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老爸開車撞傷人老媽應不應該告訴正在讀大學的兒子?

2025-01-11 20:45:08 字數 3137 閱讀 7165

1樓:yuan志

其實我個人覺得因為孩子也上大學了,他也有承受的能力,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老媽是應該告訴孩子的。這樣的話,他也可以跟自己的父親出乙份力。

2樓:雲夢之巔情感解惑

老爸開車撞傷人,這是大事情。老媽即使覺得天塌下來了,但是不能影響兒子學業,不能讓他分心,應該暫時隱瞞下來,等他畢業再說。

3樓:都市新

你爸開車撞傷人了,老媽就不應該告訴正在讀大學的兒子。因為如果告訴兒子,會影響兒子的學業,會讓他分心。我覺得還是不要告訴兒子的好。

4樓:網友

如果父母能夠處理好這個事情,就沒必要告訴正在讀大學的兒子。如果父母沒能力處理,可以告訴兒子,因兒子已經是成年人了,可以肩負起家中的責任。

5樓:巴木島

根據事情的輕重說,如果只是簡單撞傷,賠償醫療費,在自己承受範圍就不要告訴他,會影響孩子的生活和學習,反之,如果事情嚴重,那麼告訴孩子,也讓他有心裡準備,至少經濟方面他會節省開支。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不告訴孩子,原因是告訴孩子沒有任何好處,反倒讓孩子操心,擔憂。

7樓:網友

老爸雙雙的人 還是勝在唸書 如果上次不中,沒必要告訴孩子 如果傷勢特別重,一定要告訴孩子意為他已經是成年人啦,有一定的承受能力 不會影響他的學習 希望做家長的最射箭時一定要慎重處理。

8樓:包包包包小包包

一般這種情況的時間都是涉及到的經濟賠償,你的兒子還上大學,其實告訴你不告訴你也沒有什麼影響。

9樓:群眾路線

如果孩子在外地上學,他老爸只是撞傷人,自己並沒有受傷,那麼就沒必要告訴孩子,自己處理就可以了。

10樓:話其

家裡老爸開車撞傷人,老媽應不應該告訴正在讀大學的兒子?我看應該告訴。咱攤上這麼大的事兒了。

他知道家裡出事了他還能替家裡分擔一點。特別是在經濟方面他更要。勤儉點。

節約點。不像他正在考大學的時候你不該告訴他。

11樓:以賢惠

覺得應該,孩子已經成年,應為家承擔一些責任和義務,同時又是給鍛鍊的機會,踏入社會歷練自己,多乙份成熟和篤定。

12樓:網友

應該,兒子都這麼大了,以後也是要撐起乙個家的人,該告訴的要告訴。

13樓:網友

如果兒子不能幫上忙的話,那就不要告訴了。

14樓:網友

不說。說了也沒好處。

15樓:三年不鳴

我就是你老爸。你向網上提這樣的問題,我會感到很痛心的。

兒子開車撞到人父母有沒有責任

16樓:晏寶印

法律分析:從法律規定上講,父母無義務為子女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未成年人的話,父母是需要承擔監護責任的。

車禍調解賠償程式公安前轎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後,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後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期滿後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姿悔租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跡兆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兒子開車撞到人父母有沒有責任

17樓:羅仰俠

兒子開車撞到人父母是否有責任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1、可以駕駛機動車輛的基本是年滿18週歲以上的完全行為能力人,父母對其已沒有監護責任;

2、在無證駕駛情形下,可能發生未成年人駕駛車輛,造成事故,此時,父母具有因監護責任引起的賠償義務;

3、如果車輛所有人是其父母,則車輛所有人極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1、負坦燃事故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3、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4、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5、無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6、屬於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無責任的,應根據相關規定,視具體情況確定雙方的賠償責任;

7、屬於不能認定事故責任的,雙方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洞巖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第一千一百八讓顫虛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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