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也稍微體量一下吧,因為年底的時候人員流動很大,走了,再招員工也很難的,年底的業務也還是比較忙的,你可以找你們老闆,跟他商量儘快的把自己手頭的工作做完,然後自己提前幾天回家。
如果你真的不打算繼續幹下去的話,你可以選擇現在辭職,但是要等一個月後離職,那你不是更等不了,如果你選擇自動離職的話,那麼曠工三天要扣一定的工資啊,具體是扣幾天的工資,關鍵看你們公司的規章制度了。而且估計也不會現結工資給你的,對你來說很不划算的。
如果真的不在乎那點工資的話,瀟灑的走也可以。
本人認為還是採取第一種辦法好,幸苦了那麼久,不就為了年底能有點閒錢過個好年嘛,付出了勞動力憑什麼讓他可以不付工資了。
2樓:匿名使用者
打個條子問他借錢,他不會為了那點錢去找你的 就算找你 你讓他把工資給你了你在把欠他的錢還給他。
3樓:網友
這個年頭拖欠工資太常見了 陰的就不要了吧 說不定他會發過來告你呢 如果你真的打算不在那裡幹了 那麼就去告他吧 或者打各種** 總之呢 事情鬧越大越好。好像我的意見也有點陰 :(你當做參考好了。
過年老闆要壓工資怎麼辦
4樓:姜超律師
過年老闆壓工資屬於違法,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支付工資的週期不能超過一個月。過年老闆壓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經勞動局通知後用人單位仍不支付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我想離職,老闆不讓走,提出可以給我加工資並加人來分擔我的工作
從你的老闆讓 抄你身兼多職和襲給你退路來看,ta應該是比較認可你的能力的。如果你是因為事情多 工作量大想走的話,那加了人之後可以完全或部分解決這個問題,這樣你就沒必要走了。如果是因為別的原因,那你最好就自己衡量一下利弊再做決定。個人覺得你在這裡工作還是比較有成就感的。來自職q使用者 看你因為什麼想離...
到過年了,最後一天上班,老闆不給我結清工資怎麼辦
一般公司是不會全結清,都要壓一點,原因有幾個,首先為了明年開工有人,否則結了工資明年你們可能不來了。其次是省去不必要的麻煩。員工只是老闆的賺錢機器,他們不會為員工著想的。我們公司過年都壓了兩三個月,連辭職的工資都不發,他也說麻煩,沒人去告勞動局,也就沒事。拖欠工資需要分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一 勞動者給...
我在飯店幹二十天了,辭工老闆不讓走也不找人。要讓我過了正月再走。我不能等啊,過了年想去外地。咋辦啊
辭工不需要老闆批准的,要是不想要欠那點工資的話,甚至可以一聲招呼都不打就走。要錢的話最好做滿一個月,你這隻幹了二十天就走,到勞動局都不好說理。你只在飯店幹了二十天,沒有籤勞動合,屬用工試用期,按照勞動法規定 試用期內告知企業三天內即可辭工,企業需結算清工資,如不支付報酬可到當地勞動人力資源部門申請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