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白百何拍攝過《與青春有關的日子》《幸福在**陳羽凡打算請劇組成員吃飯,卻被白雪一句「導演和我們都很忙」,當眾給頂了在現場**的《與青春有。
離異家庭,家庭關係,法律
2樓:民商法苑
你沒有權利。
還好你還未成年。至於大學的學費,父母沒有法定義務承擔成年子女的教育費用,他們可以支付,但並不必須。
3樓:匿名使用者
你想分割你父母的共同財產?還要支付你成年後的部分支出?都沒人理你。
4樓:萬事**
成年了他們就可以不負責你未來的一切費用了,你想想要是能分到房子就不能拿錢,能拿錢就必須跟著一方住。
5樓:高做的女神
明白了,你有一些擔心。
離婚後子女算是家庭成員
6樓:李建成律師
成員,父母婚姻關係的解除,不影響子女和父母的家庭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7樓:清泉
應該是的,因為法律意義上家庭成員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家庭成員是指相互負有扶養義務的一定範圍內的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
家庭成員法律定義
8樓:華律網
家庭成員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個家庭的親屬。
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
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一般來說,家庭成員是和你在同一個戶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於戶籍,「家庭成員」是指在同一戶籍內永久共同生活,各個成員的經濟收入都作為家庭共同財產的人。
家庭成員」與「直系血親」、「親屬」並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親關係的人不一定互為家庭成員。
9樓:匿名使用者
1、子女成年後尚未結婚,仍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屬於家庭的成員;
2、子女成年後,如果身體健康,有勞動能力,則父母不再對其有撫養的義務。如果未結婚又沒有房子,父母仍相當允許其繼續居住,因為家庭成員間有生活扶助的義務。如果雙方關係惡化,父母強烈要求子女搬出去住,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在法律上已無撫養義務,如果雙方調解不成,那麼子女應當搬出父母所有的房子!
家庭成員間的關係,既需要法律的調整,也需要道德的調整,是否必須搬走,這要看雙方關係,如果用法律來調整,則應當搬走。
3、當父母死亡,其父母的財產應該怎麼繼承?如果有法律上有效的遺囑,則按遺囑繼承;如果沒有遺囑,則按法定繼承,法律上規定: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他們之間的權利是平等的,原則上應當是均分。
4、家庭成員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個家庭的親屬。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
5、***與住建部於2023年4月27日聯合釋出關於經適房管理的檔案,其中有「購房人」與「家庭」的說法。「已經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在購買完全產權房(即商品房)時,必須將經濟適用房轉換為完全產權房」。這裡出現一個關於「家庭」的問題:
假如父母購買了經適房,若干年後成年的子女購買商品房,是否意味著父母也要將經適房轉換為商品房才行?婚姻法上沒有明確給家庭下定義,因此成年的子女是否仍然屬於法律上的家庭成員?相關方面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解釋。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請問離婚家庭的孩子在學校讀書期間填家庭成員要如何填。
離婚家庭糾紛
11樓:小芝麻有大夢想
(1)一方當事人對解除夫妻關係反悔。因為婚姻關係是人身關係,因此,婚姻關係一旦解除,是難以逆轉且直接關係到他方人身權的。所以,當事人自願離婚以後,一方當事人對解除夫妻關係反悔是很難得到法律支援的。
但是,一方當事人採取威脅、欺詐等不法手段,騙取對方解除婚姻關係,也是對他方合法權益的侵犯。這種侵犯,行為人應該向對方承當什麼樣的民事法律責任,目前,國家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這類問題怎樣更加妥善的處理是還需要一個過程的。
但是,受害人可以要求行為人承當民事責任以外的其它法律責任。 (2)一方當事人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撫養問題以及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夫妻共同債務分擔問題反悔。因為婚姻自由是建立在當事人有民事行為能力基礎上的。
因此,作為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一旦和對方在離婚時自願就離婚問題達成協議,並經民政部門登記,離婚協議就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所以,一般情況下,對經過民政部門登記的離婚協議反悔,在沒有法定理由給予支撐的情況下,是比較難以得到法律支援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離婚協議約定的義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
如果婚姻關係解除後,一方當事人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撫養問題以及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夫妻共同債務分擔問題反悔,必須要重視二個法律問題:第一,時效。必須在登記解除婚姻關係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第二,必須要有充足的理由。
需要證明: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否則,法院會依法被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得不到法律的支援。 (3)離婚後發現有離婚時尚未處理的財產及其他糾紛。離婚後,當事人一方發現有離婚時尚未處理的財產及其他糾紛,當事人可以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權利被侵犯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分割離婚時沒有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依法解決離婚時尚未解決的其他糾紛。
這類訴訟,法院是會依法受理並依法進行判決的。 (4)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否則,即使雙方在生活形式上恢復離婚之前共同生活的模式,當事人之間也不是合法的夫妻關係,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同居關係。當事人通過訴訟離婚後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也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離婚糾紛的民事法律關係
12樓:政商觀察者
離婚訴訟也屬於民事訴訟,但是,由於離婚訴訟,涉及家庭關係。所以法院在審理的時候,會非法謹慎。並且,根據規定,法院在審理離婚訴訟的時候,必須以先調解為主。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 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13樓:心理諮詢
涉及夫妻雙方的婚姻關係,子女的撫養權,監護權,以及雙方財產分割等法律關係。
離婚家庭對子女撫養問題 要有足夠的法律根據
1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從民事上講,其父母均為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可以要求其父親支付撫養費。
其次,從刑事上講,其父親有可能觸犯刑法的虐待罪。
關於家庭關係的法律疑問!急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結婚!不存在任何血緣關係,法定關係不代表血緣關係,就是不離婚也能結婚!
法律依據如下:
婚姻法》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解釋:直系血親:1、包括生出自己的長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長輩)
2、包括自己生出來的下輩(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後輩)
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包括:
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2)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姐妹和堂兄弟姐妹。即自己和父母的姐妹的孩子不能結婚。
3)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男性不能和兄弟姐妹的女兒結婚;女性不能和兄弟姐妹的兒子結婚。反過來就是不能和父母的親兄弟姐妹結婚。
16樓:八三老人
沒有血緣關係的在法律上並不禁止,可以結婚。
17樓:_旒_逝
他們可以結婚,因為他們之間沒有血緣關係,也不存在影響社會倫理道德問題,法律是不禁止的。
18樓:使用者
可以吧!電視上是這麼演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了!又沒有血緣關係。
離婚後家庭關係還用寫配偶嗎
20樓:雅心心路
那需要寫就寫,但是那一欄是要寫「離異」
21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的婚姻狀況填離異,家庭成員就只填現在和你有關係的人。都已經離婚了,你倆就不存在任何的身份關係。
22樓:5可苦可樂
不用寫,只寫現有家庭成員。
一白遮百醜什麼意思,一白遮三醜,一高遮五醜,一瘦遮七醜,一富遮百醜,一胖毀所有。這5個短句是什麼意思?知道的幫我解釋一
一白遮百醜 的意思是 白,就可以把其它許多的臉部缺點都遮蓋了。原話為 一白遮三醜 一白遮三醜 裡的 三 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三,在中國古文裡,在多數情況下 三 代表的是一個虛數,指數目很多,並不是特指確定的某三種醜。美白,是各個年齡段的女人都孜孜以求的目標 當然,大千世界美白方法也是千奇百怪,每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