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婚後財產分割的問題,離婚後財產分割問題

2023-03-02 08:50:22 字數 6291 閱讀 6979

1樓:北京劉輝律師

每個人在離婚時都想自己多分財產,對方少分財產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財產時注意區分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及雙方父母出資部分。父母出資往往是爭議最大的一部分。

2樓:痴吾褚的家庭料理

首先第一套住房你只有居住權,是不能得到房產分割的,不過可以通過雙方協調補償你裝修款的一部分。

第二套住房,根據《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你可以得到已付貸款和首付的一半。

你同時提到首付中有外借的7萬元。根據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比如:首付10萬元+已還貸款=12萬元,你在放棄房屋所有權的情況下,可以得到現房產的一半6萬元-借款的一半3.5萬元=2.

5萬。也可以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將此房轉讓,得到轉讓費後,還清借款再行分割。

但是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如果子女由你撫養,就可以申請得到一次性或階段性補償。

3樓:軒轅凝華

第一套沒戲,第二套房子要評估的,你可以拿到評估值的一半,另外如果一方有過錯,不僅可以分到70%還可以要求返還09年至今還得貸款的一半(這算夫妻共同債務)

4樓:hu亮亮

第一套沒你的份了,第二套一人一半。房子買了分錢,或者任何一方拿錢買下第二套房,錢給另一方

離婚後財產分割問題

5樓:王元頁

屬於婚前債務,對方沒還,仍然可以要求償還

因為對方懷孕,至少生產後一年內,除非女方主動離婚,或者女方有過錯男方可以要求離婚,否則男方沒辦法主動提離婚

婚前購買並且登記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婚後對方有還款的,還款及增值部分對方可以要求補償

《婚姻法》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6樓:愛穿拖鞋

1.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可以。

2.債務屬於婚前借款,有憑證,法院會支援退還。

3.房產屬於婚前財產

7樓:法律快車

你好,夫妻在離婚時都會涉及到共同財產分割的問題,那其中房產的分割一般都會成為分割共同財產中最為重要的部分,那麼,離婚房產分割的具體方法有哪些呢?下面為你介紹離婚時房產分割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夫妻間商品房權屬的分割問題不外乎以下四種情況:

一、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的。

這一般屬於婚前財產,婚前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二、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後取得房產證的。

這和第一種情況本質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產證取得的時間不同,這種情況下一般也是婚前財產。

三、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婚後夫妻共同清償貸款的。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離婚時,房屋的歸屬及分割一般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該房屋屬於個人財產,同樣的,按揭貸款為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需要指出的是:

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是夫妻共同還貸。如果購房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房屋就是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

2、對於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權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對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3、對於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且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的,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於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後確未共同生活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也應一併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四、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的。

這種情況下是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注意: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房屋價值分割時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

根據上文可知,依據房屋性質不同,當事人能否分割房屋或分割多少房產的結果也有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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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七臺河李陽平

財產是財產,債務是債,婚前形成債務關係除非當事人主動放棄(考慮到要生子)是不可以自然消滅的。

至於房子,如果法院判決,有可能照顧女(孕婦)判給女方居住。

最重要的是,在女方懷孕期間或生育一年之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9樓:天津六月雪

如果離婚,房子是你的婚前財產不分割,孩子兩週歲歸女方撫養,你給孩子撫養費,欠款歸還給你,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女方懷孕和哺乳期間男方禁止起訴離婚。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離婚財產分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雙方均等分割;屬於個人財產的,另一方無分割的權利。如果簽訂財產分配協議的,按照協議分割。

11樓:隱承德銀洽

房子是你父母的,車是你婚前的,離婚時都不能分。撫養費按收入的20-30%來承擔。

關於離婚後的財產分割問題

12樓:劉輝律師說婚姻

每個人在離婚時都想自己多分財產,對方少分財產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財產時注意區分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及雙方父母出資部分。父母出資往往是爭議最大的一部分。

13樓:匿名使用者

有些不同於樓上朋友的意見:

1、「這樣的情況下,這三個財產怎麼分割?」:

(1)第一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無疑,離婚時應由他們兩人平均分割、一人一半。

(2)第二套房子:你說了,已經交了首付、確定了購買房產的事實,只是有貸款尚未還清?那麼,這套房子的產權已經在他們離婚前確定,就是說,產權已經是夫妻共有財產,只是有貸款、有債務尚未還清,但尚未還清的債權不影響產權的取得,實踐中,也沒有因為貸款買房、在還清貸款前就不給辦房產證、不承認房子產權的情況。

所以:如果在他們離婚前已經簽定了購房合同並交了首付,有房產證或暫時未能拿到房產證但能以購房合同或發票確定購房成功的,這房子就已經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平均分割。

但是:房子產權平分,房子的未還貸款也是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後仍然要各分擔一半,除非他們在離婚時約定了由哪一方償還。但這約定只對他們夫妻有效,對貸款的銀行無效。

(3)車輛:已經實際登記到你名下,就是你的個人財產,他們離婚時無權分割,即使購車款全是父母出的,也視為他們已經將車輛贈與了你。

2、另外,還有個問題:如果你工作後取得的收入全部交給了父母、沒有自己保管的,你們家的財產就是家庭共有財產,在他們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之前,應先進行分家析產,將你的財產分割出來歸你。

你姐姐也同樣。

3、「還有我,他們離婚後有權選擇跟誰一起住嗎?」:你有權選擇跟誰一起住,但你和誰一起住,對他們沒有任何影響了,因為你已經成年。

如果你未成年,你和誰一起住,另一方應支付你的撫養費的。

4、還有:

(1)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夫妻雙方就自願離婚、財產分割、債務負擔都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寫好離婚協議書後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民政局領離婚證,這種方式辦理最快,對雙方和家人的感情傷害也最小,一般有半天足夠了。

(1)如果不能就以上事項完全達成一致,就只能由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到法院時,如果僅僅是「受不了你爸的脾氣」而要求離婚,沒有其他能證明他們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的,第一次起訴很可能判決不準離婚,可以在判決6個月後再次起訴,一般第二次起訴的會判離。

14樓:泠映爍山新

是的,他們有選擇權,就算不和們一起住你們還是要承擔贍養義務的。

15樓:彷徨憶滴雨

現在居住的房子為夫妻共同財產;

預購的房屋亦為共同財產

那輛登記於你名下的車如無相反證明,屬你個人財產。

你已經成年了 跟誰住 法無明文規定 你們自己協商。

16樓:北京劉輝律師

每個人在離婚時都想自己多分財產,對方少分財產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財產時注意區分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及雙方父母出資部分。父母出資往往是爭議最大的一部分。

17樓:戚廣利

1、房產及土地的使用權都是共同財產,離婚時候應當分割;

2、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找村委會按照政策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可以起訴。

18樓:劉大來律師

土地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要按當地村裡的政策確定,如果有其承包的份額,則其就要使用權。

19樓:匿名使用者

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起訴解決。

縱橫法律網-北京市景春律師事務所-丁勝律師

20樓:匿名使用者

協商解決為好

縱橫法律網-河南英倫律師事務所-張維民律師

關於離婚後財產分割問題

21樓:北京劉輝律師

每個人在離婚時都想自己多分財產,對方少分財產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財產時注意區分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及雙方父母出資部分。父母出資往往是爭議最大的一部分。

22樓:張娟律師

回答您好,我是律臨平臺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提問你好,結婚4年半,孩子兩歲

他上班,我在家照顧孩子,

房子是婚前他們家買的

我離婚不想要孩子

贍養費怎麼出,

有一點點存款

回答對於孩子撫養權的情況,一般來說是要看幾點的,包括孩子的年齡、平常是誰在照顧、父母雙方各自的經濟條件等等依據《婚姻法》及其相關司法解釋和長期的司法實踐,其基本原則是「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這些情況可以優先考慮的。

如果是父母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並且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離婚只是使得你們夫妻雙方的婚姻關係終結了,但您雙方和孩子的關係卻不會因為離婚而斷裂的,離婚的雙方對於子女撫養的義務依然是存在的。

如果是從法律角度來說,撫養費按月支付標準是: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總收入的百分之20到30的比例判決的。

對於在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具體數額原則掌握在800~2000元每月。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50。2、對於高收入的。

按照上述比例計算高於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果沒有特殊情況,一般不超過3000元每月。3、對於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低於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較多其他財產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決,以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如財產不多或無財產的,結合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於上述幅度判決,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對於無收入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如具有勞動能力的,原則上應支付子女撫養費,因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不能因暫時無收入而免除其義務,應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對於子女患重病、出國讀書(須經雙方同意)等特殊情況,可超過上述幅度判決。

如果您雙方的財產都是婚後購入的話,這個沒有什麼疑問,確實屬於共同財產的,也就是如果離婚的話,夫妻雙方是一人一半的。

但如果財產有涉及婚前的首付的情況的話,婚前首付的部分是不屬於的,也就是分割的話,首付部分是不參與共同財產的一人一半的劃分的,是要先摘出來後,再按剩餘的部分來分的。

然後如果財產上還有貸款的話,劃分的話是取得財產的那一方要給不拿財產的那一方支付目前的實際**的一半(撇去首付的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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