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公司倒閉前夫跟我離婚,五年後我東山再起,再次遇到前夫怎麼辦?

2025-01-01 05:45:21 字數 1622 閱讀 2363

1樓:拍案三下

如果夫妻兩個只能共富貴不能同甘苦,那麼這段感情必定走不遠。前夫在你最困難的時候離開了你,現在你翻身了,也堅決不要在一起了。

2樓:樂見如李

在遇到前夫應該是釋然,沒有太多的想法了,就像陌生人一樣。「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當初他既然因為錢而離開你,和你離婚。說明他根本和你沒感情,所以你也不必太執著於這段感情。

現在你東山再起,他就算後悔也是因為錢,而不是對你的感情。所以你就像陌生人一樣對他,就是對他最好的懲罰。

3樓:喬兒

就當陌生人唄。在你最傷心的時候沒有陪在你身邊,在你生活過的好的時候有他啥事兒。

4樓:肖艾斯的旅行日誌

就當朋友一樣面對吧,過去的感情可以放下了,重新開始你的生活。

5樓:你真的好嗎

再次遇到的話也沒有任何的關係了,當做陌生人對待,努力過好自己的生活,繼續自己的事業。

6樓:小宇哥看娛樂

如果兩個人有感情的話,那麼我認為兩個人應該長期在一起生活的。

離婚時公司判給了前夫,但是幾年後債權人起訴我和前夫在一起的時候拖欠的貨款,

7樓:

摘要。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離婚時公司判給了前夫,但是幾年後債權人起訴我和前夫在一起的時候拖欠的貨款,您好~夫妻一方在公升笑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欠債務,一般情況下,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夫妻共同坦笑碧償還。即使雙方離婚,也是如此,也應當讓舉夫妻共同償還。如果另一方有證據證明不是用於家庭生活,就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另一方就不需要共同償還。

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滾蔽州解釋(二)》:第二十四條大蔽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並散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妻子離婚多年而我們成家十幾年後,他的前夫來到家**,我該怎麼辦呢?

8樓:果猛

是否她跟前夫同意真離婚了,你們現在是否合法夫妻等。不然你妻可能範同婚罪。

我和前夫離婚了,孩子跟我住一起。我不希望前夫來裡看望孩子,孩子說一定要帶,怎麼辦

離婚了無論孩子的監護權歸誰,都不能阻止對方看望孩子,這也是對方的權利,但離婚協議上可以協商約定看望孩子的時間和次數,這主要是雙方協商,不希望前夫來家看望孩子,可以約定看望孩子的地點,他把孩子從家裡接出去,或者你給他送到指定地點,同時也要尊重孩子的想法,畢竟他們是父子。是的,你們已經離婚了就該保持距離...

我和前夫離婚兒子判給了前夫,但孩子一直跟我生活,這監護權我現任老公可以去爭

並不行,爭取孩子撫養權只能為監護人關係,你現任老公不符合要求還會激怒你前任,事情只會越鬧越難受。如果你現任老公沒意見的是可以去爭的 我離婚後孩子判給了前夫,現在再婚,我現任老公要不要撫養孩子 大家好!我們中國人都是很懂得為下一代著想,很多夫妻不想離婚的主要原因就是不想傷害孩子,今天我們就來說說,離婚...

父親娶了後媽,後媽和前夫離婚判給他的兒子能分我們家的房子的嗎?房子是父親和母親一起建的

按照法律說,這個房子現在屬於你父親的個人財產,他有全部權力處置,他可以送給任何人。但是按照一般規矩說,這個房子你後媽和她的兒子是沒有份的,你應該相信你父親會處理好這個事情。最好諮詢下律師,有關繼承的事情,還要看你爸的態度,要是你爸想把房子給你,現在先去公證。這個新房子是你爸和後媽結婚前就已經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