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道毀滅
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具體簽訂租賃合同,最好找房產中介公司協助,要求該公司提供居住者的詳細資訊;
合同中註明人數、時間、水電氣以及其他費用詳細等;
不定時觀察房屋居者這的情況等。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可以的話,我建議你跟老闆商量,以老闆個人名義跟你承租,這樣就把許多問題具體到人,出了問題直接找老闆就行了,儘量不要以公司名義,因為一方面你不知道這個公司是否合法或者有完善的經營許可,一旦出了問題找不到人,就有個公司沒有任何意義,如果非要以公司為名義籤,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項:
一、一定要認真審查公司的相關營業證明等相關證件,影印留底;
二、簽定好租房合同,交納一定數額的抵押金,防止出現:
1、公司拖欠房租及水、電、煤氣、**等費用;
2、員工在租住期間損壞房屋內傢俱、家電等設施;
3、員工卷東西逃跑,以至於最後給房東在經濟上、精神上帶來損失與傷害。
三、確定租房用途,防止被他人以公司員工宿舍為名,作為違法犯罪的場所。
四、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出租房的使用情況,做到心中有數,防止意外情況發生。
以上注意事項即使是和個人籤合同,也一定要注意,特別是要注意影印承租人的身份證,即使是和老闆籤,要一定要把老闆的身份證和實際承租人(員工)的證件影印件留好,另外就是把出租期限,押金情況,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水電氣的費用分攤問題,提前退房的違約問題都要在合同裡註明。還有就是如果自己有什麼其他問題,比如不許一起住的人養寵物啊等等的,也最好在合同裡寫明,因為你租房的時候是和老闆籤合同,但不知道具體是誰住,這樣就不好當面講清,寫了總比不寫好。
至於要不要寫明把哪部分租出去,我覺得要寫,能想到的都寫上,出了問題好歹是一個對自己有利的法律依據,你說呢?
具體法律依據:
目前規範房屋租賃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合同法》、《物權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等。
六、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應該注意的事項:
房屋租賃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簽訂的關於轉讓出租房屋的佔有權和使用權的協議,其內容是出租人將房屋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約定的租金,並於約定期限屆滿或終止租約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給出租人。房屋租賃合同具體規定租賃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租賃雙方都要受其約束,依照合同先例權利和承擔義務。因此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注意,把租賃關係可能遇到的各種情況在合同條款中予以明確。
希望以上的對你有用! 如有什麼其他不明白的可以再問我! 我找了一個還算不錯的範本(比較全面),已發到你的郵箱,注意查收,範本裡有些東西可能不需要,可根據實際情況自己做增減的工作!
3樓:匿名使用者
請參看以下租房合同,根據需要自己補充修改。
租房合同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4樓:許建雲律師
注意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營改增後,個人房屋出租給公司,租賃發票稅率是多少 要些什麼
營改增後,個人出租給公司,可以辦理成公司出租給公司呀,幫辦理,需要合同也能辦好的。需要的資料只要收票公司的就可以了。公司出租給個人也是可以辦的。營改增後四個房屋出租給公司租賃發票稅率是多少?要些什麼資料?這一個題。不睡是不會睡,綠得。我答不上來了。1 出租房產增值稅 個人出租住房減按1.5 計徵增值...
個人房屋出租給個人合同裡沒有約定誰開發票,房東可以不提供發票
如果租賃方在籤合同的時候沒有跟房東商定,合同上也沒有約定,房東可以不提供發票 合同沒說的話,可以不提供的 合同與協議的區別 合同與協議是兩個既有共同點又有區別的概念,不能只從名稱上來區分,而應該根據其實質內容來確定。如果協議的內容寫得比較明確 具體 詳細 齊全,並涉及到違約責任,即使其名稱寫的是協議...
房屋出租給外國人需要什麼手續嗎,急!想把房子租給外國人 公安局是要什麼手續麼?
外籍人士需做備案,合同和產權資料必須齊全,房東本人可不到場。外國人需持護照原件及首頁 簽證面影印件和最新入境章 分別影印在3張a4紙上 兩寸彩照一張 房產證影印件 房東身份證影印件 租賃合同影印件,到轄區派出所辦理備案登記。凡首次辦理外國人臨時住宿登記的須申請人親自前來辦理,不能代辦。擴充套件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