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繳納公積金嗎,非全日制用工的員工可以兼職嗎,用人單位如何繳納社保

2022-07-29 19:07:14 字數 6104 閱讀 5285

1樓:知道老大哥

不可以的。

個人沒有正式工作是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的。

住房公積金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併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範性和強制性;

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儲存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2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由於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且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所以,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有單位肯為非全日制員工繳納公積金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有企業和勞動者協商確定

縱橫法律網-河北公澤律師事務所-王林律師

非全日制用工的員工可以兼職嗎,用人單位如何繳納社保

4樓:鑽誠投資擔保****

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準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係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辦理社會保險需填報的**及附報資料: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影印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證;

地稅登記證;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檔案批覆;

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影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影印件)。

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繳納,非全日制用工計個稅嗎

5樓:楊子電影

非全日制用工企業不用繳納社會保險。個人可以自己繳納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

現在工資薪金和勞務收入都是按綜合收入計算個稅,但是勞務可以先扣800(4000及以下)或20%(4000以上),因為沒有專項扣除(五險一金)所以按勞務對於個人比較合適。企業可以不預扣預繳非全日制用工的個稅。

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原則上參照個體工商戶的參保辦法執行。對於已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和建立個人賬戶的人員,前後繳費年限合併計算,跨統籌地區轉移的,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戶的轉移、接續手續。符合退休條件時,按國家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

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按照待遇水平與繳費水平相掛鉤的原則,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具體辦法由各地勞動保障部門研究制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係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被鑑定為傷殘5-10級的,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結算傷殘待遇及有關費用。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校可以調劑麼

6樓:專碩社群

原則上可以 實際上 只有全日調劑到非全

非全日制用工與全日制用工有何不同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區別:1. 工作時間不同;2.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訂立口頭協議;3.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關係隨時終止且無需支付補償金;4.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繳納工傷保險;5.

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時計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超過十五日。

8樓:廖律師普法

什麼是非全日制用工,具體有哪些規定?它和全日制用工有什麼區別

9樓:聖潔老師

回答兩者的區別如下:

1、計算工資報酬方式不一樣。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況下,小時工資標準是用人單位按雙方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給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工資,但不得低於當地**頒佈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當地**頒佈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含用人單位為其交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支付工資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在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單位必須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需要支付雙倍工資,超過一年的視為雙方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沒有別的問題的話,能否給一個贊麼,謝謝(✪▽✪)

更多4條

10樓:學而好教育

非全日制用工與全日制用工的區別如下:

1.是否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

根據《勞動法》第六十九條之規定,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兩種合同形式均為法律所認可。

在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單位必須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需要支付雙倍工資,超過一年的視為雙方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即使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無需像全日制用工中那樣支付雙倍工資和被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是否可以與勞動者約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十條之規定,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一律不得約定試用期,而全日制用工中,只有不超過三個月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兩種情形下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

3.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一條之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而且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也就是說在非全日制用工中,沒有全日制用工中那樣嚴格的實體和程式要求,只要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想要與對方解除勞動合同就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一般情況下勞動合同終止是指勞動合同的正常結束,可以說是客觀使然,而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的提前結束,可以說是主觀為之。

這裡所說的終止用工,應當作一種廣義的理解,既包括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的到期終止,也包括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的提前解除。

4.支付週期

在勞動報酬的支付週期方面與全日制用工有很大不同,根據我們國家的相關規定,在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單位應當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而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5.社會保險的繳納

關於非全日制用工中勞動者社會保險的繳納問題,各地規定差別很大。根據上海市的相關規定,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個人支付,然後勞動者自行向勞動部門繳納。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從2023年4月1日起,上海市非全日制小時為8元,且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個人和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非全日制用工、全日制用工、勞動派遣用工的不同

11樓:南京追夢網路科技****

1、非全日制用工:

《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2、全日制用工:

就是那種訂立勞動合同,按八小時工作制上班的那種,大部分都是全日制用工。

3、勞務派遣工:

勞務派遣用工涉及到三個主體,一是勞務派遣單位(用人單位),二是接受勞務派遣的單位(用工單位),三是勞動者,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支付工資繳納社保,然後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派遣勞動者去用工單位工作。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七條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 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第六十一條 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第六十四條 被派遣勞動者有權在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第六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第三十八條 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十六條 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第六十七條 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

全日制用工與非全日制用工有什麼區別

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的規定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種靈活的用工形式,與全日制用工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 工作時間不同。標準的全日制用工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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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非全日制本科可以報名嗎,非全日制學歷能報考司法考試嗎

樓主,具體政策暫未頒佈,現在傳的風言風語有些是假的,誇大其詞。根據我掌握的訊息,司法考試改革是漸進的,不可一蹴而就。這是司法部的人親口說的。根據這話的意思,可以預見明年應該還能考。當然了,只是 現在沒人敢給你準確的答案。除非是司法部的領導才知道具體資訊。只能幫你這麼多了。這種樓主也是醉了,我想問,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