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含義及其本質,法律的含義及其本質

2021-03-21 22:54:39 字數 5540 閱讀 5350

1樓:戚廣利

法律的含義: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以規定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範。

法本質的特徵:1、正式性。即官方性、國家性;2、階級性:

法律是一國統治階級共同意志的體現,具備統一性和權威性;有時法也反映出被統治階級的意志和利益,因此也具有中立性和公共性;3、社會性:也叫法的物質制約性:這個是法本質最根本的特性,法是由一國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立法者不是在創造法律,而是在表述法律,應為立法者不可能決定法律怎樣產生,法律是由客觀的社會物質條件決定的,並非人主觀所能決定的。

法律的含義、特徵、

2樓:起點啊呆簇

法律, 即人類在社會層次的規則,社會上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規範。它以正義為其存在的基礎,以國家的強制力保證實施為手段。法治和法律要逐漸變得適當寬容以利於社會和諧。

法律一般限於憲法。法屬於上層建築範疇,決定於經濟基礎,併為經濟基礎服務。法律的目的在於維護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是統治階級實現其統治的一項重要工具。

所以,法律是階級社會特有的社會現象,它隨著階級、階級鬥爭的產生、和發展,法律將隨著社會階級、階級鬥爭的消滅而自行消亡。 法律的概念古時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機關制定,國家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準則。

現在指由立法機關制定,國家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準則。法律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是階級**的工具之一。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認可並由國家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以權力和義務為內容,以確認、保護和發展統治階級所期望的社會關係的和社會秩序為目的的行為規範體系。 1.法律是一種概括、普遍、嚴謹的行為規範 法律首先是指一種行為規範,所以規範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規範性是指法律為人們的行為提供模式、標準、樣式和方向。

法律同時還具有概括性,它是人們從大量實際、具體的行為中高度抽象出來的一種行為模式,它的物件是一般的人,是反覆適用多次的。法律還具有普遍性,即法律所提供的行為標準是按照法律規定所有公民一概適用的,不允許有法律規定之外的特殊,即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規範不同於其他規範的另一個重要特徵是它的嚴謹性。

它有特殊的邏輯構成。構成一個法律的要素有法律原則、法律概念和法律規範。每一個法律規範都由行為模式和法律後果兩個部分構成。

行為模式是指法律為人們的行為所提供的標準和方向。其中行為模式一般有三種情況: (1)可以這樣行為,稱為授權性規範; (2)必須這樣行為,稱為命令性規範; (3)不許這樣行為,稱為禁止性規範。

其中(2)和(3)又稱為義務性規範。法律後果是指行為人的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在法律上所應承受的結果。法律後果分為兩種:

一個是肯定性法律後果,指行為人按照法律規範的行為模式的要求行為,從而導致的一種積極的結果,包括國家承認行為合法、有效、應予保護甚至獎勵。 另一個是否定性法律後果,指行為人違反法律規範的行為模式的規定而行為,從而導致的一種消極的結果,包括國家不承認行為合法、行為無效或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2.法律是國家制定和認可的行為規範 這是法律**上的一個重要特徵。

所謂國家制定和認可是指法律產生的兩種方式。國家制定形成的是成文法,國家認可形成的通常是習慣法。 3.法律是國家確認 權利 和 義務 的行為規範 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於其他社會規範的權利和義務,它是由國家確認或認可和保障的一種關係,這是法律的一個重要特徵。

4。法律是以國家強制為保障實施的行為規範 由於法律是一種國家意志,它的實施就由國家來保障。 5 法律是一面盾牌 法律是人民的盾牌,用以保護該國人民的生命財產等,使其能夠自由安全幸福的生活。

法律的含義是什麼?

3樓:小謝

古時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機關制定,國家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

4樓:回遠欽卯

就我最通俗的理解,法律就是規定人民權利義務關係的一種遊戲規則。撇開國際法不談,國內法是統治階級用來調整人民生活規範的工具,所以,國內法擁有國家強制力作為保障。

5樓:匿名使用者

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具有一定文字形式,由國家政權保證執行,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古代多指刑法、律令,今亦泛指由國家政權機關制定的各種法令、法規、條例和規定等。

6樓:四川文典律師事務所

法律是由社會認可國家確認立法機關制定規範的行為規則,並由國家強制力(主要是司法機關)保證實施的,以規定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的一種特殊行為規範。

7樓:匿名使用者

評判一個人錯誤一對的表現。犯了錯誤就應該得到懲罰,做對了就應該得到表力。

8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以規定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範。

法律是人類社會發展的過程化產物,從人類社會早期的行為和社會關係的習慣法的產生,到國家的誕生,訴訟與審判的出現,再到權利和義務的區別開來,在不同的國家在不同的時代,法律被賦予了不同的含義,但一成不變的是:法律是被國家賦予的強制性社會規範。

9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的規範體系。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國家的統治工具。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行使國家立法權,依照法定程式制定、修改並頒佈,並由國家強制...

法律的概念和基本特徵?

10樓:以柔

法是指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以權利和義務為基礎,以確認、保護和發展統治階級所期望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為目的的行為規範體系。

法的特徵:

1.規範性:它是一個不斷完善的行為規範體系,它能夠去調整、去制約行為。

2.國家意志性:是由國家制定的規範;

3.普遍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4.強制性:法律是必須遵守的;

5.程式性:有嚴格的程式要求的,比如:起訴-一審-二審 - 終審 - 宣判等以及米蘭達規則這些都是有程式可循的;

6.穩定性:不能朝令夕改。

1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和認可的、體現國家意志的、以權利和義務為主要內容的、由國家以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一種社會行為規範。基本特徵:1、法律是調整人的社會行為規範。

2、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者認可的行為規範。3、法律是以權利和義務為主要內容的行為規範。 4、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範

12樓:匿名使用者

法學,是整個法律科學的總稱,下面包括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訴訟法學、國際法學…

13樓:冰魄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法學,是整個法律科學的總稱,下面包括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訴訟法學、國際法學……

而法理學就是其中的一個分支。具體來說,法理學主要研究法學的基礎理論,是法學學生入門課程。其主要內容可以用卓澤淵的《法理學》教材的目錄來說明:

導論法學與法理學

第一節 法學的研究物件與體系

第二節 法學的歷史發展

第三節 法學的研究方法

第四節 法理學的研究物件與範圍

第五節 法理學在法學中的地位

第六節 法學教育

第一編 法律本體論

第一章 法律的概念與本質

第一節 法律的概念

第二節 法律的基本特徵

第三節 法律的本質

第二章 法律的淵源與形式

第一節 法律的淵源

第二節 法律的形式

第三節 當代中國的法律形式

第四節 法律的分類

第三章 法律要素

第一節 法律要素概述

第二節 法律概念

第二節 法律規則

第四節 法律原則

第五節 法律技術性事項

第四章 法律體系

第一節 法律體系概述

第二節 法律體系的基本結構

第三節 法律體系的部門結構

第五章 法律的核心內容:權利、權力與義務

第一節 權利

第二節 權力

第三節 義務

第四節 權利、權力、義務三者間的關係

第五節 人權

第六章 法律行為

第一節 法律行為概述

第二節 法律行為的結構

第三節 法律行為的基本分類

第四節 合法行為與違法行為

第七章 法律關係

第一節 法律關係概述

第二節 法律關係的主體

第三節 法律關係的客體

第四節 法律關係的形成、變更與消滅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一節 法律責任概述

第二節 法律責任的分類

第三節 法律責任產生的原因

第四節 法律責任的歸結與免除

第五節 法律責任的實現方式

第九章 法律的效力與實效

第一節 法律的效力

第二節 法律實效

第三節 法律效力向法律實效的轉化

第二編法律價值論

第十章 法律的價值

第一節 法律價值概述

第二節 秩序

第三節 自由

第曲節效率

第五節 正義

第十一章 法律的功能

第一節 法律功能釋義

第二節 法律功能的分類

第三節 法律的行為規範功能

第四節 法律的利益調控功能

第十二章 法律的作用

第一節 法律作用釋義

第二節 法律的主要作用

第三節 法律作用的侷限性

第三編 法律執行論

第十三章 立法

第一節 立法概述

第二節 立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第三節 立法的體制、程式與技術

第四節 規範性法律檔案的規範化與系統化

第十四章 法律實施

第一節 法律實施概述

第二節 守法

第三節 執法

第四節 司法

第五節 法律監督

第十五章 法律職業

第一節 法律職業概述

第二節 法律職業主體

第三節 法律職業素養

第四節 法律職業制度

第十六章 法律方法

第一節 法律方法概述

第二節 法律思維

第三節 法律解釋

第四節 法律推理

第五節 法律論證

第十七章 法律程式

第一節 法律程式概述

第二節 法律程式的分類

第三節 法律程式的設計原則

第四節 法律程式的功能與作用

第四編 法律發展論

第十八章 法律的起源

第一節 原始社會的調控機制

第二節 法律產生的社會背景

第三節 法律產生的基本過程

第十九章 法律的歷史型別

第一節 法律歷史型別概述

第二節 古代法律制度

第三節 近、現代資本主義法律制度

……第二十章 法律的發展

第二十一章 法制現代化與法治國家

第二十二章 法律與相關社會現象

第二十三章 法律與相關社會規範

明知這個法律術語的法律含義是什麼

明知,在刑法上是構成 故意 的其中一個因素 認識因素 按照張明楷教授的觀點就是,對自己的行為會產生危害結果的知曉。明知 就是知道或應當知道,從一般正常人的角度 應當知曉其行為所帶來的後果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我想就是明知.明知指的是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司法解釋中對明知的認定不屬於推定,是用客觀事實正視...

道德的起源的科學解釋及其本質是什麼

道德的起源 實踐或活動起源於慾望,而非理性。理性只能分辨對錯,而不引起任何活動,慾望正好相反,它能夠引起活動,卻不能分辨對錯。慾望能夠服從理性,也能夠反對理性。服從理性的慾望導致良好的選擇,反對理性的慾望導致較差的選擇,而道德正在於這種良好的選擇,所以說道德從根本上起源於慾望和理性的統一。進一步來講...

簡述家庭暴力的含義及相關法律規定

婚姻法 第三條 禁止包辦 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 第一條 婚姻法第三條 第三十二條 第四十三條 第四十五條 第四十六條所稱的 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