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公子韓少
這個要看復後面貸款了,如果一制起還的話,算是夫妻財產bai,如果du還是你一個人還的,你就要
zhi注意了,如果dao
只寫女方的話或者加上女方的話,你可能在離婚分財產的時候,得不到法律支援,證明這個是你的個人 財產。
但是,都結婚了,如果提出這樣的想法,在中國是不可行的,當然加上女方姓名,是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的。
2樓:荷花俐
婚後情況怎樣是不知道的。現在就要寫上她的名字,我覺得除非她也要出15萬首期才能寫。
3樓:過往已士
合理,婚姻法說婚前擁有的房產離婚時仍屬於個人所有,男方是貸款買房,並不算是婚前擁有
4樓:圓圈的小默契
沒什麼合理不合理的,談戀愛,結婚,不能太理性。
如果你趕緊她不錯,你能信得過,非她不娶,很愛她等,加了她的名字又何妨
5樓:匿名使用者
很正常啊 就算離婚你那首付還是你的,還的款你們倆平攤
婚前貸款買房,男方出的首付30萬,貸款70萬,女方一分錢沒出。準備結婚,女方要求房本上加她的名字才 10
6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這種女的就是奔著房子去的,如果非得寫她的名字,不結這個婚也罷,如果你願意那就寫嘍
7樓:佛說一萬年等待
這點還計較。結個p婚啊
8樓:麼麼就是麼麼
人家要求你送套房都不怎樣
婚前貸款買房,男方出的首付30萬,貸款70萬,女方一分錢沒出。準備結婚,女方要求房本上加她的名字才 50
9樓:匿名使用者
不寫,寫男方的,說不定這女的另有所圖呢,真正想在一起就不會在乎誰的名字
10樓:荷花俐
剛才不是回答過你了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合理,男方不寫房貸就由他自己還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30萬買房,房產證寫的男方名字,貸款20萬。結婚後女方要求在房產證上寫上女方的名 10
12樓:小女愛彩
這30萬不應該分走的,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不過也不一定吧,一般雙方協調比較多
婚前男方出資貸款買房,男方父母還款,女方不出一分錢,女方要求婚前買房加上她的名字,這樣合理嗎,請詳
13樓:匿名使用者
按道理講不合理,但女人都想得到一份安全感,怕將來沒保障,你要這樣想,女人把最寶貴的青春給了你,線是身外物,房產上加上她名子,婚後好好過日子就行了!
14樓:朱澤鈺
這要看個人意願了,如果兩人及其父母同意,當然可以了。一般這種要求很常見,提出來也沒關係。
15樓:匿名使用者
合理個雞吧毛啊合理,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愛。還有什麼在乎的!都有安全感。也不會想著離婚!爸媽可能會不同意'畢竟是爸媽一輩子的心血!請採納」
17樓:黑白照
先看女朋友的為人怎麼樣,如果屬於純樸的,那可以,如果比較自私的,那就太.....!看倆個人的關係
18樓:光是影子的眼
倆人想在一起就沒有那麼多合理不合理的事情!看你自己怎麼看待對方了哦
婚前買房男方首付,女方還貸款,那離婚這房子怎麼算
19樓:1987蔡仁彬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十條第二款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0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十條第二款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分割方法:解釋明確規定如果夫妻雙方對房屋所有權及貸款事項不能達成協議的,未還貸款為所有權人的個人債務,對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支付的貸款及利息按照房屋全款的比例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補償同時考慮房屋的增值情況。
計算公式:夫妻一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的補償 = 房屋現價 ×舉例說明:如房產購買時價值100萬(包含貸款利息)甲首付30萬,甲乙結婚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還貸40萬,房屋增值到200萬,如果此時離婚甲乙不能達成協議起訴法院,不考慮其他因素一般認定房屋所有權歸甲,剩下30萬未還貸款為甲方個人債務,乙方對房屋的權利為40萬(夫妻共同還款額)÷2(每人佔一半)×2(房屋增值的比例)=40萬。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首先要看房產證的產權人是誰。
1、如果是男
方的產權,在婚前買的,則可以算作男方的,但是男方需要償還女方所支付的購房款。
2、如果是女方的產權,則剛好相反。
3、如果是雙方的產權,則算作共同財產,一人一半。
22樓:匿名使用者
針對你提出的問題,本律師做如下解答:
1)如果房子是登記在男方一人名下的,則房子是男方的;婚前已經開始還貸的,女方還貨的話,則婚前還貸部分就算是男方對女方的債務,離婚應該還給女方;婚後還貸部分是雙方共同財產,離婚雙方平均分割;
2)如果是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則是雙方的,不論雙方出資多少與否,離婚均分。
23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歸男方,男方支付女方所付的還貸額。
24樓:じ★ve貓咪
看房產證。寫誰名字歸誰。寫倆人名字平分。
25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啊
婚前買房,男方出首付,女方貸款,購房合同寫女方的名字。但是房貸一直是兩人一起還的。
26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講的是證據!你說的銀行轉賬憑據,資金流水證明,等,可以作為你的回出資證明答,包括首付款和貸款,你都可以證明是你出的,請保管好那些證據!但是~你倆沒有結婚證,這個房子算你女人婚前個人財產!
就房產產權來說。是與你無關的!但是·~你可以拿出你的出資證明和還貸證明來證明你是出資人,但是這個就是你和你女人婚前的債權和債務關係,與房產產權歸屬,是兩回事!明白?
27樓:馭
一分都沒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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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這個問題,其實bai是現在非常常見du的房zhi產糾紛!如果你和你的女友沒dao
有任何的關係證明,就算是能證明首付是你付的,可房子跟你也沒有關係。因為貸款人是你女友,房本是肯定是你女友的名字!
所以你說的那兩點證明都沒用!唯一的辦法就是證明你倆的關係,也就是結婚證!必須領證!
不過話說回來,房子都買了還不結婚!難道還有別的問題……好了!說多了!哥們純手寫,望採納!
婚前買房 由男方付首付 男方按揭 女方不出一分錢 寫了雙方的名字 結婚後離婚房子有女方一半嗎
28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上講,bai如果不加上女方的姓du名,婚後用夫妻共同zhi財產還債dao
的,女方回只能分割結婚之後還款部分及相
答應增值部分的房產。如果是用男方的個人財產還款的話,女方就不能分割該套房產。如果是用女方的個人財產還款,女方可以主張其還款部分及相應的增值部分。
房產證是房產權利歸屬的證明,在房產證上新增姓名的行為屬於不動產權利變動行為,具有公示公告的物權效力。房產加名之後,房產證上記載的產權所有人發生變化,如果沒有載明份額的話,就是共同共有。對於共同共有財產的處分,一般是一人一半。
但在司法實踐中,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法院會綜合考慮雙方對房產的貢獻、結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實際產權份額不足一半。
《物權法》第九十五條: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29樓:許洪倫
沒有公證婚前財產,那就屬於你倆共同財產,當然要分一半。
30樓:漫影
只有房產局也登記了女方名字,房子才歸雙方共同所有,房產證隨便寫
31樓:7親愛的語
還貸部分有女方一半。
買房首付30萬貸款52萬貸20年利息多少
貸款總額 元。還款月數 240 月。每月還款 元。總支付利息 元。本息合計 元。50萬房子,首付10萬,貸40萬,貸30年,一月還多少錢 摘要。親親,您好,很高興為您服務,我是合作的金牌導師,我已經累計提供服務1w人,累計服務時長超過3000小時!您的問題我已經收到,解答需要一些時間,請您稍等一下,...
婚前女方買房付首付,婚後她不讓男方還款,男方負責家庭開銷,離婚後怎麼分隔財
房子的一小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會依法分割。婚後即使由女方還貸,也屬於用夫妻共同財產歸還貸款。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
婚前男方出資貸款買房,男方父母還款,女方不出一分錢,女方要求
按道理講不合理,但女人都想得到一份安全感,怕將來沒保障,你要這樣想,女人把最寶貴的青春給了你,線是身外物,房產上加上她名子,婚後好好過日子就行了!這要看個人意願了,如果兩人及其父母同意,當然可以了。一般這種要求很常見,提出來也沒關係。合理個雞吧毛啊合理,如果是愛。還有什麼在乎的!都有安全感。也不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