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領域面臨的矛盾有哪些

2025-01-11 21:30:09 字數 1617 閱讀 4201

勞動關係矛盾調處機制有哪些

1樓:李林澤

法律分析:勞動關係協調就是勞動權利義務的設定和維護,勞動關係協調的基本目的是既要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又要維持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勞動關係協調不但是和諧勞動關係、維護社會穩定不可取代的平衡儀、減壓虛櫻器,而且是促進政治、經濟體制改革、提高城市綜合競爭力的重要基礎。

勞動關係協調機制主要可分為內部機制和外部機制:

1、勞動關係協調的內部機制。

就內部機制來說,其主要是勞動者、工會和僱主組織之間的互動或者說是博弈。

2、勞動關係協調的外部機制。

外部機制即調解、仲裁、訴訟和監察等等途徑和方式發揮作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九孫譽坦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十條 在用人單位內,可以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勞則桐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代表擔任。

勞動爭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履行。

對現階段勞動關係性質和勞資矛盾的認識是建立在對什麼的認識之上

2樓:網友

在現代社會每個人的勞動關係。

和就職單位的勞資矛盾。認知和解決矛盾的方法,都是建立在國家,頒佈的勞動法。

和社會保障法的基礎之上,勞資雙方都應該嚴格按照法律實行。

勞動關係矛盾調處機制有哪些

3樓:曹淵

法律分析:(一)自力救濟 自力救濟,包括自決與和解。它是指糾紛主題依靠自身力量解決糾紛,以達到維護自己的權益。

自決肆埋是指糾紛主題一方憑藉自己的力量是對方服從。和解是指雙方互相妥協和讓步。兩者共同點是,都是依靠自我的力量來解決爭議,無需第三方的參與,也不受任何規範的制約。

二)社會救濟 社會救濟,包括調解(訴訟外調解)和仲裁。他是隻依靠社會力量處理民事糾紛的一種機制。 調解是由第三者(調解機構或調解人)出面對糾裂雹孝紛的雙方當事人進行調停說和,用一定的法律規範和道德規範勸導衝突雙方,促使他們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解決糾紛的協議。

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但具有合同意義上的效力。 仲裁是由雙方當事人選定的仲裁機構對糾紛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仲裁不同於調解,仲裁裁決對雙方當事人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但是,仲裁與調解一樣,也是以雙方當事人的自願為前提條件的,只有糾紛的雙方達成仲裁協議,一致同意將糾紛交付裁決,仲裁才能夠開始。

三)公力救濟 公力救濟是指訴訟。民事訴訟是指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以審理、判決、執行等方式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產生的各種訴訟關係的總和。民事訴訟動態地表現為法院、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靜態地則表肆稿現為在訴訟活動中產生的訴訟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

第七十八條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人口發展面臨的挑戰有哪些,中美關係發展面臨哪些挑戰

經過多年艱苦努力,我國有效控制了人口的過快增長,進入世界低生育水平國家行列。但是必須清醒地看到,人口問題是我國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長期面臨的重大問題,是制約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關鍵因素。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是實現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巨集偉目標和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戰略決策。計劃生育是我們必須長期...

解除勞動關係的方法有幾種,勞動關係的解除認定有哪幾種

解除勞動關係的方法有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等等。具體終止勞動合同和解除勞動合同情形如下 終止勞動合同情況 第四十四條 ...

VR的應用領域,VR的主要應用領域有哪些

vr 虛擬現 實來 virtual reality,簡稱vr,又譯作靈境 幻自真 是近年來出現的高新技術,也稱靈境技術或人工環境。虛擬現實是利用電腦模擬產生一個三維空間的虛擬世界,提供使用者關於視覺 聽覺 觸覺等感官的模擬,讓使用者如同身歷其境一般,可以及時 沒有限制地觀察三度空間內的事物。vr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