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今天wj心情不錯
如果他們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話,那麼房產應該是屬於你的或者你母親的,那麼他們在沒有經過房產所有人同意的情況下是不能居住在這個房產裡面的,見你你先和對方協調,看能不能讓他搬出去,如果協調不成,你可以到公安部門報案,就說他們侵佔你們的住宅。希望你的問題能夠早日解決。
2樓:匿名使用者
1、建議你直接報警,這個最快,必要時要向**出示房產證和母女關係的相關證明;
2、如果報警警察以民事糾紛為由不管,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停止侵佔房屋的行為,勝訴後不搬離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樓:飛龍在天有緣
1、報警沒有用處,最好協商解決;
2、協商不好的話,可上法院起訴;
3、房子是你母親的,那人無權佔有。如果他對你母親進了較多義務的話,將來可以適當分配。但是,你母親如果不同意起訴的話,別人主張權利也不合適。
4、清官難斷家務事,建議你請一位資深律師**。
4樓:其星晴
直接報警的話,是要出示房產證,母親的病情證明和你與母親的母女關係證明
但直接報警可能會有襲警等危險事件發生。如果你選擇告他,他不接受,就會犯法。如果告他的話,你應該從他與你母親並未登記結婚的方面下手,找法律,原來這棟房子應該是你父母親共有的,如果離婚時法院把房子判給了你母親,那麼她就是這棟房子的主人,因為那個男人沒有跟你母親結婚,所以他還沒有得到這棟房子的權利,而你是你母親的女兒,你就擁有了這棟房子的繼承權,現在你母親得了腦血栓,那麼作為子女的你有義務去照顧你的母親,所以根據法律,你可以得到房子,但你同樣也必須照顧你的母親。
房屋出租糾紛請求法律幫助
5樓:手機使用者
問題一,警察調解無效後,應儘快進入訴訟程式,由法院出面處理
問題二,必須把 中介公司和租戶共同列為被告,主要原因是,涉及到以後執行的騰房歸還問題
問題三,可以要求補償,大概要按照你們當時租金的標準計算,他事實上繼續租住你的房屋,應該給付費用
問題四,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相關損失,可以適當由法院酌情給付,但是律師費要看合同的具體約定了
問題五,只要法院的判決支援你的訴訟請求,在判決做出後兩年之內,你可以申請執行,由法院出面處理
問題流,如果原物無法歸還,合同中也寫明東西的數量,要求返還原物或者這家賠償
具體案件需要看到合同,才可以明確處理。我的回答,你參考看看
6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你可以找中介,因為合同已經到期,你可以要求中介履行合同交還房屋,要求中介清戶。如果中介不清戶,你可以書面通知住戶要求他在一定時間內搬出,否則後果自負。如其按時不搬你可以約居委會和派出所人員來一起將該戶清出,也可以邀請以上兩方人員及中介人員到場更換門鎖,因為房屋產權是你的,你對自己的房屋做出處理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不用走訴訟途徑,太拖時間也太麻煩。一般中介公司都有清戶的能力,看他們什麼態度而已。你可以對中介公司說,如果他們不讓客戶搬出就去建委投訴或者起訴他們。
另外這個官司打下來至少要三個月。
急,請求法律幫助,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謝謝謝謝了!請大家多給出出主意。
7樓:匿名使用者
1.保留公司工資發放的憑據和勞動合同,以及加班單之類的。
2.從今年9月1日起,根據《社會保險法》,企業是要給員工交五險的3.如果公司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請你們公司給你們開解除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寫明解除原因和時間,而且一定要拿到手。
如果公司不給你們賠償金,這些都是仲裁的證據
8樓:匿名使用者
在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上簽字,必須是兩份,同時在上面註明:
「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但不接受以該方式解除合同,要求提供經濟賠償***元,請在****日前予以答覆,超過期限,則提請勞動仲裁,以勞動仲裁為準。」
原件兩份,自己保留一份。到期後,如果公司沒有答覆,或沒有給予經濟賠償,憑此件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該仲裁是保護勞動者的,一般是一告一個準,不但可以獲得工資,還可以申請獲得未獲得的社保費用,還可以申請獲得補償,還有,公司肯定會被罰款,該罰款勞動者也可以申請。
總之,既然已經撕破臉,就狠狠敲他一筆,讓他長長記性。
9樓:王元頁
如果和單位協商達不成協議,只能去仲裁
保險要看戶口性質,如果是農業戶口或者非本地戶口,是可以繳納 三險的加班費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據
單位解僱 應該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10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公司已經給你們解除合同通知書了,現在你們手上的證據已經滿足了。
只要帶勞動合同和該通知書就能提起仲裁,要求雙倍的賠償金,並且可以請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至合同期間屆滿。
除了仲裁和協商外,沒有其他途徑。我國勞動爭議不能直接起訴法院。
11樓:
沒有正當理由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要賠償經濟損失,具體的賠償辦法你可以參照勞動合同法。如果涉及人數眾多,建議你們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是12333.
12樓:匿名使用者
網友你好,擅自解除勞動合同肯定是違法行為,並且涉及人員較多,賠償等相關善後事宜未做任何交待。我覺得最好的辦法是做兩手準備,第一,協商解決,提出你們的解決方案,這樣有2點好處,首先,和諧解決,方便用人單位進行賠償(因為到勞動監察部門的話 他們的行為肯定要罰款的)。第二,我們的目的明確,賠償,仲裁的話時間相對久一些/
如果他們不願意進行賠償的,只能想當地市、區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不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沒到期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他們就要向你們支付經濟補償,到時候可聯合向勞動爭議仲裁位會員申請仲裁
諮詢下強佔房屋法律方面問題。
14樓:
給你幾個答覆,希望能給你幫助,1、辦理房屋過戶是要雙方當事人簽字,而且需要身份證戶口本之類的,根據要求雙方還要到場的,現在叫面籤。不知道你家房產證是什麼時候過戶,且有你父母簽字的嗎,如果沒有可以說明過戶不合法;2、房屋過戶是要有原因的,比方說買賣、贈與、行政命令等,想一想哪有平白無故就把自己房子給人家的吧,3、我家相關的證據都被當時的戶籍給沒收走了,這句話講具體是什麼,怎樣沒收的等,這也是有價值的,4、什麼時間停交月租的,誰又去交的,這都是需要落實的,你說了個大概,但如果你講的都是實情,我認為還是有突破的,雖然不是這方面的專家,但可以幫你聯絡,免費的,哥們相信,公平正義不常有,但還是有的,而且討回公道的手段是多方的。
15樓:泠映爍山新
如已經辦理了房屋過戶,則屬於對方的房產,處分有證據證明存有重大過失或者顯失公平,否則不會獲得法律支援
1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做的就是去房管局查詢改房屋的權屬證明,如果登記在你父親名下,就算你們沒有實際佔有還是能得到該得的補償。
如果登記在那警察名下,你們現有的補償肯定得不到,你們就去法院起訴,告那警察侵犯你父親的房屋所有權,原來交租金的票據和鄰居的證言都是證據。
如果登記在公家名下,那就比較困難。
17樓:
廣東胡律師:
如果是公房的話那就不存在補償了,公房的產權是在公家的,你們只是租住,但是公房拆遷你們還是可以得一定戶口安費的。
18樓:水靜竹
到房管局查一下底檔如是你方的名字你還要此房的拆遷款。
19樓:匿名使用者
別怕,每個城市都有法律援助,不信都怕他,實在不行,去**,還有黨為你排憂解難!
強行非法侵佔他人房產如何定罪?
20樓:多多hc信仰愛
準確的應該是涉嫌「非法侵
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
,是指內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容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
中國憲法第3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這一規定是刑法第245條之規定的憲法淵源。
法律淵源:《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量刑標準
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本罪的從重處罰。
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245條的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應當立案。本罪是行為犯,行為人只要未經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要求退出仍無故拒不退出的,原則上就構成本罪,應當予以立案追究。
21樓:張勇律師
以侵佔罪定罪處罰,可以起訴或是直接報警,一般會強制其歸還的。
22樓:濰坊徐振才律師
可以以非法佔有起訴,要求返還財物並追究其刑事責任。濰坊的律師徐振才解之。
2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專宅,或進入公民屬
住宅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我國憲法第3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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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勞動者患病超過醫療期限,用人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當然解除勞動合同時可以依法給予經濟補償和醫療補助。急。請求懂法律的專業人士幫忙啊。關於意外事故責任問題。分不高。但請幫忙啊。按你說的情況,你爸爸不用承擔責任,由那個司機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法律依據就是 最高法院關於人身損害司法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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