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布冬舊聞
僅僅憑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一方與別人生孩子不能算作重婚。
犯重婚的最基本的一個界定為:男女當事人必須以夫妻的名義公開同居。
而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生育一個小孩,也僅僅只能作為「苟且」而已。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婚姻存續期間有一方與他人同居生子是否構成重婚
2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存續期間有一方與他人同居生子不一定構成重婚。
根據《刑法》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構成重婚罪。而這裡的重婚,既包括配偶一方又與他人進行結婚登記,也包括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
所以,如果雖然配偶一方與他人同居並生育子女的,但雙方並沒有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仍不符合重婚罪的構成條件,不構成重婚罪。只有配偶一方以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才屬於重婚罪。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的話可以讓對方淨身出戶。
4樓:
與他人沒領證,不是重婚。
在婚姻期間夫妻一方有外遇,這算不算重婚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構成重婚須具備兩個要件:
1. 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
之間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
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係,但其婚姻己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由法定程式認定。對於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在其婚姻未經法定程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於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
同居不等於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
男人有家庭又在外跟別人生了孩子算不算重婚罪
6樓:戚廣利
結婚後又在外面跟別人生了孩子算不算重婚罪,還要看具體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7樓:綉乞群群
只要他們沒有登記,那男人就不算重婚,你就不能告他,該指出的是我國現在不承認事實婚姻。
如果你想告那男的就提出他侵犯了你民法保護的一般人格權中的婚姻忠誠方面的(具體的不是很記的了)總之,他就是侵犯了你的一般人格權,情節嚴重的,並給你巨大精神傷害的~
也可以要求精神賠償!!!
8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他倆是否登記結婚了,登記結婚了才算重婚罪
9樓:微笑敷衍_心痛
如果只生孩子,沒有打算結婚,那應該不算
10樓:餓狼丶terry丨
那叫私生子不算重婚。
11樓:
兩個都登記了嗎。都登記了,就是重婚罪!
12樓:揭洋
是重婚罪,得要合法處理
丈夫在外面和別的女人生了孩子算不算重婚罪?
13樓:小史i丶
不能夠bai算是重婚罪,具體依據如du下:zhi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dao法》第二百內五十八條規定容,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2、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綜上所述可知:題中所述情況不屬於重婚罪的範疇。
1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常識:和別的女人生了孩子算是重婚罪嗎?
15樓:海浪艦艇
所謂有老婆還要與第三人結婚才算重婚,如何界定他(她)們是結了婚?沒睡在一起怎麼生孩子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具備追究刑事行為人的訴源;
如果你希望離婚,可以作為對方過錯而舉證;
如果你希望婚姻延續,建議你從自身利益受損而追究女的責任,但難度較大,而且不同律師和法官對於高院05的那個司法解釋理解差別很大.
17樓:俏撒蝦醬
說算bai不算要看法院怎麼認定。du
構成重婚罪zhi的條件是:1、與配偶dao登記結婚版,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權法律婚的重婚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就是事實婚姻,周圍的人都以為他們結婚了)
依我看,你的情況只能算同居。不過要離婚的話,你的權益比較大,財產可以都歸你。
18樓:上古晨楓
沒打結婚證就不算,只算同居
19樓:匿名使用者
事實婚姻,重婚罪成立!
如果已婚和別人又生育了子女算不算重婚罪
20樓:麥穗兒談教育
有婚外情不能等同於重婚。如果不是以夫妻名義同居,不能認定為重婚罪。
對重婚應做實質意義上的理解,重婚行為有兩種:
一是法律上的重婚,既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是自己雖沒有配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
二是事實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雖未與他人登記結婚,但與他人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或者是自己雖沒有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重婚罪必須體現出「有配偶者」「登記結婚或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明知他人有配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視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的;
(2)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以夫妻相稱或者對外以夫妻自居的。
夫妻相稱,除當事人間承認、日常生活間的稱呼外,當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時男方以丈夫的名義簽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親的名義在醫院簽字,當事人以父母的名義為子女慶祝滿月等,也可以作為認定以夫妻相稱的輔助證據。
認定重婚,通常還需要取得周圍群眾、當事人親朋戚友的證言,以證明周圍群眾認為當事人是夫妻。
21樓:老胡不胡阿
對重婚應做實質意義上的理解,重婚行為有兩種,一是法律上的重婚,既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是自己雖沒有配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二是事實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雖未與他人登記結婚,但與他人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或者是自己雖沒有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重婚罪必須體現出「有配偶者」「登記結婚或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明知他人有配偶」。
對於重婚的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罰》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屬於自訴的案件的範圍,受害人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追究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自訴案件包括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而重婚罪就屬於輕微刑事案件的範疇。
對重婚罪一般採取不告不理的原則。
新的婚姻法實施後,重婚罪就不僅是自訴案件的範疇了,如果受害人報案,公安機關就應當受理、偵查、移送檢察院,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因為《婚姻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對於重婚的,……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因此分析本案,既然在已有配偶情況下,與他人有了子女,已經明顯夠成重婚罪!
婚姻存續期間同他人生了小孩,算重婚罪嗎
22樓:熱浪人間
單純與第三方發生生育,沒有與之結婚的,不屬於重婚罪。
重婚罪,指的是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結婚而還要與對方結婚的。結婚,必須以領取結婚證為準。
《刑法》對重婚罪的規定已經明確: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同居幾年就不算重婚、
23樓:看魚魚娛樂
只要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或關係)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事實上已構成重婚。重婚是違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則的違法犯罪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立法一貫保護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構成重婚罪的,必須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5條規定,對重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明令禁止重婚。任何人都不得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配偶,一切公開的或變相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結合都是非法的。違反一夫一妻制的結婚不予登記;已經成立合法婚姻的男女,只有在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離婚後,始得再行結婚。
納妾者亦應按重婚論處。重婚在民事上是婚姻無效的原因,在刑事上應依法追究犯罪者的責任。按照中國刑法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均須按重婚罪予以制裁。
擴充套件資料
在認定重婚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重婚的區別。重婚系是以夫妻關係的名義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不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那些應由道德規範調整的通姦、婚外戀等行為相區別。通姦是指雙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祕密、自願發生兩性關係的行為。婚外戀則泛指已婚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戀情。
通姦、婚外戀都屬於有悖社會主義道德的行為,一般由道德規範調整。
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屬於婚姻法禁止的違法行為,行為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3.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後果。婚姻法不但在總則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且還在其他章節的相關條文中規定了這一違法行為的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
參考資料
24樓:睊悰韞
你好,只要你們還在婚姻存續期間,你丈夫在外與另一方已夫妻的名義同居的,就已構成重婚罪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記憶體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係. 構成重婚須具備兩個要件: 1.
當是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
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係,但其婚姻己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 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由法定程式認定. 對於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 在其婚姻未 經法定程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於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
現實 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 同居不等於重婚.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 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
俗稱為姘居. 重婚的法律後果 (1) 重婚的民事後果. 重婚將產生下列三項民事後果:
①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在婚姻法規定的婚姻無效制度中, 重婚罪是無效的原因之一; ②重婚是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 裂,法院准予離婚的情形之一;③在離婚時,重婚是無過錯方要求損害賠償的理由之一. (2)重婚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258條規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 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 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對方有配偶 而故意重婚者, 應承擔重婚罪的刑事責任. 不知對方已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 不構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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