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拿著委託證明去找律師
2樓:匿名使用者
實在不行,就從法律渠道
我想賣房子,對方要貸款買。有沒有可能先過戶給他了之後,銀行沒有通過或者別的原因,不放款?
3樓:王一一
1、買賣二手房一般流程都是買房先交上定金,然後去銀行進行貸款審批,銀行初審通過,放貸方面不存在問題之後,買主才會交首付,賣方將房產過戶給買方然後抵押給銀行,買賣雙方和銀行三方簽訂一項協議,貸款下來之後由銀行直接打給賣方。
這種交易情況流程下可以避免出現銀行不放款的情形。
2、也不排除有特殊原因導致貸款無法批覆的,這種情況下根據房屋買賣合同,房東有權收回房屋,然後將首付款歸還買方。當然過戶的費用可由買方承擔,因為這是因為他的原因造成的合同無法履行。
一、賣房前準備工作:
1、二手房房產一般系夫妻共有或與其他親屬共有,賣方在打算**房屋時應與各共有人協商一致,避免在簽訂買賣合同時其他共有人不願意配合,導致賣方需承擔違約責任。
2、賣房前賣方應彙總房屋存在哪些瑕疵(水管、電路、採光等),在**資訊中一併列明,避免因為房屋瑕疵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二、委託中介須謹慎:
1、「全權委託」、「獨家**」要慎重
「全權委託」賣方需要承擔較大的風險,中介公司為自己利益而對買方做出的承諾,賣方就要對此承諾承擔責任。
「獨家**」如果中介因某種原因不積極**房屋賣方就會比較被動,即使自己尋找到合適的**機會,中介向賣方索要費用的情況也極為常見。
如果非要採用上述方式,應在合同和授權委託書上做出一定限制:比如「委託書上標明簽訂合同或收款須由賣方本人親自確認方為有效」、「獨家**的底價是多少」、「中介**權的有效期限到何時止」、「不能按約定時間和****如何處理」、「不通過中介另行**如何處理」等等。
2、權屬證書原件應該由賣方本人持有
中介一般會以方便**為由要求賣方把《房產證》交給中介代為保管,但是一旦賣方和中介發生糾紛,中介往往會扣住產權證不還。賣方要回房產權需要花費大量精力,建議賣方把房產證、身份證的影印件交給中介,需要原件時可由產權人親自出面辦理。
同時賣方應在影印件上註明:此影印件僅供xx中介公司代為**xx房產之用,不做其他用途。
3、謹慎收取定金
二手房交易流程進行到議價過程的時候,中介公司找到客戶後會同賣方議價。如賣方接受購買條件,則從中介處簽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會要求保管該定金,賣方對此要慎重。
如果房子賣了,定金可以轉為佣金,但是如果買方毀約賣方定金不予退還時,中介公司卻要求分賣方一杯羹。
4、簽署合同等檔案不能留空白
賣方在簽署合同等檔案時一定要仔細稽核檔案的內容,如果有空白之處要麼要求明確填寫要麼用筆劃掉相應空白。避免中介或買方後續填空造成糾紛。
5、對交易可能發生的費用應該在委託中介時提前確認清楚
在與中介簽訂正式的有權利義務約束條件的協議或承諾之前,應該先就委託中介售房可能發生的費用、這些費用由哪一方承擔、要委託中介代為處理的所有事項都進行明確約定,並把相關費用標準形成書面檔案,由各方確認。以免在合同簽訂後,履行過程中,因費用承擔問題產生爭議。
三、房款交割有講究
1、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賣方應收取定金,買方第一天簽約、第二天反悔很常見。
沒有定金的約束,買方可以隨時違約。賣方通過訴訟等方式主張損失耗時耗力,而且損失數額難以舉證。
2、辦理過戶時,要確保買方已經拿到了貸款承諾函。
簽約時,買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餘款待過戶後由銀行支付。但銀行只根據買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過戶後、銀行放款之前,買方取消了貸款,則銀行自然不會再放款給賣方,故賣方最好能取得買方貸款銀行的放款承諾,且放款一定要直接進入賣方賬戶。
另外賣方也可以要求買方與擔保公司簽訂保證合同,保證賣方過戶房產後如拿不到尾款由擔保公司承擔。目前很多中介公司為促成交易,也會以自有房產提供擔保。
3、更名完成後提醒中介支付過戶押金:
此款項屬於中介代管款項,一般3000到5000左右,用於結清水電煤氣以及管理費的,交房之後,一定要及時提醒中介返還過戶押金。
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不會出現不放款,不通過的。
買賣二手房一般流程都是買房先交上定金,然後去銀行進行貸款審批,銀行貸款審查通過後,買方才會交首付,賣方將房產過戶給買主,買主然後抵押給銀行,買賣雙方和銀行三方簽訂一項協議,貸款下來之後由銀行將錢直接打給賣方。這樣交易可以避免出現銀行不放款的情形。
也不排除有特殊原因導致貸款無法批覆的,這種情況下根據房屋買賣合同,房東有權收回房屋,但房東如果違約,是要付違約金的,然後將首付款歸還買方。當然過戶的費用是由買方承擔,因為這是因為他的原因造成的合同無法履行。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章規定: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第一百一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條 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由於買房人資信問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繼而與賣方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不是賣方原因造成,不應當向中介公司支付違約金。但如果中介公司提供了相應的中介服務,可以依據合同約定向買房人索要相應的中介服務費用。
5樓:運氣極佳啦
可能啊!所以一定要等對方貸款下來,或者打到你銀行卡里才可以過戶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換一個買家進行交易,或者錢到帳後再過戶。
7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問問,我在忠縣有套房要賣,我賣價是30萬,可是是
貸款的現在還剩下12萬沒有還完,我叔叔他在外地打工現在要買我的房,,可是他只有21萬,付不了全款,他想要過戶到他名下後他繼續貸款去給月供,我想問問我們的解決方法怎樣快和安全,我又能快點拿到我應該得到的錢,急急!!! 謝謝
8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意思是,對方準備去他的房子貸款,你轉移?個人覺得,這是一個較高的風險。
首先,你將房子賣給他,他是無法完全支付,所以你欠的錢。
一個陌生人欠你很多錢,你心裡有什麼不會受到干擾?
如果你欠了陌生人一大筆的錢,你會積極尋求還錢,或其他人的家庭債務支付?
最好不這樣做。如果一定要的話,需要去調查這個人的工作單位,收入,信用及其他有關證件,然後根據調查結果,分析風險。
如果這個人的工作或工作不穩定,經常解僱或不工作,銳意進取,低工資,銀行信貸是不是好,我勸你不要賣。
9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意思是,對方準備用你過戶給他的房子去貸款麼?個人覺得這樣風險較高。
首先,你賣房子給他,他無法完全付款,這樣就欠了你錢。
一個陌生人欠你一大筆錢,你心裡不會感到不安麼?
如果你欠了一個陌生人一大筆錢,你會積極地去還錢,還是等人家上門催債?
最好不要這樣做。如果一定要這樣的話,要先去調查這個人的工作單位、收入、信用等相關證明,然後根據調查結果,分析風險。
如果這個人無工作或者工作不穩定,經常被解聘或者工作不進取,工資低,銀行信用不好等,我勸你還是別賣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啊,一定要等他貸款成功,銀行已經同意他貸款成功了,你才能過戶給他,而且你過戶後,他要去辦理抵押,銀行放款,現在銀行放款比較慢,建議等拿到最後一筆尾款才會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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