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了三年的女朋友分手了,她欠我的400元該不該要回來?

2023-07-29 00:40:49 字數 3957 閱讀 2547

1樓:小李娛樂問答

我不知道男生們是怎麼看待這種事情的,但是我作為一個女生,在看到這個時的第一反應是這個女生確實應該跟這個男生分手,這樣的男生不分手肯定會有生不完的氣,所以早分手還能早些解脫,不要繼續在這樣的人身上浪費時間了。至於說男生到底該不該要這四百塊錢,我站在女生的角度是覺得不應該,而男生怎麼想我就不知道了。<>

我相信大部分的女生跟我的看法都是一樣的,而男生可能會比較向著這個男生,她們會覺得兩個人分手之後是應該要把之前的欠的錢都還了。確實我也認同分手之後是應該要斷乾淨的,尤其是經濟方面一定要算清楚,我也不希望自己在分手後還落得一個佔前男友便宜的名聲,但是四百塊錢在我看來確實是沒有必要,如果金額稍微大一些,哪怕是一千塊錢我都不會這麼無語,但是四百我是真的覺得說不出口。當然如果這個事情發生在我身上,我是會毫不猶豫的把這四百塊錢還給對方的,畢竟現在大部分人都不缺這四百塊錢。

接下來我就說說我認為不應該的原因都有哪些。<>

戀愛過程中女生肯定也會在男生身上花錢。對於戀愛中的兩個人來說,大部分情況下都是男生有在女生身上花錢,女生也會在男生身上花錢,就好比說逢年過節買禮物之類的,這些要怎麼算清楚?雖然我不是當事人,也不清楚女生是怎麼欠下男生四百塊錢的,但是我個人是覺得這個金額真的沒有必要去向女生要,就當是在一起給女生買禮物花了。

戀愛中經濟賬是算不清的。戀人之間肯定是會涉及到一些經濟方面的牽扯,即便大家平時都是aa,也沒有辦法做到在對方身上的支出完全相等。所以說大家在戀愛的過程中就不要過於計較那些經濟賬,你多一些我少一些都沒什麼的,只要金額不是特別大都可以忽略不計的。

2樓:牛芒看天下

你們還有沒有機會複合,男女之間分手是很正常的,如果只是鬧脾氣,那麼你要是想挽回這段感情,就沒有必要向她要了,萬一以後成為你老婆,就當作是彩禮得了,這要看你自己想不想要挽回這段關係了。

3樓:放手的田園

我個人認為對於這樣的情況,這400元不應該要回來了,因為你們兩個人已經分手了,而且400元也不是一筆很大的數目,就當是一種分手禮吧。

4樓:匿名使用者

若果當時你倆說明了這錢是借的,那如今甚有必要,要把錢拿回來。400元挺多的。

被女朋友借了3000塊錢,現在分手了,可不可以要回來?

5樓:小殷講生活

<>當然可以了,她是問你借的錢,又不是你給的。俗話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做不了戀人,還可以做普通朋友。

要明白你這不屬於正常贈與,而是借給她的,只不過沒有寫欠條而已。聊天等各方面都有證據,你也不怕她不還,轉賬也有記錄。對於三千元也不是很多,辛苦賺一個月左右的工資就夠了。

不管你原來有多麼的恩愛,現在要明白你們是普通朋友關係。親兄弟還明算賬呢,稍微要點面子的不用你說都會主動去還。對於你跟她來說三千可能不是很多,卻說明了一個人人品的高低。

每個人的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這一點她心裡應該要有數。我一般很少借錢,即使借了錢也一定會按時歸還。哪怕是幾百我也要還。

更何況這是三千。對於男生而言是小半個月的工資,夠他吃好些頓了。

我相信她也是不希望撕破臉皮的,不過有的人認為自己提供了所謂的幾年青春,幾千塊不會還。要明白感情是相互的,男方也付出了同樣的精力跟青春,因此最好好言好語相勸,實在不行只能來硬的。

6樓:若凝海

如果是“借”給女友的,男方是有權要回的。如果是贈與性質的,男方則無權索要。關鍵是這個借的法律關係是否明確,如果是稀裡糊塗,也是難以要回的。

一、借貸可以發生在任何人之間。

兒子借父母的,老婆借老公的,這些都可以成立債務關係。

我們來說一下夫妻之間的債務。如果說夫妻財產是共同所有的,老婆“借”老公的錢,這錢是屬於他們的共同財產,相當於老婆借了自己錢,這無法成立嚴格意義的借貸關係。如果說老婆借老公的錢,這錢屬於老公的婚前財產或者屬於個人財產,他們之間的借貸關係是成立的。

夫妻之間都能產生借貸關係,男女朋友之間也當然的能產生債務關係。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男女在戀愛過程中同居共財,分不清財產歸屬的,借貸關係也是難以成立的。

二、男女戀愛過程中的贈與財物無法要回。

男女戀愛過程中,為了聯絡感情,互贈禮物是十分常見的。互贈的禮物,只要交付到對方手上,在分手後是無法索要的。根據民法典規定,贈與行為只有在特定條件才有撤銷權。

針對提問來講,男方將自己的大額財物贈與女方,結果導致自己生活陷入困境的,這種情形下可以撤銷贈與合同的。

三、屬於彩禮性質的贈與,分手後應當返還。

如果男女雙方相處的目的是結婚,且贈與的財物已明顯超出男女朋友互贈禮物限度,這樣的財物應當認定為“彩禮”,在雙方分手時,女方應當返還。

結束語:如果雙方有明確“借”的意思表達,且有相關證據進行證明的。女方不同意返還的,男方可以起訴到法院索要。這種事,就怕“借”與“贈送”模糊不清。

7樓:匿名使用者

一、分手後借的錢可以要回嗎。

分手後轉賬的錢要看具體情況而定:

1、情侶在戀愛期間為對方正常支出的,或者具有特殊意義的轉移金額,視為給對方的贈與,是沒有辦法收回的;

2、但如果是向對方借款,分手後借錢的一方可以向對方索要借款本息,這部分錢可以追回,也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相關權益。

一、戀愛經濟糾紛起訴必須符合的條件如下: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戀愛期間產生的借貸糾紛舉證方法如下:

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係的時間、地點、金額,並提供無利害關係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擔保協議的應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

4、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5、付款付息憑證,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關於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6、其他證據。

總之,分手後轉賬的錢要看具體情況而定。情侶在戀愛期間為對方正常支出的,或者具有特殊意義的轉移金額,視為給對方的贈與,是沒有辦法收回的;但如果是向對方借款,分手後借錢的一方可以向對方索要借款本息,這部分錢可以追回,也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相關權益。

女朋友分手了我欠他幾百塊錢用完了

8樓:

摘要。這也不是什麼大事,如果你們在談戀愛的時候,你跟對方借了錢,對方也沒有說讓你不還,那你就想辦法把這幾百塊錢還給他嘛,哪怕是分手了,也要給別人留下一個好的印象。

女朋友分手了我欠他幾百塊錢用完了。

這也不是什麼大事,如果你們在談戀愛的時候,你跟對方借了錢,對方也沒有說讓你不還,那你就想辦法把這幾百塊錢還給他嘛,哪怕是分手了,也要給別人留下一個好的印象。

轉錢買了一些東西,然後都給他了。

在談戀愛期間,互相之間花的一些小錢接觸這些都不用還了,只要不是明著跟你借了很大金額的,這些都沒事的。

她給我要的。

就是說在談戀愛期間花一點小錢,幾百塊錢都是很正常的,哪怕他跟你要了幾百塊錢,但是你們之間是an戀愛的關係也不是說跟你借了很大金額的幾百塊錢,這都很正常的。

我們都未成年他說我詐騙。

然後現在給我要3000的。

然後現在給我要3000的。

你是女生,對吧,不要著急他詐騙也詐騙不到你因為他壓根就沒有給過這麼多錢給你,你也沒有跟他借這麼多錢沒有證據,如果他糾纏你的話有兩種辦法,要麼是告訴你的爸媽,要麼就是報警。

我不想讓別人知道。

然後他現在給我要3000塊錢。

關鍵是你自己也解決不了而你也沒有跟他借過這麼多錢,他現在明顯是在詐騙你,他的這種行為是已經違法了所以你現在沒有辦法,你要麼就是報警,要麼就是告訴雙方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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