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是正義的,但是世界從來不是正義的,而是利於多數的。無論任何社會,利於多數,利於族群存留的就是對的,就是正義的。如果可以通過犧牲少數來保護多數,那麼這個決定一定是對的。
2樓:噴火金龍
不一定,如果死的是無辜,活下來是惡魔呢!其實最好是依法辦事,或者自願死了,但這又不現實
3樓:核桃
什麼是正義?正義是大部分人認同的理論定義!並沒有絕對的正義!正義本身並不被所有人認可,但依舊是正義!
從這個角度來說,只要是大部分人認可的結果,就是正義!
可以說,正義的觀點本身就是站在大多數人的角度上。
那麼答案顯而易見,保護多數人!!(前提是我不是那少數人。)
4樓:abc文武
聽說過雙標嗎?
假如說,這世界即將被入侵,而宇宙中,有無數個生命種族,入侵者放出話來,只要你們滅亡地球,就撤離這個宇宙,那麼滅亡地球的行為是正義的嗎?答案明顯不是的,只是因為你在地球,外星人的生死與你何干?!
這無關正義,我們可以表揚犧牲精神,但不能強迫別人犧牲,ennnn,現代!
看古代打仗軍隊犧牲小部分人獲得更大的戰果,這些將軍就成了名將,這就是將軍的作用,不然直接比誰人多誰勝利,犧牲了的這些小兵,他們想犧牲嗎?並不想,只是無法反抗,人都死了,補償也和他沒關係了,打了敗仗或者心黑的更是沒有了!
5樓:出去咯
這關鍵要看那些少數們是怎麼考慮的,人,不是機器,都有自己的想法。
多數人的利益而「犧牲」少數人的利益,就是正義嗎
6樓:
不一定的,也有公眾暴力。並且公眾暴力遠比有些非正義的危害更大。例如,趁火打劫的哄搶翻車的物資。
犧牲少數人去拯救大多數人,對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要從結果論來看,這個是對的,因為儲存了大多數的人。這個是完全無視人性的純理性的邏輯。
但是,如果按照倫理學角度來看,這個是錯誤的。因為犧牲別人的行為是不道德的,沒有德性的,人可以自我犧牲(為別人犧牲自己是高尚的、帶有榮譽的),但是要求別人,或者迫使別人犧牲則是等同於**的行為。無論目的如何就算是為了拯救更多的人,這個也是不道德的,不能接受的。
因為倫理學的觀點認為,人性是善的,人所追求的事情也是善的,人是有自主選擇的權力的。惡,是那些在追求善的過程中沒有德性的行為,所以,強迫他人的意志的行為是沒有德性的(因為這個行為踐踏了善),是惡的。
所以,問題裡的這種情況,最教科書式的解決方法是大家一起面對直到最後一刻。
歸結到最後,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全部需要根據對於善的定義來判斷。什麼是善,倫理學給出的定義就是人所追求的東西。所以,當判斷一個行為是否是我們所說的對的時候,首先要考慮的是這個行為本身是不是去侵犯了別人所尋求的善。
這個就和法律的定義是一樣的,「保護所有人獲得幸福的權力。」這個所有人代表的就是絕對的平等,對於任何成員都是沒有差別的。也就是說個人的正義,並不是集體的正義!
8樓:孤冷月下狼
就出發點看絕對是正確的,每個生物體都***種群生存繁衍的義務,犧牲少部分保留大部分更有利於種群的生存繁衍。
9樓:邪寒浪子
在非此即彼的情況下,如果說犧牲少數人保護多數人是一種不公平,那麼犧牲多數人以保護少數人又何嘗不是一種不公平?
社會一直犧牲少數以成全多數,再對少數進行補償。
因為公平並非至高唯一的原則。在公平之上是生存。
社會以其血腥的方式選擇了讓更有競爭力的大多數活下去,如此人類才得以生生不息。
如果每以公平論,犧牲多數而留下少數,大概人類早就滅絕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情在不同的場合是不一樣的,甚至會根據做選擇的人以及少數人和多數人對於做選擇的人的意義的情況有所區別。不是一個必然答案。但是如果總是寄期望於別人犧牲,成全(拯救)自己的話,這種情況比較容易悲劇
11樓:匿名使用者
犧牲少數,儲存多數。在戰場上這是個戰術原則。或者犧是戰略價值小的,儲存戰略價值大的。可以犧牲一個步兵師,去儲存一個戰略導彈旅。
比如:有十個病人,有九個病人需要器官移植。不能說剝奪一個病人的生命去挽救那九個病人的生命。
比如:兩棟樓**,消防隊員只能去救一棟樓,同樣去拯救生命,當然要拯救價值更大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在普通民眾的眼裡這種觀點可能是矛盾的,但是具我所知,在軍隊裡,這種觀點是正確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多數人的利益固然很重要,但是要看少數人是誰了。對於全域性來說,當然是多數人的利益重要,可是,有時也要現實一些,看看自己的利益吧,雖然這樣很自私,但大家都不是大公無私的人.
14樓:匿名使用者
對否則我們今天的世界可能就會被法西斯所統治著
為了多數人的利益而犧牲少數人的利益是否合理?為什麼
15樓:六變大白貓
我覺得這句話從表面上看沒什麼問題:「雖然犧牲少數人的利益很令人遺憾,但結果使得大多數人獲利,這難道不是能想到的最好的答案嗎」?然而,當將這種選擇方法放入現實中檢驗時,在某些事上會得到完全不符合常倫的答案。
漏洞
譬如,為了救活十個即將餓死的人,殺死一個毫無關聯的路人做食物,這樣做對不對?從結果上看,活下來的人數比死去的人多,因此按照上述價值觀就應該這麼做,但很顯然這不符合我們的常識。類似上面的情境——雖然結果使整體利益最大化,但實在無法讓人接受——使得「選擇可使大多數人利益最大化的道路」這個方法不能完美解釋所有情況,也就是說這個理論存在漏洞,而這漏洞說明理論很可能不正確。
極端
這種說法看似沒問題,但其實是非常極端的。譬如,財產權是人的基本權利,那麼向富人多徵稅以給窮人買吃的這種做法難道不對嗎?難道應該被當作強盜嗎?
然而按照這個理論,雖然救了很多窮人這很好,但向富人多徵稅確確實實地侵犯了富人的財產權。
問題
當然,之後很多人繼續完善了第二種理論,使它能面對更多的問題,更經得起推敲。但我相信,這世上仍有無數會使第二種理論顯得快要坍塌的案例。
總結
我認為哲學能幫助我們行為自洽,但若想找到一個大一統的可解決世間一切問題的行為準則,不太可能。就事論事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恐怕是對這類問題的最好回答。
16樓:傻話瞎說
你說的這觀念,天天生、年年生,就是當事人很少考慮:為多數人的利益犧牲了自己,那多數人會不會重複劣根的惡習,再淪為不可救藥???主席為了消滅官僚領著建國,死了多少人?
不計其數。後來的當家人都怎麼樣?多數人怎麼樣?
這才幾年,評價都在沒死絕的少數人心裡裝著呢。所以,知道人性的華盛頓,建國後先把體制、法律等建立好。豪情壯志、一時的山呼萬歲是對幼稚的騙釣、利用,不可能有強健的壽命。
17樓:邪寒浪子
在非此即彼的情況下,如果說犧牲少數人保護多數人是一種不公平,那麼犧牲多數人以保護少數人又何嘗不是一種不公平?
社會一直犧牲少數以成全多數,再對少數進行補償。
因為公平並非至高唯一的原則。在公平之上是生存。
社會以其血腥的方式選擇了讓更有競爭力的大多數活下去,如此人類才得以生生不息。
如果每以公平論,犧牲多數而留下少數,大概人類早就滅絕了。
所謂少數服從多數,犧牲少數人的利益,滿足多數人的利益,是否也是一種罪惡?
18樓:1順順順
這種情況要分時間 分地點 分人 分事客觀的評價
19樓:咖啡大大象
無論少數人還是多數人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其實人類社會和動物世界一樣,強勢說了算,你想想,少數人是能打過多數人還是罵過多數人,所以多數人是強勢,只是人類最虛偽,愣是把強勢說了算吹噓的那麼偉大合理。有人說人類是法律說了算,但法律的制定依據的不還是少數服從多數
20樓:民胞物與字哲之
這是一個價值選擇的問題,價值是等同的,與數量無關。
21樓:匿名使用者
多數人的利益如何尋求共性實現統一?
金錢?權利?道德?環境?它們是誰構建維護的?
一夥強盜打劫一個人?
勢單力薄要「服從」強盜集團?
如何把 多數人 變成 強盜?
抹殺一切 個人屬性 或者 把 它們 變成 奢侈的特殊化?
樣本太少?
全人類 有 什麼 共同的利益?
找不出來?
那 它們 一定 有神馬 共同 滴 追求?~「多數人」是誰?
請看 它們 「聯合」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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