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沒權利,那是人家夫妻的共同財產,看自己家的情況能好好相處就好好相處。在說他們母子的問題,當媳婦的不要管。你想鬧的時候,說不定他會覺的他媽媽可憐。
沒必要因為房子和婆婆鬧反的,現在橫生氣的事情,隨著時間的過去,你就會覺的不值得的。如果現在做了,將來會後悔的。
2樓:隔壁的多多拉
要看了 對方要作為配偶 也有完全繼承的情況但要打官司 沒有遺囑的情況下 也夠打一氣的。
反正要打官司 雙方都難全贏 而且勞民傷財 也丟臉 所以 和為貴我說 要是有點辦法 還是走的好 一起住 不夠生氣的 即使他沒有權利趕你們 天天說 也夠鬱悶的。
房租現在很多地方也就幾百吧 還獨門獨戶的。
3樓:網友
配偶是第一繼承人,要是她願意,白送給別人也管不著,如果買房時你們出過錢,另當別論。
4樓:深度反思
按照財產分割的話 當事人死亡 他的財產由他本人的父母 妻子和子女繼承。
所以你公公的房子是你婆婆繼承一部分 你老公繼續一部分 如果你婆婆沒有勞動能力或者說沒有退休金,那麼你婆婆會多分一部分財產。
但是你要能證明房子是你公公的 要不一切都完。
房產證是公公名字人死了,婆婆還在,這種情況怎麼才能把房子過兒子名下
5樓:林涵
法律分析:可以先協商,公公婆婆的共同財產是有婆婆一半的份額,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公公有一套房子,房產證上就他乙個名字,現去世,無遺囑,現戶口簿上戶主改名為婆婆,房產證上未改名,這
6樓:地獄的狗頭
如果沒有遺囑,那就是老人的共同財產婆婆先要分一半,然後剩下的一半再有婆婆和三個子女均分。就算是公公有遺囑留下,他也只能處分的是他的那一半財產,無權對婆婆的那一半做出處分。
你家的情況就應該是:婆婆本來就擁有房產的50%產權即150平公尺(方便計算就按你家300平公尺);公公的150平公尺有婆婆和三個子女均分。婆婆就擁有188平公尺的產權,三個子女各自可分到平公尺的產權。
7樓:孤雪兒
根據繼承法你婆婆有份。
跡組詞 什麼前人遺留下的事物,跡組詞有哪些
跡組詞 古蹟 遺蹟 前人遺留下的事物。跡組詞有哪些 事蹟 奇蹟 足跡 跡象 痕跡 墨跡 遺蹟 軌跡 匿跡 發跡 穢跡 名跡 斂跡 滅跡。跡 名 1 同本義 footmark 趙主父令工施鉤梯而緣 播吾 山名 刻疏人跡其上。韓非子 外儲說左上 2 又如 浪跡天涯 人跡 人的足跡 人跡罕至 蹟蹈 重複走...
現在老公家房子要拆遷,無錫,產權寫的是公公的名字,我跟他打算離婚,那離婚後我能有一些賠償嗎
1 如果你因結婚原因戶口遷入拆遷房屋或者戶口未遷入,但實際居住拆遷房屋,你可以作為拆遷安置人。你的孩子如果在拆遷房屋出生,也應該作為拆遷安置人。2 拆遷補償安置所得的房子或錢款歸你公公及婆婆 如果健在 所有,你公婆負責對你和孩子進行安置,如提供房子居住或分給你一部分錢款。3 如果你在動遷協議簽訂之前...
我在城市給婆婆公公買的房子,現在公公婆婆要把戶口遷到這個房子上,會有影響嗎
沒有問題的,戶口遷過來只是在這房子住,房子的所有權還是要看房產證,只要房產證上是你的名,房子永遠是屬於你。既然是專為公公婆婆買的,又有什麼影響?公公婆婆剛買了房子,房產證是公公婆婆的名字,他們戶口不遷過去的話,我老公和兒子戶口可以遷過去嗎 戶口在我國辦理的方式就是,不動產房屋,投親和婚嫁。房屋產權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