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算,不過就是有損道德…如果是你,我勸你還是等女的離婚了再同居為好…
如果一個女人沒有離婚又跟另一個男人生了孩子算不算重婚罪
2樓:匿名使用者
重婚的前提是否以夫妻名義同居。
1、重婚罪的定義:《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重婚罪的認定:一是有配偶又與他人領結婚證的;二是有配偶雖然沒與他人(她)再領結婚證,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者明智他人有配偶、仍然與他人又領結婚證或者以夫妻名義同居的。
3、一個已婚的男人在外面又跟另一個未婚女人生了一個孩子,而這個男的並未離婚,這算重婚罪嗎?:
(1)如果這男人和那女人又領了結婚證,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涉嫌重婚罪。
(2)如果他們沒有再領結婚證、也沒有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即使生了孩子 ,也不構成重婚罪,只是違反《婚姻法》的違法行為。
4、關於孩子:孩子是男人和那女人的共同子女,如果孩子已經超過2週歲且男方的撫養條件優於那女人,男人可以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是涉嫌重婚罪的。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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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先拜自己為師
沒有登記就不算重婚罪,
5樓:wzs周公
應該算,因為男方,不知道,女方有家庭,而且這個女人還不顧兒女,就走了。按我來說就是,重婚罪,
6樓:手機老人
是的
未婚男子娶了離婚的女人(還帶個小孩),男的會幸福嗎
這得看你怎麼想了,這麼看來你有太多的顧忌,所以肯定不幸福。這不關離沒離過的事,不關有沒有小孩的事,是你腦子裡出了事 離異的女人,才更懂得怎麼樣去維護一個家庭 彼此多多的包容,相互攙扶的慢慢走 會幸福的,別聽外人的傳言!這個要看他們是怎樣經營 自己的婚姻了 經營好了 各為彼此著想 那麼會很幸福的 經營...
女人沒離婚和另未婚男人生了個孩子,未婚男人可以爭取到孩子的撫養嗎
作為父母均有權獲得孩子的撫養權,女方未離婚,男方獲得撫養權的機會大點,畢竟丈夫應該不能接受妻子和另外一個男人生孩子的,無法一起生活。但如果女方離婚,則大家的機會均等了。最好雙方協議吧,只要協議一致就可以了,講清楚事實。孩子是未婚的,就可以爭奪 女人沒離婚和另一個未婚男人生了個孩子,未婚男人可以爭取到...
未婚28與離婚的女人談戀愛,會幸福嗎?離婚的女人都在想什麼?你知道我要用多大的勇氣,去不介意離婚嗎
首先批評你對婚姻的錯誤看法,離婚的人是人,沒結婚的人也是人,相互尊重是基本原則,如果你對結過婚的女人不瞭解,這裡告訴你,女人多數都是缺失安全感,更何況離過婚,離婚後的女人想再付出感情是需要更大的勇氣,而不是你介不介意的問題,老兄,做男人,心要細,做事要沉著冷靜,別讓站在你旁邊就能聞到不成熟的味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