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太虛翱翔
佛教是學問寺廟是學校 佛是用來學的不是用來信的 是人都可以學佛哪管結婚與否 釋迦摩尼本名悉達多也是結過婚的 她逃避真的是因為信佛嗎 在家學佛一樣可以成就 你告訴她佛不是去迷信什麼而是生活中一點一滴的感悟對自我精神和身體的認識和提高 要是你有空也研究一下這門學問你二人雙修的話那最好了 願你幸福
2樓:李順李順李順
你們有姻緣 他不會今世成佛 愛他就接受他的全部 好壞都要接受
3樓:此使用者名稱要換嗎
沒受戒,當然可以結婚。信佛不等於不履行世間的義務。
畢竟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
4樓:卓書強
成了佛 就不會結婚了,哈哈!!!
但是沒成佛是可以結婚的哦!
修佛可以結婚,修佛的人並不是馬上就成佛哦!
5樓:匿名使用者
天上飛100:
您好佛的前生是人,他和你在一起就是有一段緣未了,用你的愛感化你的物件。
希望你和她能永遠在一起,成佛的事,叫她下輩子再修也不遲。
當兵可以結婚嗎?
6樓:匿名使用者
軍官和士官可以結婚,但有職務、軍階、年齡等方面的限制;普通士兵(義務兵)在服現役是不可以結婚的。
現役軍人結婚須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或政治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同意後,填寫《申請結婚報告表》作為歸檔材料;由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作為結婚登記的依據。
義務兵與士官找物件結婚作出的地域性限制規定,有著明顯區別:一是義務兵在部隊內部或駐地找物件,是一律不準,即不存在任何例外;而士官不得在部隊駐地或本部隊內部找物件結婚,是原則上要求,即存在某種法定例外情形。二是義務兵在部隊內一律不準找物件的範圍,是整個軍隊內部;而士官在部隊內原則上不得找物件結婚的範圍,只是本部隊,即士官原則上不得與同一部隊的現役軍人、職員、工人談戀愛結婚。
上述兩條中的「部隊駐地」,是指義務兵一律、士官原則上不得與本部隊駐地附近的居民、村民和打工者談戀愛結婚。
其次,對義務兵、士官婚戀作出地域性限制的原因:一是軍隊是一個以男性青年為主體的武裝集團,有著嚴格的組織紀律,不允許士兵隨便單獨外出。如果士兵與駐地女青年談情說愛,勢必會影響部隊的集中統一,不利於正規化管理和秩序;二是部隊都相對集中於某一地域,如果允許士兵在駐地找物件勢必會影響當地男青年的婚配,容易釀成軍民糾紛,損害軍民關係;三是義務兵、士官在部隊內部談戀愛,容易出「花邊新聞」,與部隊的整體氣氛和風格不相協調。
軍營裡的高度集中統一和嚴格的組織紀律,也很少給士兵留下談情說愛的時間和空間。
再次,對義務兵和學員結婚的期限性禁止規定是必要的。一是依法服兵役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作為一名義務兵就要犧牲一些個人利益,在保家衛國的崗位上默默地奉獻。這種奉獻也包括在服現役期內不結婚。
況且,義務兵服滿現役時多為二十週歲左右,大多不滿法定婚齡,不符合結婚條件。極個別達到法定婚齡的義務兵,完全可以對婚期稍作推遲,等到被選取為士官或退役後再結婚,二是這裡的「軍隊院校生長幹部學員」,是指義務兵和地方應屆高中畢業生學員。軍校學員的學習生活是難得的,也是緊張的,要完成學業,就必須排除外來的干擾,集中精力學習。
如果在校學習期間結婚,就要佔用大量時間和精力作結婚的精神和物質準備,勢必耽誤正常的學習。當然,對於幹部本科學員、研究生學員和年齡較大的士官學員,學習期間准許其申請結婚。
最後,士官不得在部隊駐地找物件結婚,是原則性規定,即這是絕大多數士官不得在部隊駐地找物件結婚的法律依據。其例外包括:一是與地域無關的情形。
《規定》第5條第2款規定:「對孤兒、傷殘人員和個別年齡超過30週歲回原籍找物件確有困難的士官,要求在部隊駐地找物件的,應當從嚴掌握,由軍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准。」二是僅限於個別地域的情形。
《規定》第5條第3款規定:「在邊疆國境縣(市)、沙漠區、國家劃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區和總部確定的
一、二類島嶼部隊服役的個別中級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隊駐地找物件的,必須符合當地民族政策,由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與當地縣級人民**民政部門協商同意,經師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准,並簽訂轉業軍人就地安置協議書的,方可允許在部隊駐地找物件結婚。」可見,士官在部隊駐地找物件結婚的條件,比以前放寬了許多。
7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年11月總政治部頒發了《軍隊貫徹實施〈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義務兵、士官和學員找物件結婚的期間和地域,作了限制性特別規定,即第4條:「義務兵一律不準在部隊內部或駐地找物件,服現役期內不得結婚。」第5條第1款:
「士官原則上不得在部隊駐地或本部隊內部找物件結婚。」第6條:「軍隊院校生長幹部學員,在校學習期間不得結婚。
」首先,對義務兵與士官找物件結婚作出的地域性限制規定,有著明顯區別:一是義務兵在部隊內部或駐地找物件,是一律不準,即不存在任何例外;而士官不得在部隊駐地或本部隊內部找物件結婚,是原則上要求,即存在某種法定例外情形。二是義務兵在部隊內一律不準找物件的範圍,是整個軍隊內部;而士官在部隊內原則上不得找物件結婚的範圍,只是本部隊,即士官原則上不得與同一部隊的現役軍人、職員、工人談戀愛結婚。
上述兩條中的「部隊駐地」,是指義務兵一律、士官原則上不得與本部隊駐地附近的居民、村民和打工者談戀愛結婚。
其次,對義務兵、士官婚戀作出地域性限制的原因:一是軍隊是一個以男性青年為主體的武裝集團,有著嚴格的組織紀律,不允許士兵隨便單獨外出。如果士兵與駐地女青年談情說愛,勢必會影響部隊的集中統一,不利於正規化管理和秩序;二是部隊都相對集中於某一地域,如果允許士兵在駐地找物件勢必會影響當地男青年的婚配,容易釀成軍民糾紛,損害軍民關係;三是義務兵、士官在部隊內部談戀愛,容易出「花邊新聞」,與部隊的整體氣氛和風格不相協調。
軍營裡的高度集中統一和嚴格的組織紀律,也很少給士兵留下談情說愛的時間和空間。
再次,對義務兵和學員結婚的期限性禁止規定是必要的。一是依法服兵役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作為一名義務兵就要犧牲一些個人利益,在保家衛國的崗位上默默地奉獻。這種奉獻也包括在服現役期內不結婚。
況且,義務兵服滿現役時多為二十週歲左右,大多不滿法定婚齡,不符合結婚條件。極個別達到法定婚齡的義務兵,完全可以對婚期稍作推遲,等到被選取為士官或退役後再結婚,二是這裡的「軍隊院校生長幹部學員」,是指義務兵和地方應屆高中畢業生學員。軍校學員的學習生活是難得的,也是緊張的,要完成學業,就必須排除外來的干擾,集中精力學習。
如果在校學習期間結婚,就要佔用大量時間和精力作結婚的精神和物質準備,勢必耽誤正常的學習。當然,對於幹部本科學員、研究生學員和年齡較大的士官學員,學習期間准許其申請結婚。
最後,士官不得在部隊駐地找物件結婚,是原則性規定,即這是絕大多數士官不得在部隊駐地找物件結婚的法律依據。其例外包括:一是與地域無關的情形。
《規定》第5條第2款規定:「對孤兒、傷殘人員和個別年齡超過30週歲回原籍找物件確有困難的士官,要求在部隊駐地找物件的,應當從嚴掌握,由軍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准。」二是僅限於個別地域的情形。
《規定》第5條第3款規定:「在邊疆國境縣(市)、沙漠區、國家劃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區和總部確定的
一、二類島嶼部隊服役的個別中級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隊駐地找物件的,必須符合當地民族政策,由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與當地縣級人民**民政部門協商同意,經師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准,並簽訂轉業軍人就地安置協議書的,方可允許在部隊駐地找物件結婚。」可見,士官在部隊駐地找物件結婚的條件,比以前放寬了許多。
學佛修行的人可以結婚嗎?
8樓:__逆天睚
我們每一人不可能都有出家的因緣,大都是居家修行,大可不必為結婚之事煩惱。有的怕結婚了會被生活所累從而耽誤了自己的修行,怕影響自己將來往生極樂世界。其實這種擔心大可不必,結婚生育後代也是正常的事情,也是一定的因緣。
結婚我們也可好好修行,就看如何用心了。婚姻有好的因緣有壞的因緣,不是互相報恩的就是互相討債抱怨的,總之無論是何種因緣我們都要學會在環境中修行。修行就是修正我們的思想行為,能夠在任何因緣中「忍辱」,以此功夫化解任何因緣。
結婚也是了斷我們的一些業力,結婚也是我們渡眾生的好事,因為結婚了我們就有家庭,我們可學做一個佛化的家庭,帶動周圍的人們,給在家學佛的和不學佛的做一個好榜樣。無論是恩愛的夫妻還是吵鬧的夫妻,我們都可潛移默化的影響著這個家庭,一年不行兩年,兩年不行三年,一定要有恆心毅力。 自己好好唸佛求生淨土的同時,給自己的家人和鄰里做個好樣子,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你有一定的耐性,如果是惡性的婚姻在改變不了的同時,就得逆來順受,了斷此惡緣,為自己往生做好準備,同時也不可放棄化解這份婚姻,以佛學的觀點清靜平等對之,爭取佛力加持讓家庭改變,逐漸變好,如有可能還能改變成一個佛化的家庭。
這需要自己不斷的努力,不斷的學習,不斷的唸佛。所以在家學佛無論結不結婚都要做個好樣子,不結婚就要專一修行,不然就要結婚。因為必竟是在家修行,如果不結婚人們的閒言碎語很多,會給周圍的人帶去不好的印象,認為學佛學的都不結婚了,會有很多人對佛教有誤解。
所以結婚也好不結婚也好,都要善巧方便的為大眾著想,在任何環境中做個好樣子。所以結婚也不是壞事,只要你內心堅定,願力很強,一心求生淨土就好。至於自己的婚姻是好是壞都不要去管他,都是了斷一場因緣,自己在家庭中盡職盡責,做好自己的本份。
盡力帶動家庭一起學佛,一起覺悟,將來同證菩提,同往西方。如果不能就自己好好唸佛,在家庭中做好父親和母親,對兒女也要負責。雖然都是不同的因緣聚合到一起,我們都要用平等歡喜心對待。
好緣也好,壞緣也罷,你都要學會把佛法運用到生活中,給人們帶去慈悲和快樂,內心一定要平靜。所以結婚也是修行,各行各業,各種因緣環境都是我們的修行之處,所以只管好好唸佛,其他的一切隨緣,該來的一定會來,一定要平和處之。(海濤法師開示)
當兵幾年可以結婚,當兵可以結婚嗎?
1 義務兵一律不準在部隊內部或駐地找物件,服現役期內不得結婚 士官原則上不得在部隊駐地或本部隊內部找物件結婚 軍隊院校生幹部學員,在校學習期間不得結婚。2 尊重社會公德的特別規定。現役軍人在處理婚姻關係上,應當模範遵守 婚姻法 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發生婚外性關係。3 婚姻法 規定男性公民...
結婚了還可以去當兵嗎當兵可以結婚嗎?
雖然兵役法沒有明確規定已婚男女青年是否能服兵役,但是和兵役法規定的服役年齡有部分存在衝突。而且男女青年的情況是各不相同的。如果作為普通義務兵來講,兵役法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週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在二十二週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
有乙肝可以結婚嗎,乙肝可以結婚嗎?
有乙肝並不限制結婚,但要注意對方要接種疫苗,這種病是通過性生活傳染的.對於乙肝患者而言,婚育是完全可以的。但再準備懷孕時首先要考慮到患者和嬰兒出生的前後相關情況,必須採取相應的措施.例如 患者懷孕前首先需要將轉氨酶降至正常 體內乙肝病毒無複製 最好是在小三陽的狀態下懷孕。並且當嬰兒出生後在出生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