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家事法苑團隊
婚後,您前夫的父親將其名下房產過戶給您前夫的行為,如無其他特殊約定,性質上屬於贈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的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受贈財產,贈與合同中未明確說明只贈與給一方的情況下,受贈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但離婚時,您已經放棄了該房產,現房產所有權歸屬於您前夫,原則上該房產已與您無任何關係,您無權要房,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條的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如果您能夠證明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則可以起訴請求撤銷該財產分割協議。
2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 這房子在你們婚前就有了 而且是他父親給他的,是他個人財產,不是你們婚姻存續期間得到的利益.能拿到動遷分配的房子的只有房子產權人 也就是你前夫.
3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改你前夫的名,那房子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但離婚協議協議已明確房子分割給你的前夫,那麼這房子就與你沒有設麼關係了,人家的房子,你如何能要。你與前夫只能根據離婚協議處置共同財產。
4樓:澤之愛銘
你們協議離婚一年之內你都可以請求分割協議離婚當中關於房產的那部分財產,但是向法院提出時應當有證據證明當時協議離婚時未對房產分割明確或者有明顯不利於你的協議條款。
5樓:轉身的理由
是你前夫的房子要動遷?
如果是你自己有房子動遷就可以要房
離婚前房子是他父親名字寫了公證書房子歸我們所有.現在離婚了房子改成前夫名字。我還有份嗎?
6樓:肥韶
那要看房子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了。你前夫如果是個有良心有擔當的男人,他一定會分你一份。畢竟女人離了婚確實不容易。
7樓:瀧珍利
那要看公證書上的內容了,把房子歸前夫一人所有,還是你們二人所有。
婚前老爸買的房子,房產證也是爸爸的名字,現在要離婚,我老婆有權要求房子分她一半嗎?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婚前財產就不需要,但如果是你爸只付的首付,你們共同還款的。那就有權分房產。
但是房子在你們婚後這段時間內升值的財產她是有權得到的!
比如,當時你是花50萬在你們婚前買的房子,但現在你們離婚房子升值了,值100萬了,其中升值的50萬是屬於你們共同財產的!
9樓:一葉之秋
她無權分這個房產,因為房子是你爸爸的名字且還是婚前財產,如果她執意要分你的房產,你可以告她詐騙。
10樓:月下朱顏
新婚姻法是不支援她分的,因為是婚前財產
11樓:尋找天使的淚
沒有權利要求分房,第一這個房子的產權是你的父親,第二這個房子是婚前財產,新的婚姻法明確規定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12樓:不二戰神
沒有權力!具體可以諮詢律師!
協議離婚後;房屋動遷問題!!急!
13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若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您母親也有權利的,不能剝奪。
14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判決書上如果寫明:老家的房子歸父親
現在你母親就不能享受動遷政策
問題補充:
如果父親那邊達成共識:認同這是當時夫妻婚後共有財產的話。這樣可行嗎?
既然可以達成共識,那當然可行啊,只要叫你父親直接把拆遷補償分一半給你母親就行了,也不必走什麼程式了
15樓:鼠目睜不圓
口頭說了不算,如果當時在協議書上注一下就好了。目前只能去找你父親,看看能不能用親情感動他給一部分錢。
1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應當以離婚協議書上的協議為準。
如果協議上明確表示今後不就其他財產問題進行商議,那基本上就沒有可能了。除非男方自願分給女方一份,但這不是出於法律上的必須。
如果沒有相關條款,或者根本沒有協議書,女方可以根據離婚當時雙方的財產分割狀況(比如當時財產不是比較公平的分割),說明事實上房屋還是婚後兩人共有財產的話,可以要求分割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這是不可以的,只能進行動遷。
18樓:匿名使用者
可行,這屬於雙方共同財產。
婚前老公父母出資購買住房,產權協議是老公父親的名字,婚後產權證可以改成,我們的名字嗎
19樓:枕霞舊友
首先要你老公的父親同意轉讓給你們夫妻,並辦理相關手續和交稅。這樣房產證有你們雙方的名字後,就算共同財產了,萬一離婚房子一人一半。
2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不過那得你公公同意。
情況是這樣的:
1、婚前寫你公公的名字,婚後不改產權名字的話,你丈夫有繼承權,你無。
2、如果你公公同意的話,你和你丈夫離婚可以平分。
房子是婚前我父母買的,房產證是婚後做的寫我的名字,離婚後女方有權分割嗎?
21樓:大博哥的最愛
如果婚來
前男方父母出自
全額購買房屋,而且房產證寫的男方父母名字,那麼房屋所有權就是男方父母的,如果不存在繼承和贈與的情況,女方和這個房屋沒有任何關係,因為這個不是男方的財產,也不是婚後財產,房屋的所有權是男方父母的,女方沒有任何權利要求分房產。
女方如果想在房屋上擁有權利,可以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這個要求去房產局辦理,如果房產證上有自己的名字,那就能以共有的名義,在婚姻破裂後要求分割房屋。
22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是按老婚姻法或是新婚姻法,該房子的財產都與兒媳無關。
23樓:騎驢飛黃河
從法律來講,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夫妻共同財產,肯定會分割。
房子是他的婚前財產,婚後改成我的名字,他走之後,他的兒子有繼承權嗎
25樓:匿名使用者
他的婚前房產,婚後改成你的名字:如果沒有約定是你一個人的,應當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有書面約定房子是你一個人的,就是你的財產,他死亡後,房子不能做為他的遺產用於繼承。
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房子的一半是你的,另一半是他的遺產。
他的遺產:有遺囑按遺囑處理,沒有遺囑時,應由你、他的子女、你死亡時還在世的他父母共同繼承。
綜上:如果沒有遺囑,房子中屬於他的部分在他死亡後,他的兒子有權繼承。
當時和老公離婚是協議離婚,我協議沒要房子要了女兒,女兒十歲有財產權嗎
一 離婚財產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 婚姻法 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
孩子父親與母親十五年前協議離婚,當時沒要孩子的生活費,現在孩子的父親沒有收入,又有病
都離婚十五年了,現在又惦記起孩子生活費了?感覺不合情理,而且已經離婚十五年了,即便是孩子爸自己遇到困難了,跟孩子媽有什麼關係呢,當時籤的協議是有效的呢。離婚時爭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一般都是強勢的一方,而且孩子現在應該滿十八了吧,現在再去要孩子生活費,於情於理都難以得到支援。離婚十五年了當時是幾歲,如果...
父母協議離婚,協議房產歸我和父親,我自願放棄房產,願意房產更名為父親人的名字,更名時需要那些費用
如果經過子女,那就要收取費用了,所以可以根據 關於降低部分建設專案收費標準規範收費行為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的規定,因繼承 遺贈 婚姻關係共有發生的住房轉讓免收住房轉讓手續費。只收取房屋登記費 住房80元 套,工本費2本10元,一本免。需要離異夫妻倆一起,持有身份證,戶口本,離 婚證書,經過公證的離異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