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拜懷雨彭君
生命權是以自然人的性命維持和安全利益為內容的人格權。健康權,是指自然人以其身體外部組織的完整和身體內部生理機能的健全,使肌體生理機能正常運作和功能完善發揮,以維持人體生命動為內容的人格權。
生命權與健康權的區別如下:
(一)生命權是以維護人的生命活動延續為基本內容,防止人為侵害將生命權人的生命終止。而健康權則是以維護人體的正常生命活動,維護人體機能的完善狀態為根本內容,而不以人的生命和生命價值為客體。
(二)侵害生命權的必然後果是受害人的生命終止,人的生命活動不再延續,生命安全利益遭到根本損害。而違法侵犯健康權則完全不同。健康權遭到侵害,人體生理機能的完善性遭到破壞,但經過**,可以完全恢復健康或部分恢復健康,即使不能恢復健康,但生命終究沒有喪失的危險。
這是生命權與健康權最明顯的區別,即權利遭受侵害後的法律後果不同。
(三)權利遭受侵害後的損害賠償亦有所不同。這方面的區別,主要體現在是否對勞動能力進行補償上。生命權遭受侵害後,權利人喪失生命,自然也就不存在勞動能力的補償問題。
而健康權作為受害人生存所必需的物質手段不復存在,那受害人今後的生活必然存在極大困難,加害人必須對受害人的勞動能力受損或喪失所帶來的經濟損失負責,應當承擔受害人今後必需的生活費用。對於造成受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受害人殘疾用具費用。
2樓:蟻亭晚厙妍
你的問題涉及到關於人身權的分類,標準不同分類的結果也不同。我國民法界的通說是:人身權分為人格權和身份權兩方面內容。
⑴人格權,是法律規定的作為民事法律關係主體所應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姓名權、榮譽權、名譽權、生命權、身體健康權、自由權、肖像權。
⑵身份權,指因民事主體的特定身份而產生的權利,主要包括:智慧財產權中的人身權利、監護權、公民在婚姻家庭關係中的身份權,即親權、繼承權。
關於戶口和贍養權的一些法律問題
1.反正戶口應該bai 從張某父親du 那裡轉出來zhi,至於是否轉到王某dao處也不一定版呀,如果她自己或者父權母親有房子,也可以轉到那裡。2.以前是有孩子的戶口跟母親的說法,現在新的戶籍政策改變了,可以跟父親或者母親,都不要緊了。3.張某肯定是要贍養母親的,至於王某的兒子,就要看她是不是對他盡過...
什麼是法律問題,什麼叫法律問題
法律責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實所引起的對損害予以補償 強制履行或接受懲罰的特殊義務,亦即由於違反第一性義務而引起的第二性義務。你的問題估計可以出本專集了。我個人認為 在民法上,區分事實行為與法律行為。在行政法法上,你的合法權益是否被侵犯。在刑法上,你是否觸犯法益。在通過法律來調整的問題都屬於法律問題。需要...
我國保護公民生命健康權和人身自由權的法律
一 公民的人身自由權 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是享有其它一切權利的必要條件 二 公民的生命健康權 1 由生命權和健康權組成 2 生命權是最高人身權利,是行使其它權利的前提 3 健康權包括身體健康權和精神健康權,是重要的人身權利。三 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受法律保護 重點 1 我國法律規定,禁止 對公民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