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沒打財產證明婚後財產糾分怎么辦

2023-02-25 08:55:26 字數 5877 閱讀 2034

1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婚前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後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稱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財產主要包括下列財產:

(一)夫妻雙方或一方工資、獎金、津貼及其他工資性收入;

(二)夫妻雙方或一方生產、經營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雙方或一方通過其智慧財產權獲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夫妻雙方或一方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主要是指: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夫妻對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和支配權,這裡的有平等的處理權和支配權有兩層含義,第一層含義是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第二層含義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婚姻法中規定婚前財產屬夫妻之一方所有,相關規定如下: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引者注:此處十

七、十八條即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多數情況屬共有,婚前財產及其它一些符合條件的屬一方所有)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法律的規定,只有過錯方有上述法定情節,無過錯方提起賠償請求,法院才可能會支援。

2樓:威海樑清華律師

你好,離婚時,需要區分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後共同財產,針對婚後共同財產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二婚前想自己家裡籤一份婚前財產證明,防止婚後離婚時財產糾紛,能具有法律效益嗎,

3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1全部有效法律依據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4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還是公證一下 這樣的法律效力會更強一點 但是找證人的話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5樓:劉枝桂律師

私下裡簽署一個檔案也是可以的,受法律保護的。當然,也可以找律師見證。

6樓:樑華成律師

建議你做婚前財產公證,以保障你的合法權益。

婚前不辦婚前財產證明,而辦個人財產證明可不可以?

7樓:匿名使用者

大哥!你現在的問題!和我的問題是一樣的!

我家裡人給我出的注意!是先自己去辦一個未婚證,在辦房產證的時候就只有你的名字!這個未婚證的作用是證明你在買房子之前你還沒有結婚!

也就是說是這房子你個人財產!結婚後不會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8樓:匿名使用者

復:只要房產是婚前父母給你購置的,就沒有公正的必要,萬一將來發生糾紛,你是有法律依據的,對方無權與你分割房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相關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也就是說,除了父母明確表示是給雙方贈與的,該房產視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所以,只要是婚前父母為你購置的,對方無論如何也不能參與分配。

希望有幫到你。

9樓: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只歸夫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注:如軍人的**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對《婚姻法》的解析(二)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綜上,在婚前,你辦理個人財產證明了,就可以認定這是你的個人財產,即使結婚後,都不會變成夫妻共有財產。而房子是因為你結婚前,你父母買給你的,所以同樣認定為你父母贈與給你個人的。不過保險點,房產證上只寫你的名字就可以了。

10樓:妞妞的老卜

不行 要婚前個人財產證明

婚前財產沒有公證,離婚怎麼分財產

11樓:愛穿拖鞋

沒有規定必須公證婚外財產。

財產財產與登記時間就可以證明婚前還是婚後。

12樓:九叔他爹說事

只要是夫妻名下的平均分配就可以了

怎麼辦,不想去公證,怎麼證明是婚前個人財產

13樓:華律網

(一)、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婚前財產公證是一種證明婚前個人財產的有效方式。建議結婚前對於大額財產例如房屋、車輛、存款、保險、**、債券等進行公證。但是進行財產公證有時會導致夫妻感情的不穩定,婚姻法律師認為,這還需要根據夫妻雙方的真實意願進行。

(二)、保留必要證據注意保留自己的婚前存款、保險、**、債券的書面證明、購置重大物品的發票、受贈財物時的書面贈予合同等。 以免日後出現問題時,可有證據證明。婚前個人財產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藥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軍人的**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於個人財產。)

14樓:匿名使用者

補充回答:可以。

1、「怎麼辦,不想去公證,怎麼證明是婚前個人財產」:

(1)證明是個人婚前財產不是必須要公證:只是公證後公證書作為證據的效力更強,到法庭時可以直接採納為證據。

(2)不去公證:如果你能拿出證據證明這筆財產是在結婚前(以結婚證上的登記時間為準)你個人所得的:就可以認定為你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以後離婚她就無權分。

2、但是:如果是準備存款,雖然開戶日期可以證明是在結婚前開戶的,但很難證明存摺裡的錢全部是結婚前你存的:不公證將來還會有糾紛。

3、建議:最好是用這筆錢購買成不動產,如房子或車輛。只要房產證或車輛所有權證能顯示是你在結婚前購置的,就是婚前個人財產:

將來和她有糾紛時,你將房產證等、和結婚證一拿出來就可以證明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了。

15樓:

可以按照財產取得時間算,換句話說就是有財產取得時間的證據

16樓:匿名使用者

要麼把錢存定期,放自己的名下,要麼就把錢存你父母的名下。到時候如果你父母百年的話,寫清遺囑這筆錢是給你一個人的就可以了。存銀行的話是有日期可以查證的。

17樓:垂柳初絲

雙方書面約定財產屬於婚前財產,並簽字確認即可,只要約定不違反法律規定,就是有效的。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18樓:

廣東胡律師:

補充回答:你可以把錢存到你父親的名下,在你父親寫贈予協議只給你的話,最好能到公證處公證協議。

1、儘量在婚前開設帳戶,婚前的財產不公證在法律上也屬於個人財產,只要婚後不特別再作協議;

2、讓你其他親屬(父母或兄弟姐妹)的名義存入。

19樓:中顧網陳靜律師

進行婚前財產公正。籤個協議就行

20樓:蔡旭坤

還沒結婚就想著離婚

婚姻是什麼?

幹嗎要結婚

你掙得錢存在你的銀行賬戶裡

她怎麼分

不知道你的這筆錢

到底有多少

能賺這麼多說明你還有真本事

你的擔心是多餘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考慮一下是否需要結婚

22樓:龐雍

我婚前純的錢,沒公證,離婚怎麼辦

請問離婚財產怎麼分割,有沒有婚前財產一說,如沒公證怎麼辦。 10

23樓:桂林律師廖清瀟

為了保護個人合法財產權益,以婚姻登記日為界限,登記前的各自財產所有權歸個人所有,登記後增加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一般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以平均分配為原則,照顧無過錯方或者困難方為例外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理。當然,夫妻雙方能協商處理也是可以的。

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法律原則,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所有,即使沒有公證,如果有其他證據證明也是可以的。

綜上所述,房產證上是兩個人的名字,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房子是你們的共有財產。其中的過程,誰主張自己的付出,誰就得根據自己主張的事實舉證,無法舉證則平均分配。當然,協商處理也是可以的。

至於借款問題,如果只是你婚前個人借款,並沒有證據證明是用於共同買房的,那麼只能自行償還。當然,如果對方承認是用於共同購房的,則需要一起承擔清償責任。

24樓:劉大來律師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後也就是登記後取得的財產。登記前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協商不成的去法院起訴。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平均分割。

北京婚姻家庭 離婚糾紛 劉大來律師

25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上是兩個人的名字,應屬於共同財產。

26樓:匿名使用者

若配偶方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於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後確未共同生活,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也應一併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

婚後借錢不還婚前財產能否執行,婚前財產能變成婚後財產進行分割嗎?

我國 婚姻法 第十七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依據此條,如夫妻之間沒有特別約定...

請問婚前財產婚後處置算共同財產麼

民法典規定,一方在辦理結婚登記前取得的財產可以認定為婚前財產,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 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

關於離婚後財產分割問題,關於離婚後的財產分割問題

1 能夠分到。2 房子由於不是他們夫妻中任何一人的 而是她公公的 不是共同財產,不能分割。但是,考慮到她是殘疾人,屬社會弱勢群體,如果離婚後住房有困難,她有在原房屋的居住權,期限為1到2年。3 她老公借出的錢,屬婚後夫妻對外債權,屬共同財產,應依法分割。4 包括其它財產在內的經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