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白土知道
1.因為要想得到熊掌要去山上去打,而要想得到魚要去水裡去撈,這兩者不可能同時得到,所以熊掌和魚不能兼得.
2.這句話的本意不是說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取捨.
孟子的原話是:「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魚而求熊掌.」 他是用魚與熊掌來比喻「生」與「義」的取捨關係:
「生,我所欲,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捨生而求義.」
所以,在不發生衝突的情況下魚和熊掌應該說還是可以兼得的.
成語「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出自孟子《魚我所欲章》.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孟子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
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生命而要義.在這裡,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
本文節選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內容是闡明「性善說」,即人性裡天生就有向善的種子,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種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
「本心」不可小視,因為它們分別是仁義禮智這幾種道德的萌芽形態:「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意近「恭敬」)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義之端也.」人應該推求本心,順著「本心」的方向發展,並將它發揚光大,從而成為道德上完善的人.
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裡看,本文講的是每個人都有「本心」,無論在什麼情況下,人都應該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關頭,人也能經受住考驗;而如果喪失了「本心」,人就會做出有損於人格的事來.
2樓:匿名使用者
一、熊掌在山林裡
,魚在河裡。想得到魚,你就不可能同時去山林裡得到熊掌;想得到熊掌,你就不可能同時去河邊捉魚。
二、所以魚和熊掌就對應了生和義,不能同時得到。
三、成語「魚與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魚我所欲也》:「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本意不是說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取捨。
其中也有好的東西不要擁有太多,不然就體現不出其價值所在,就像一山不能容二虎,金字塔頂上永遠是最稀少珍貴的,意在提醒人們在面對取捨時應該如何抉擇。
四、原文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患者,何不為也?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闢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
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 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謂失其本心。
」五、譯文
魚是我喜歡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歡吃的;如果不能都吃,那麼我捨棄魚選擇吃熊掌好了。生命是我所追求的,大義也是我所追求的,當這兩種東西只能擇其一時,那麼我會捨棄生命而堅持大義。雖然生命是我所追求的,但當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時,我絕不會選擇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固然是我所厭惡的,但當還有比死亡更可惡的事發生時,即使面臨災禍我也不躲避。
如果人心裡沒有比生命更看重的東西,那麼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中,又有那一種是不可用的呢?同樣的,如果人們認為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又有哪一樁不可以幹呢?可見,雖然生存的理念非常必要,但追求的時候我們也會有所禁忌;躲避災禍的想法固然合理,但卻不是做人做事唯一要考慮的。
所以說人們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禮義」);人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這樣的理念不只是聖賢才有,人人都有,不過聖賢能夠不丟棄罷了。
一筐飯,一碗湯,對一個餓得要死的人來說,得到了就可活命,得不到就會餓死。可是沒有禮貌地吆喝著給別人吃,再飢餓的路人也不會接受;若是用腳把飯踢給人吃,就算是乞丐也難以接受。可現在,有的人對萬鐘的俸祿卻不問是否合乎禮義就去接受。
其實,這優厚的待遇能為我帶來什麼?難道就因為我從此就有了華麗的住宅、妻妾的侍奉和他人的叩拜?難道就因為這些樓庭、美人和巴結的出現,那些曾經相比死亡我們都拒而不受的東西就因此變得可以接受了?
有這道理嗎?這樣的做法只能表示一個人已經喪失了他心靈的本來面目,即「失其本心」。
3樓:甘宇
語出《孟子》: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意思是:魚和熊掌都是美味,我都想要,但是二者不可能都得到,那我就取熊掌吧,生命和大義都是我想要的,但如果我不能二者兼得的話,我寧願失去生命,以全大義。
孟子的話在告誡人們要重義,寧可捨生取義,但是人們往往忘記了這本來的意思,卻津津樂道於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雖然,這也是一個真理。
人不能太貪心,事情不可能讓一個人佔盡便宜,有所得必有所失,我們應該學會放棄次要的而顧著重要的。
4樓:皖南舊事人
這只是個比喻,世界上不可能那麼完美的事,必然要捨棄一個
5樓:匿名使用者
就給什麼好事都不可能落到你一個頭上,一樣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是選擇題,你看那個選擇題能abcd都選了
7樓:百度使用者
因為沒錢o(︶︿︶)o
魚與熊掌為什麼不可兼得
8樓:新石家莊
成語「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出自孟子《魚我所欲章》。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孟子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
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生命而要義。在這裡,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
本文節選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內容是闡明「性善說」,即人性裡天生就有向善的種子,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種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
「本心」不可小視,因為它們分別是仁義禮智這幾種道德的萌芽形態:「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意近「恭敬」)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義之端也。」人應該推求本心,順著「本心」的方向發展,並將它發揚光大,從而成為道德上完善的人。
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裡看,本文講的是每個人都有「本心」,無論在什麼情況下,人都應該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關頭,人也能經受住考驗;而如果喪失了「本心」,人就會做出有損於人格的事來。
1.因為要想得到熊掌要去山上去打,而要想得到魚要去水裡去撈,這兩者不可能同時得到,所以熊掌和魚不能兼得.
2.這句話的本意不是說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取捨。
孟子的原話是:「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魚而求熊掌。」 他是用魚與熊掌來比喻「生」與「義」的取捨關係:
「生,我所欲,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捨生而求義。」
所以,在不發生衝突的情況下魚和熊掌應該說還是可以兼得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孟子魚與熊掌篇.
魚與熊, 該是風馬牛的事. 一個水裡, 一個陸上.
曾經向好些人求教, 老孟怎會把魚和熊掌胡說八道地扯在一起. 皆不得要領.
(老孟當然知道, 熊掌絕對比魚珍貴, 否則不會舍魚取熊掌了.
否則也不會取義而捨命吧.)
許多年前, 偶爾讀到一段文章, 提到熊善捕魚一事, 方恍然大悟.
原來老孟也還是個對大自然界很有研究的人.
古代, 應該有人訓練熊只捕魚的. 要能天天吃魚, 就只好留下熊命了.
數年前, 曾看到一部**, 狗熊站立河中, 一掌一魚, 把魚拍擊到岸上, 掌無虛發, 神乎其技.
更領悟到魚與熊掌之絕妙配搭.
最近與多位朋友談起狗熊, 原來皆不知熊會捕魚,想來應該也不能理解何以老孟會硬把河魚塞到熊掌上吧?
10樓:匿名使用者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出自孟子《魚我所欲章》。實際是一種比喻,告誡人們不可心貪。魚、熊掌,比喻美食 。
11樓:east_劉
樓上說的對,還有就是魚和熊掌一起有劇毒
為什麼說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為什麼用魚和熊?
12樓:愛無非痛
因為一個在山上(熊)
一個在水中(魚)
山高水低
想上山就會離水越來越遠
想下河就會離山越來越遠
當然 如果是南極熊北極熊之類
不在此列
13樓:匿名使用者
尾隨這頭【熊】?
救下那條【魚】~
14樓:匿名使用者
滿意答案誤傳中華文化,建議樓主採納原文
15樓:百度使用者
語出《孟子》: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意思是:魚和熊掌都是美味,我都想要,但是二者不可能都得到,那我就取熊掌吧,生命和大義都是我想要的,但如果我不能二者兼得的話,我寧願失去生命,以全大義。
孟子的話在告誡人們要重義,寧可捨生取義,但是人們往往忘記了這本來的意思,卻津津樂道於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雖然,這也是一個真理。
人不能太貪心,事情不可能讓一個人佔盡便宜,有所得必有所失,我們應該學會放棄次要的而顧著重要的。
不是必然不能兼得,而是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如何舍取.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魚而求熊掌。"
這是孟子的話,他這用來比喻"生"與"義"的取捨關係:"生,我所欲,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捨生而求義."
所以,在不發生衝突的情況下,魚和熊掌是可以兼得的.
魚熊掌如何才可兼得魚與熊掌如何才能兼得
魚和熊掌不可bai兼得,這是眾du所周知的,zhi你要魚和熊掌兼得,當 dao然也有極少部分專人可以做到,這是屬 幸運,也是很努力的人,這是極少部分人可以做得到,就是要一方面要有天分,有天賦,另一方面還要有勤奮的付出和努力,就像愛因斯坦說的,用1 的天賦,加上99 的勤奮和努力,我想應該可以做到 魚...
魚與熊掌不能兼得這話是怎麼來的?難道魚與熊掌真的不能同時吃嗎?就算吃了有什麼後果啊
孟子是說,在某些時候,生與義 不可兼得保全,只有舍掉一頭.就象 魚根熊掌都是好東西 但當不能同時擁有時,必須捨棄一頭,來保全那最寶貴的東西一樣.這取捨之間,就暴露了一個人的本質以及本質的追求 他是一個何許人?何為他最珍貴的東西?捨生取義?還是苟延殘喘?大致就是這麼個意思.所謂 擁有 我以為沒有確定標...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原文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出自那篇文言文?
原文 孟子曰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 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