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開青眼
放心,不會被罰款的。
1、你在申報
本月增值稅時,把這張發票列進本月收入申報納稅。
2、增值稅申報完成以後,到辦稅大廳辦理這張發票已報稅證明。
3、把證明交給對方,對方憑此證明即可抵扣稅款。
後來重開的發票趕緊作廢,否則跨月又要做申請了。
這些是正常的業務中出現的問題,一般不會有很大的影響的。當然,要是經常這樣肯定有影響。
2樓:匿名使用者
你方是會被罰款的。
您應該通知對方,立刻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否則,對方也會被罰款。
由於你們的違規操作,你們會受到稅務行政處罰的。
這個與你們納稅信用先進不先進沒有關係。
3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 ,這種事,我親身經歷過,不過我是因為不小心點錯了。對方這月要做進項轉出,接受稅務調查,對方需要提供合同,入庫單。同時,你方本月需要重新開具增值稅發票給對方。
信用等級不受影響。一般你方稅務不會問事,主要是對方稅務要向對方調查。作廢發票一定要慎重,今後注意啊。
放心,沒事。
你上月又重新開了,證明你們已經扣稅了,把發票給對方,這月入帳。
4樓:堡蕾
首先,作廢發票要聯次齊全。你肯定要接受處罰。
下次遇到這種事,第一時間通知對方把發票寄回來,得到答覆後再作廢。
對方認證的發票肯定不會再給你了。你應該申請開紅數票,之後把紅數票通知單和正確的發票給銷貨方,通知銷貨方做進項轉出。
5樓:匿名使用者
由對方提出衝紅申請,
對方稅務局批准後,你再根據對方稅務局的審批檔案進行衝紅.
至於罰款,這種事肯定是在2k內的.多少看戶管判斷了.
補充:重新開的發票直接給對方,按正常的做.
6樓:匿名使用者
彆著急,看看對方報稅了沒,要是沒報稅就趕緊通知對方把那張發票給你退回來,同時對方要做進項稅轉出,否則就比較麻煩了。
問題不大,不影響你們納稅信用。
7樓:匿名使用者
鄙視抄襲我答案的壞蛋
將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退回,並加蓋作廢章(如果在開票的當月購貨方要先到主管國稅做取消認證處理;如果在開票的次月發現無法做取消認證處理,但購貨方主管國稅的稽查部門會去檢查這張發票企業是否抵扣,如果已經抵扣會要求企業做進項稅轉出。),然後重新開具。
或者可以這樣做:要是當月已發現錯誤的,當月可直接在開票系統中執行作廢.本月發現錯誤的,只能本月開票紅衝.
並向稅務部門說明紅衝發票的原因.但是有一點我不明白,你當月怎麼會沒發現呢?那麼你公司的財務報表是怎麼做出來的呀,難道你們的財務報表中也含有此筆銷售?
如果此筆銷售確實需要填開的話,那你本月直接填開與上月對應的紅字發票.然後在開一張正確的發票就可以了.
8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樓上的幾位都不是稅務機關,還是親自去稅務局問清楚比較好.
這種事情很麻煩,主要原因在於你 違反稅局關於作廢發票的規定:在未收回專用發票抵扣聯及發票聯,或雖已收回專用發票抵扣聯及發票聯但購貨方已將專用發票抵扣聯報送稅務機關認證的情況下,銷貨方一律不得作廢已開具的專用發票。因此,對於銷售方來說,作廢該發票是違反上述規定的。
您這張票屬於違規發票,會被稅局的增值稅計算機稽核系統發現(雙方資料對碰肯定不成功)到時候稽查局會去找你和你的客戶的麻煩,要求說明情況補繳稅金,繳納罰款,你最好現在就跟專管員說明好情況,不要等到資料對碰出來(有的時候是過1-2個月稅局才發現,到時候不但要補稅,還要繳納滯納金),託人找關係,應該不會罰很多的。。。
9樓:那一天快樂
1.如果還在申報期內,通知對方企業將該筆進項稅轉出,對方企業就沒事了,等待「抵扣聯稽核系統」協查就可,不會罰款,不會影響信用等級。
2.如果過了申報期限,對方企業可與其專管員協商補充申報,可以避免罰款。如果專管員不同意,那只有等待「抵扣聯稽核系統」協查後補交稅款,罰款。對方然後向你單位索取補償。
3.重新開具的那張發票可以按照新的紅字發票開具要求中「開具錯誤未交給對方的」情況處理,在你單位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紅字通知單」沖銷。
10樓:匿名使用者
會的 對方應該做進項稅額轉出的
當月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已認證,對方還能作廢嗎
11樓:ofweek人才網
、如果你公司在他抄作廢襲之後才認證的,你這邊做進項轉出,可能要收到處罰。然後要求對方重新開發票給你們,拿到發票後將原發票抵扣聯和發票聯退還給對方。在未收回全部的發票聯次的時候是不允許作廢的,對方應該承擔責任。
你們的處罰是對方造成的,所以你們可以要求對方賠償。2、如果你公司在他作廢之前認證了,他應該沒辦法作廢,他要開具紅字發票。
已認證進項發票對方作廢怎麼辦
12樓:匿名使用者
銷貨方對於作廢的情況及後續抄報稅及申報的處理不同,購貨方也有所不同:
1、如銷貨方開出發票後,手工在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票面上寫了「作廢」字樣,而防偽稅控開票系統中沒有作廢的操作,且銷貨方按正常票進行抄稅和申報的,購貨方取得的發票抵扣聯可正常認證抵扣;
2、如銷貨方開出發票後,在防偽稅控開票系統中作「作廢」操作,但已通過人工補錄後抄報稅和通過國稅機關門前受理申報並經異常處理的,購貨方取得的發票抵扣聯可正常認證抵扣;
3、如銷貨方開出發票後,在防偽稅控開票系統中作「作廢」操作,且在抄報稅和申報時按「作廢」票處理的,購貨方取得的發票抵扣聯已認證的,不得抵扣進項稅,也不得退回開票方;
4、如購貨方已抵扣進項的,須轉出相應進項。由於具體操作涉及銷貨和購貨雙方,具體辦理時購貨方未必能準確瞭解開票方及開票方主管國稅機關的相關操作,故建議出現此類問題時,應將具體情況向主管國稅機關反映,由主管國稅機關協助核實開票方相關情況後再予處理。
13樓:匿名使用者
已認證進項發票對方作廢由購方申請負數發票通知單,交供貨方開具負數發票。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填在非應稅專案裡面,其餘幾項都沒法填寫。
15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作廢了,你已抵扣的話,肯定已經跨月了
如果雙方是合法交易,那麼由你申請紅字發票,交給對方重開發票,如果已失聯,那隻能是自己在申報系統中作進項稅轉出。
如果發現作廢了是你自己發現的話,並且還在稅期以內,並且你司的進項能夠承擔得起這個轉出的稅費的話,那麼直接在這個月的申報中轉出。如果進項不足以承擔的話,你可以博一博,在這個月拿多點進項回來,在下個月再轉出,此點是在稅局未發現之前。
如果是稅局通知你的話,那麼只能碰運氣了,在稅期內,稅局肯定要求你馬上轉出的,無論你進項夠不夠。如果稅期外,稅局又要求你馬上轉出補稅的話,那隻能按稅局的方法去處理了。
朋友,好有深度啊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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