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協商無果,委託律師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一、先申請工傷認定。單位應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受傷害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1)勞動合同文字影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如果是事實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承認,則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確認事實勞動關係)。(2)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等。
二、勞動能力鑑定(傷殘等級鑑定)。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或期內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可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填寫《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確認)表》,提交:(1)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的影印件 1份;(2)被鑑定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1份、一寸**2張;(3)被鑑定人的病歷、診斷證明、理化檢驗報告、 ct、x光片等診療資料的影印件;(4)其他。
三、工傷待遇。傷殘包括:⑴醫療費,⑵住院伙食補助費,⑶護理費,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勞動者月工資×法定月份數(不同的傷殘等級月份數不等),⑸一次性醫療補助金:重慶職工平均月工資標準×法定月份數(不同的傷殘等級對應不同的月份數),⑹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或傷殘津貼,⑺停工留薪期工資:**時間(不同傷情時間不同)×勞動者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⑻後續**費,⑼殘疾輔助器具費,⑽交通費等。
協商賠償不成,用人單位所在地或事故發生地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訴訟。
2樓:
勞動監察投訴或法院起訴
3樓:弭淳雅
可以向勞動保障局申訴
出工傷後老闆只付醫療費,期間要休息半個月,期間的誤工費不給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先到勞動局工傷科申請工傷認定,然後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5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停止工作,**工傷期間,包括住院期間和出院後休養期間,稱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傷害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應當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機構出具的休養證明,由用人單位按所在省市人事部門和衛生部門《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的,以及有爭議的,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
用人單位不依法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的,工傷職工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6樓:敬訪風
和企業溝通。實在不行可以走法律仲裁。
7樓:匿名使用者
找律師到法院提起訴訟
出工傷後老闆只付醫療費,期間要休息半個月,期間的誤工費不給怎麼辦
8樓:
向他要,不給就報告勞動監察大隊,再沒用找勞動仲裁,以後是法院
工傷6個月後二次手術現在工傷鑑定沒下來,老闆不給這6個月的誤工費該怎麼辦,他說等鑑定後在給錢
9樓:匿名使用者
按理說工傷一個月內單位需要上報工傷,如果單位沒有上報,家屬及本人一年內上報工傷,工傷鑑定一般一個月內就能下來,只是沒有放到到你的手裡,你可以找單位要報告,或者找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具體給不給工資,這是單位條例規定,如果認定工傷,必須發放工資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很正常啊,自己先墊吧
跟老闆做工傷出院老闆只給三千塊錢誤工費要三個月才能幹活,上班工資六千,向我這種情況怎麼辦可以找保險
11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在工傷停工留薪期間,單位應該按照員工本人工資福利不變,按月支付給員工,而停工留薪期由勞動能力鑑定進行確認,如果因為工傷工資問題和單位出現糾紛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的。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12樓:院長
工傷後,用人單位僅支付了醫療費和1個月工資的誤工費,勞動者可以維權。
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到24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及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我在工地上班,沒簽訂勞動合同,現工傷,老闆只給一個月誤工費,請問如何申請工傷鑑定?
13樓:利寒楣
你的情況屬於工傷,因為你沒有勞動合同,所以走程式比較複雜。首先要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對方不蓋章,你還得打確認勞動關係的官司,之後地能進行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待遇,建議聘請律師為你維權。歡迎來電諮詢或面談。
我工傷了,今年五月三十一號鑑定出來的,鑑定沒有出來老闆就不要我在這裡做了。到現在八月二十五號了我... 20
14樓:匿名使用者
「五月三十一號鑑定出來的」是什麼?是工傷認定決定,還是評定的傷殘等級?
只要是認定為工傷,工傷沒有處理完,老闆不能辭退你,辭退你就違法了,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果「五月三十一號鑑定出來的」是工傷鑑定的傷殘等級,那麼,根據等級要求支付工傷待遇,包括醫療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你說的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解除勞動關係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如果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工傷待遇全部由單位支付。如果單位不支付,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如果「五月三十一號鑑定出來的」是經法醫鑑定機構鑑定的傷殘等級,可以訴至法院要求人身損害賠償。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等,可網上搜《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參見第十七條及後面的相關條款。
15樓:蔣德順律師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病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工傷保險條例》中有明確規定,因工傷致殘的人員除了可以獲得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護理費等賠償外,還可享受相應的工傷醫療待遇,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你這個應該不叫誤工費,因為工傷期間用人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也就是要正常的給你發工資。
但是你不能以來就去法院打起訴,因為勞動爭議案件仲裁是訴訟的前置程式,你必須先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不服才能起訴。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做的什麼鑑定?工傷認定還是勞動能力鑑定?傷殘等級多少?傷情如何?說的詳細點,這樣沒法幫你!
17樓:貝貝
去試試看吧,祝你好運啊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縱橫法律網-咸陽市西蘭法律服務所-陳超律師
去年10月份我在公司受傷了是工傷工傷認定書也下來了我要求做傷殘鑑定公司前幾天把材料送去鑑定部門了
我不是專業人士,但是有去過鑑定中心的經歷。如果是傷殘鑑定話,首先最好是出事後100天后,身體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帶上相關材料親自去鑑定中心,到時候鑑定中心會對你做個簡單的鑑定檢查 我父親當時就是本人去的,最好定了8級,要是隻看材料的話,只能定9級 我們當時的鑑定報告一週左右就拿到了,暫時還沒有聽說2 3...
本人去年9月份買的鳳尾魚下了很多小魚,到現在小魚長大了,但是
首先得知道死亡方式,張嘴死還是閉嘴死。不過我估計是張嘴死的,疊酸了。水質或者溫度的急劇變化 最近偷懶沒換水?我養的鳳尾魚 有很多母的 生了幾百小條小魚 但大約一個月之後就開始陸續死亡 每天都死幾十條 請問這 50 要常換水呀,可能水質不達標 衛生,營養方面 我家有2條孔雀魚下了很多小魚,但是陸陸續續...
我們去年3月份從網路認識的,8月份我們就在一起了,他一直對我很好,但是我總感覺他還有好多事情隱瞞我
網上認識的別當真,既然他能在網上認識你,當然他也會在網上認識更多的人!這種網戀的感情是短暫的,尤其是男人根本就不可能改掉他的壞習慣,遠離他好好為你今後的生活捋一捋,祝福你趕緊遠離這種渣男開始一段屬於自己真正的幸福。在你心裡對他已經沒什麼信任,在一起你又會疑神疑鬼,分開又會覺得捨不得!你覺得一個男人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