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正式租房合同前有協議在籤合同後是否還有效

2022-11-25 15:25:53 字數 5827 閱讀 5721

1樓:

之前的協議有效,但最低租期給後籤的協議覆蓋了,以後籤的協議為準。雖然之前協議約定最少租兩年,但後籤的協議只簽了一年,以後籤的合同為準,隨意對方不違約。

既然之前約定最少租兩年,為何後籤協議又要一年一簽?你是想一年後看看是否能提租吧?即使現在對方與你續簽半年,則已經是第三次合同,前兩次合同中相同內容的約定都無效,按最後籤的合同為準。

除非前面的合同有特殊的約定。

2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協議都有效。但後面的合同已將前面合同的主要條款(租期)進行了變更,並且也是書面的,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如果兩個合同條款有衝突的情況下,只能適用後來達成的合同條款。

因此,你認為對方違約的看法是不正確的。

3樓:匿名使用者

籤正式租房合同前的協議也是依法生效的,屬於房屋租賃合同的一部分,承租人書面提出不再續租,屬於違約行為,你有權起訴要求其繼續承租房屋。

4樓:城市老瓜農

以上兩位解答基本正確,可以理解為前一個合同部分履行(可能是裝修部分),後一個合同也成立並實際履行,且兩合同不一致部分,應當以後一個合同為準。可視為變更。

對方在承租期限這一條上不違約。

租賃合同簽訂後,又簽訂的售房合同,前面的租房合同還有效嗎?

5樓:匿名使用者

租賃和**對同一個人的,**後租賃合同就無效了。房屋所有權歸原承租人,之前出租人就沒有再出租的權利

如果租賃和**的是兩個人,租賃合同對新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條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6樓:

房東的做法是不符合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的。根據我國的法律,買賣不擊破租賃,也就是說房東買賣他房屋的行為與之前簽訂的租賃合同是沒有什麼關係的。房東賣房,可以!

但是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其實只是租賃合同的一方變換了而已),而且 你作為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也就是說,房主必須告知你他要賣房的事宜,同等的條件下你可以優先購買他的房屋。

你完全不必擔心。你不必搬走,在法律上來說 你履行了自己的義務,也享有相應的權利。 你當然有理由繼續租住。

你可以告訴房主,他要賣,沒有關係!但是這個租房合同也同樣有效!他賣了以後,你繼續租住。

買他房子的人就是你新的房東。

7樓:匿名使用者

正規的購房合同應該會把這個情況說明。租賃是退房租還是把這個房租給買房人

租房子籤合同怎麼才是有效的?

8樓:華律網

有效的租房合同應遵循以下幾點:1、合同雙方對合同內容知悉並瞭解,在對合同內容認可的情況下,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後即為生效。2、合同雙方為公司的,須加蓋公司或合同章方為有效。

一方為個人的簽字即可,一方為公司的仍需加蓋公章方為有效。租房合同只要是你們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訂立合同的雙方都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就合法有效。房屋租賃合同不需要公證:

合同從雙方簽字時起就合法生效。當然,如果雙方願意公證的話也可以,公證只是使合同的證據效力更強一些。雖然房屋租賃合同不需要公證。

注意:備案只是為方便管理 ,但不影響合同的生效。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 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 意思表示真實;(三) 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9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一般在甲方和乙方共同協商通過丙方做見證的情況簽定的合同就可以生效了,一般簽名之後按手印,一份合同就算是有效了。當然也有不籤合同的,但是本人不建議那樣做,這樣對雙方都沒有保障。現在社會都是書面形式,口頭形式起不了法律作用,也不手法律保護

10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租房子都是要籤合同的,雙發都簽下合同,合同就正式奏效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租房首先要確認房東的真實身份,要看他的房屋產權證和身份證是否是真房東.籤合同要注意合同上的違約責任,比如在合同期內,對方違約的話要什麼賠法,要提前多少時間告之;還要注意房屋裝置檢查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如果裝置比較舊,就要跟房東說明這些裝置因自然損耗而不能使用是要房東負責.還要抄好水電煤氣等度數,以後按表結算.還要在合同上註明每月要交的除去房租外的別的費用有多少,比如有線收視費,物業費,衛生費等等.其他一些問題可以跟房東具體協商,關鍵跟房東搞好關係,以後一些小事情就好解決了.

租房籤電子合同有效嗎?

12樓:雲冷宰迎南

首先明確一下:租房是可以籤電子合同的。可靠的電子合同和紙質合同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下面我們就具體來說一下:

根據我國《電子簽名法》第三條:

「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檔案、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資料電文。

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資料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採用電子簽名、資料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規定不適用下列文書:

(一)涉及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關係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熱、供氣、供電等公用事業服務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適用電子文書的其他情形。」

租房合同本質上是一種租賃合同,不在法律規定不適用電子合同的文書之列。所以,在當事人共同約定使用的情況下,租房合同以電子合同簽約是有法律效力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電子合同的法律問題,無外乎以下幾點:

1、合同簽署者的身份是否真實?

2、合同簽署者簽署的名字和電子合同上籤署的資訊是否匹配?

3、簽署後的合同是否能被偽造或篡改,而不被發現?

第一個問題,就是我們說的電子合同簽署前必須要實名認證;

第二個問題,合同簽署者的身份是根據什麼來判斷?其實是數字證書來判斷,和簽署的名字及印章資訊無關,這個主要是為了滿足使用者的體驗,需要有一個視覺化的簽章展示。

易企籤:如何在adobe中驗證文件是否被修改網頁連結

14樓:籤盾電子合同

電子合同是國家法律承認,具有和紙質合同相同效力的簽署方式!

法律明文規定,電子合同和紙質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電子簽名法》明確了電子簽名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第3條 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檔案、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資料電文。

第14條 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認可了資料電文的書面形式屬性:

第10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11條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刑事訴訟法》明確將電子資料納入刑事訴訟證據。

第48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租房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繼續租住,合同還有效嗎

15樓:月亮愛你

合同還有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二百三十六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

1、沒有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2、不定期租賃雙方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租賃關係,故不存在解除違約。

3、租賃關係解除後,可以要求出租房退還押金。期限為不定期。

16樓:

租房合同到期後還有效嗎

17樓:小小健將

租房合同到期,房東可以強行清場嗎?專業律師為你答疑解惑!

18樓:征戰天下家不還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不定期的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都隨時可以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這個合理期限就是指承租人另外找到出租房子的一般時間。你如果覺得這中介和房東沒誠意,可以另找中介租房。

請問租房和中介籤的那合同有效嗎

19樓:柔情西瓜啊

在和中介簽署合同的時候主要分兩種,如果受房東的委託或承租後進行轉租。這些合同都是有效的手續,但是如果沒有受到房東的全權委託就是無效的合同,所以在進行租賃的時候也要進行有效的區分。

簽訂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項:

1、看房東的房產證,避免二房東的出現。

在租房子時,如果條件允許的話,可以要求房東提供房產證,確認其房屋的所有權。

2、房租及支付方式。

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

但從租客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因此,一定要在合同內寫明租金及付款方式,並明確租金的變動問題。

3、租賃期限。

在簽訂租房合同的時候,要在合同中約定好具體的租賃期限,以免發生糾紛。

4、違約責任。

雙方要在合同中約定好違約責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擴充套件資料

特徵房屋租賃合同屬於財產租賃合同的一種重要形式,與一般財產租賃合同相比具有如下特徵:

1、房屋租賃合同是不動產租賃合同。以租賃物的種類為標準,租賃合同可以分為動產租賃合同和不動產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以房屋為標的物的合同,屬於不動產租賃合同。

2、合同的相對性會受到法律的一定限制。具體表現為:

(1)「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對房屋受讓人的限制。為保護承租人的利益,法律確立了「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根據該原則,在租賃期限內,租賃房屋的所有權發生變動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房屋受讓人繼續有效。

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2)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前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3、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

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無效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0樓:匿名使用者

中介公司如果有房主的租賃委託書獲取了房東的許可,就可以和中介簽訂租房合同,這種形式其實就是中介先和房東簽訂租房協議,然後中介再將房屋轉租出去,中介公司相當於二房東。如果中介公司沒有獲得房東的許可,那麼簽訂的合同就無效

中介房屋租賃合同注意事項 1、租賃房屋需要驗明房屋的產權證,房主本人身份證,確認是否有權利租賃房屋。 2、房屋鄰居都是什麼人,是否會影響以後的居住。 3、明確房屋的相關配套費用(水,電,煤氣,物業費,採暖費,有線電視,寬頻,**)等由誰承擔並確認現在繳費情況。

4、在房屋押金的問題上需在合同內約定什麼情況下返還,什麼情況下不返。 5、在房屋租賃合同內約定如房屋出現漏水、室內用品損壞等問題由誰負責。 6、房屋的租金約定,付款的時間,租賃的時間,租賃的期限等等。

其他在使用房屋期間能夠預想遇到的問題都在中介房屋租賃合同內約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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