘記我了,在見到他的那一刻沒有多大的情緒起伏,很大方的走過去跟他打招呼攀談,之後他還請我吃飯,就像多年未見的朋友一樣。
8樓:養生美食小甜心
我的話還是一個思想比較開明的人,我與我的前任一般都還保持朋友,關係不會很差。但是我們也不至於見面。我覺得和我前任見面應該會是在去幫我孩子開家長會的時候吧。
或者是去商場不小心遇到。
你希望十年後的自己是怎樣的狀態,你希望十年後的自己是一個怎樣的狀態?
希望十年後的自己是一個自我滿意 生活有充實感的狀態,還發明很多便捷生活的物品。1 手機邊緣化,出門可以不帶手機,因為萬物智慧化,你的智慧手錶 衣服等可穿戴裝置,外面的車窗 桌椅 牆壁等都可以上網。2 家庭自發電。一些廉價的發電技術在家庭中普及。很多家庭會自己發電,不依賴國家電網。自產自銷。比如外牆壁...
我在公司工作了十年多,在無違紀的情況下公司領導要求調我的崗位,但未發文,我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公司隨意給你調換崗位是違法的。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規定 用人單位與內 勞動者協商一容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因此,在一般情況下,如果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需要經過勞資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如果單位...
問下男生們,你喜歡的女生和你做十年朋友和只做你一天女朋友,你們會選哪種呢
十年朋友。我喜歡量變。我就不信,十年還搞不定?當然只做一天啊 每天都換新的女朋友 有一天一個女孩問我,一個跟你十年的狗,和一個跟你認識一年的女朋友,讓我選擇一個 我會選狗 女朋友固然重要 但是她沒有狗的忠誠和專一 狗的一生只有一個主人 她離開了你她還有一片森林可選 所以我選狗 而且我是女生 我只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