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丈夫讓退彩禮錢

2023-01-31 13:10:30 字數 807 閱讀 6497

1樓:揚州老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如你們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共同生活,男方要求你返還彩禮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對於其不同意離婚一事,你可向法院起訴離婚,基於你所述情形,登記後未共同生活過可以判決離婚.

2樓:佳人節

這個是不退滴...又不是訂了婚要退婚,都已經結了婚了,還退什麼彩禮啊,他以為他買東西退貨呢.說不好聽的,就算買東西退貨,他用過了,人家也不給退了.這種男人趁早踢了~~越早越好

3樓:匿名使用者

我不認同........從道德上講你 結婚了.....在離婚對你都有一定的 傷害...我 想法院也會為你考慮的...

4樓:春易戎

分居2年就可以了,2年錢就是共同財產,不然你就拿出證據來,你太不厚道了啥,錢嘛,你不離就有點...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去法院申請離婚,法律上婚姻法明確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達到兩年以上法院應依法判決離婚。

6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是不需要退的。

但如果你想和平離婚,迅速離婚,你可以適當的給他一點補償。

沒必要為了一點點錢,傷了和氣。

結婚不到半年離婚,女方要退彩禮錢嗎

1 已經辦理結婚登記的,離婚後,彩禮款一般不需要返還。2 但是,如果因為男方給付彩禮,造成男方生活困難的。離婚後,男方有權要求返還。3 另外,如果雙方結婚時間較短,沒有實際同居生活的。離婚後,男方也有權要求返還。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

結婚後半年就離婚彩禮錢可以退嗎,結婚半年離婚彩禮要退一半嗎

符合以下情況的,可以退回彩禮 一 男女雙方還未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本來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彩禮能要回來 二 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必須退還 三 因一方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當返還,生活困難必須達到無法維持...

登記一年,沒有同居,女方提出離婚,需要退彩禮錢嗎

確實沒有同居的,需退還彩禮。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 二 三 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1 已經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