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過戶了法院還能保全嗎

2021-03-03 21:38:43 字數 4417 閱讀 6721

1樓:瘋狂扭曲的栗子

應該不能了,都不bai在戶du主名下了。

財產保全,也叫訴訟

zhi保dao

全。它是指法院內審理案件時,在作出判容決前為防止當事人(被告)轉移、隱匿、變賣財產,依職權對財產作出的保護措施,以保證將來判決生效後能得到順利執行。具體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凍結。

財產保全一般由當事人(原告)申請,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是否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對當事人(原告)沒有提出申請的,但爭議的財產可能有毀損、滅失或其他危險的,法院可依職權採取保全措施。

對交通事故車輛提取後還能申請保全嗎?

2樓:杭州律師鄭君

扣押是公安機關為查明交通事故的事實採取的措施,交通事故認定後當事人就可以提車了;保全是訴訟時法院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採取的一種緊急的強制性措施。兩者是在不同階段採取的措施,兩者並不衝突,車輛從公安交警這邊提取後,向法院提起訴訟時可以同時申請財產保全。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00、101條規定: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事故車扣押決定是交警作出的,財產保全決定是法院作出的,本來就不是一回事。

交通事故後交警隊扣車期間 才能向法院申請保全,還是放車之後也可以申請保全。

4樓:匿名使用者

扣車期間和放車之後都可以申請保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的規定:

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在訴訟過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動採取保全措施。

因情況緊急,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利害關係人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證據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證據保全的其他程式,參照適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關規定。

其他注意事項

肇事車輛是肇事方的生產經營或生活工具,如果對肇事車輛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會影響肇事方的生產經營或生活時,或者肇事方要求取回肇事車輛的,可責令肇事方提供擔保,肇事方提供有效擔保後,方可對肇事車輛予以放行。

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訴訟以後,法院應及時與交警部門聯絡,瞭解肇事車輛的情況和去向,以及財產保全的情況。對肇事車輛已經採取保全措施的,要及時辦理肇事車輛的移交手續。

5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後要對對方車輛進行財產保全的,可以在扣車期間,也可以在放車之後申請。財產保全是由法院進行批准執行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 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在訴訟過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動採取保全措施。

因情況緊急,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利害關係人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證據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證據保全的其他程式,參照適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關規定。

6樓:雷都樂

朋友,你所提出來的這一問題,我的看法是:

你按照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保全申請,實際上與交警暫扣肇事方的車輛退還與否是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的。

當你感到,或者是發覺肇事者在事故的賠償能力方面存有問題時,作為受害者為了極大可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將對方的車輛,或者是其他的什麼財產進行訴訟保全,再或是對他的銀行的賬戶進行凍結,都是你的正當權利。與扣車,還是放車沒有關係的哈。

7樓:李建成律師

都可以,建議立即起訴申請法院查封車輛,在交通部門扣車期間申請財產保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條 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複查封、凍結。

第一百零四條

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

8樓:匿名使用者

財產保全可以在訴訟前申請,也可以在訴訟時申請,與交警隊扣車是兩回事。

按規定交警只能因檢驗和鑑定的需要扣車,不能因其他原因扣車。

9樓:匿名使用者

拿到認定書後,在放車之前保全。拿著認定書去法院保全就好了。

出交通事故了,交警說車輛保全是什麼意思?

10樓: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係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

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11樓:13922160908詢

是訴前財產保全,目的是為了在追訴賠償的時候可以有個執行的財產在。

12樓:天翛佳

封存,和到法院打官司,申請財產保全一個道理!

交通事故後如何保全車輛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交警部bai門在交通事故發生du

後,大約扣車15~20天,zhi一般在車dao輛檢測報告出來專後五個工作屬日內放車,傷者應在此時間內通過法院對肇事車輛保全。

如果肇事車輛交強險、商業險俱全,肇事司機又不存在酗酒、逃逸或無證駕駛問題的,一般不用保全肇事車輛。

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才保全肇事車輛:

(一)肇事機動車方不支付醫藥費。

(二)肇事機動車方的保險金不足以賠償當事人損失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四條,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

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

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交通事故車輛被法院保全怎麼提車交通事故中如何保全車輛?

對扣留的車輛,當事人接受處理或者提供 補辦的相關證明或者手續經核實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及時退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實的時間不得超過十日 需要延長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至十五日。核實時間自車輛駕駛人或者所有人 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車輛合法來歷證明,補辦相應手...

交通事故中車輛保全,交通事故中如何保全車輛?

發生交通事故後,交警隊出具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可以在五日內提車,如果對方申請法院財產保全的話,當事人提車時需要找法院辦理案件的法官,提交與對方保全價值相當的財產作為擔保,才可以去交警隊提車。對方有申請法院財產保全,扣押車輛的權利。1.交警做出交通事故認定書後是應該把車輛交還,因為扣押車輛是為了查明事故...

車輛交易後未辦理過戶手續,發生交通事故誰承擔責任?及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五十條規定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同時,按照法律規定,如果當事人買賣的是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則不管是否過戶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