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國土規劃、城市規劃的關係如下:
1、國土規劃是為了處理好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之間的關係而進行的規劃。國土規劃的主要任務是勾劃國土開發整治的基本藍圖,進行生產力和人口、城鎮的總體佈局,明確重點開發地區的發展方向,提出重大國土整治任務和要求。國土規劃是綜合程度更高的規劃,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依據之一。
國土規劃要靠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來落實。
2、城市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是對城市、村莊和集鎮各項建設和發展進行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是一定時期內城市、村鎮發展的藍圖,是各項建設和管理的依據。同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則是對城市、村鎮所在地區的整個區域,包括城市、村鎮用地在內的全部土地作出的統籌安排。因此,在土地利用上,城市、村莊和集鎮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區域性與整體,點與面的關係。
兩個規劃應當協調,主要是城市、村鎮用地規劃和發展方向的協調。在協調的基礎上由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城市、村鎮用地規模。城市、村莊和集鎮規劃中建設用地規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用地規模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應當修改城市、村莊和集鎮規劃,使之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樓:匿名使用者
國土規劃就是這塊土地是什麼性質,能做什麼;城市規劃就是在土地上能做多少,比如是蓋房子的地,能蓋多少棟房子;土地總體規劃就是土地怎麼分配,多少蓋房子,多少種地,不規定具體的地塊性質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國土規劃、城市規劃是什麼關係?
3樓:呆萌志闖天涯
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基本概念:是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整治和環境保護的要求、土地供給能力以及關係建設對土地的需要,對一定時期內一定行政區域範圍的土地開發、利用和保護所制定的目標和計劃,是對區域內的土地利用的總體戰略部署。
2、土地利用與城市總體規劃的關係:
(1)共同目標:為了合理使用土地資源,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2)兩者關係:
①土地使用規劃是城市總體規劃的核心
土地利用總體%考試吧%規劃以保護土地資源(特別是耕地)為主要目標,在比較巨集觀的層面上對土地資源及其使用功能進行劃分和控制,而城市規劃側重於城市規劃區內土地和空間資源的合理利用。
②城市總體規劃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提供巨集觀依據
城市總體規劃除了土地使用規劃內容外,還包括城市區域的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戰略以及空間佈局等內容,這些都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提供巨集觀依據。
③兩者相互協調和銜接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僅要為城市的發展提供充足的發展空間,以促進城市與區域經濟社會的發展,而且還應為合理選擇城市建設用地、優化城市空間佈局提供靈活性;城市規劃範圍內的用地佈局應主要根據城市空間結構的合理性進行安排。
城市總體規劃應進一步樹立合理和集約用地、保護耕地的概念。城市規劃中的建設用地標準、總量,應和土地利用規劃充分協商一致。
城市總體規劃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都應在區域規劃的指導下,相互協調和制約,共同遵循合理用地、節約用地,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和空間協調發展的原則。
4樓:幽默對聯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國土規劃、城市規劃的關係如下:
1、國土規劃是為了處理好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之間的關係而進行的規劃。國土規劃的主要任務是勾劃國土開發整治的基本藍圖,進行生產力和人口、城鎮的總體佈局,明確重點開發地區的發展方向,提出重大國土整治任務和要求。國土規劃是綜合程度更高的規劃,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依據之一。
國土規劃要靠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來落實。
2、城市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是對城市、村莊和集鎮各項建設和發展進行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是一定時期內城市、村鎮發展的藍圖,是各項建設和管理的依據。同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則是對城市、村鎮所在地區的整個區域,包括城市、村鎮用地在內的全部土地作出的統籌安排。因此,在土地利用上,城市、村莊和集鎮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區域性與整體,點與面的關係。
兩個規劃應當協調,主要是城市、村鎮用地規劃和發展方向的協調。在協調的基礎上由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城市、村鎮用地規模。城市、村莊和集鎮規劃中建設用地規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用地規模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應當修改城市、村莊和集鎮規劃,使之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5樓:百度使用者
國土規劃是為了處理好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之間的關係而進行的規劃。國土規劃的主要任務是勾劃國土開發整治的基本藍圖,進行生產力和人口、城鎮的總體佈局,明確重點開發地區的發展方向,提出重大國土整治任務和要求。國土規劃是綜合程度更高的規劃,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依據之一。
國土規劃要靠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來落實。
城市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是對城市、村莊和集鎮各項建設和發展進行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是一定時期內城市、村鎮發展的藍圖,是各項建設和管理的依據。同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則是對城市、村鎮所在地區的整個區域,包括城市、村鎮用地在內的全部土地作出的統籌安排。因此,在土地利用上,城市、村莊和集鎮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區域性與整體,點與面的關係。
兩個規劃應當協調,主要是城市、村鎮用地規劃和發展方向的協調。在協調的基礎上由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城市、村鎮用地規模。城市、村莊和集鎮規劃中建設用地規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用地規模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應當修改城市、村莊和集鎮規劃,使之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之間的關係 5
6樓:疾風之造
理論上說,編制城市總體
規劃必須以國家和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依據,總體規劃的編制年限必須與該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限一致。對於一個地區而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負責制定城市以外的用地的開發、利用、保護的措施和政策,城市地區的發展規劃要編制市(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
7樓:眒經病有所好傳
簡單來說城市規劃中土地利用必須以國土部門編制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依據。國土部門編制的總體規劃偏向與城市規劃區範圍之外的土地利用,城市規劃則是偏重與城市規劃區範圍內
8樓:匿名使用者
國土部門編制的是農村土地和農村建設用地的規劃
規劃局、建設局和國土局之間有什麼聯絡?
9樓:宜都書童
只要體現在職能不同,歸屬不同。國土資源局一般屬於直統單位,不歸地方管理,
版規劃權局、建設局一般歸地方管轄。但是三者在實際工作中的聯絡比較多。.
三者主要工作職能如下:
1、規劃局:負責城鄉規劃管理工作,開展城市總體發展戰略規劃的研究和組織編制。參與制定區域性發展規劃、某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建設局(就是住建局):綜合管理全市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與安全,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法規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
3、國土局:主要責任是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海洋、礦產資源。例如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開發土地,審批建設用地和農村私人建房,辦理土地出讓、轉讓、出租、抵押,調處土地權屬糾紛等。
10樓:霍福德與
都是平等關係但也是協助關係,一家人。
11樓:匿名使用者
規劃局立項建設局報審國土局蓋章等等.跑完一轉又跑一轉,直到幾十個羅卜陀陀蓋完你就可以交差了。
12樓:東山白馬
去了解一下幾個職能部門各自的只能不就知道了!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其他規劃的關係是什麼?
13樓:中地數媒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在一定區域內,根據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和當地自然、經濟、社會條件,對土地的利用以及土地開發、整治、保護在空間和時間上所作的綜合部署和統籌安排。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土地利用上最具權威的規劃。
城市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是對城市、村莊、集鎮各項建設及發展進行的綜合部署與具體安排,是一定時期內城市、城鎮發展的藍圖。同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則是對城市、村鎮所在地區的整個區域,包括城市、村鎮用地在內的全部土地作出的統籌安排。因此,城市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應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城市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中的建設用地規模不得超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村莊和集鎮建設用地規模。
江河、湖泊綜合治理和開發利用規劃是與地表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水害防治有密切關係的區域性綜合規劃。該規劃所規定的江河、湖泊、水庫的管理和保護範圍及蓄洪滯洪區的範圍,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充分協調、相互銜接。但在江河、湖泊、水庫的管理和保護範圍以及蓄洪滯洪區內,土地利用應當符合江河、湖泊綜合治理和開發利用規劃,符合河道、湖泊行洪、蓄洪和輸水的要求。
綜上可見,各部門、各行業制定的相關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區域性與整體的關係,在其編制時要做好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在開發利用土地過程中要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國土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異同?
14樓:熊的天使
國土規劃是從土地、水、礦產、氣候、海洋、旅遊、勞動力等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角度,確定經濟佈局,協調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之間的關係,明確資源綜合開發的方向、目標、重點和步驟,提出國土開發、利用、整治的戰略重大措施和基本構想。是一個地區比較長遠、全面、綜合的發展構想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國土規劃的一個子規劃
15樓:匿名使用者
國土規劃沒有這個概念,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國土部門編制的
請問土地利用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區別是什麼?
16樓:儺稙磩辭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一個總體規劃,包含較廣,包括土地利用結構佈局調整、土地利用分割槽及管制、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整治、土地保護規劃等等。土地利用規劃包括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專項規劃和土地利用詳細規劃/土地利用規劃設計,土地利用專項規劃指關於土地開發、利用和保護等某一方面的專門規劃,如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整治規劃等,土地利用詳細規劃/土地利用規劃設計屬於控制性的詳細規劃。請問土地利用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區別是什麼?
17樓:馮瀅虎照
土地利用規劃是指:在土地利用的過程中,為達到一定的目標,對各類用地的結構和佈局進行調整或配置的長期計劃。一般分為全國性、區域性的總體規劃和生產單位內部的土地利用規劃兩種。
個人認為土地利用規劃包括: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詳細規劃等一系列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指:
在一定區域內,根據國家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和當地自然、經濟、社會條件,對土地的開發、利用、治理、保護在空間上、時間上所作的總體安排和佈局,屬於巨集觀土地利用規劃。以上內容為個人理解,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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