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男方父母出資買房付了首付,由夫妻雙方付月供。請問如果離婚的話房產是怎麼分配的

2021-04-12 03:05:17 字數 5509 閱讀 6944

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請問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呢?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那誰就有權利分配

望採納,謝謝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屬於共有財產,當然要平均啦,具體的哪一方佔多一點還是要看誰噹噹子女的撫養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婚前他父母沒有首付明確是給他自己的,那麼這房就是完全事你們的共同財產

4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老的沒去處,現在小的又不出面激,由老的激起走的話,今後他們真的要離婚,他們能在房子上作文章嗎?

婚後男方父母出首付購房,月供由夫妻雙方支付,離婚後如何分配房產

5樓:房全有

你的提問在下面的司法解釋條款裡面有明確的規定,需版和國婚姻法》權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後買房男方父母出資付首付,按揭由夫妻承擔,房產證上男女雙方都有名字,離婚後財產按新婚姻法是如何分 10

6樓:天津市劉律師

1、房產證上雙方的名字都有,是共同財產,按法律規定,如離婚要分割。

2、至於父母的出資,如無其他約定(例如借條等),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相關法律: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7樓:己南露

寫不寫你的名字都屬於婚後財產,只要你們有國家認可的結婚證,這房子是有你一半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供過,那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9樓:雲國伍

房產證你們都要名字就各分一半

10樓:

你出了多少,退賠多少

11樓:

不要離婚,有問題解決問題

12樓:大唐無雙在揚州

好聚好散~你掏出來拿回~~就行

13樓:看美女本人

公平!!你理解就知道怎麼分了

婚後男方父母出資買房付首付,男方父母還月供,離婚房子怎麼分配?

14樓:密碼94不能忘記

跟女方沒關係

既然男方父母付首付掏月供 那這房子就和女方沒關係 因為這是人家父母的財產

哪怕房產證上有些女方名字 但是男方父母可以提供付款證據 女方呢 1毛錢都沒有掏 連月供都沒有分攤過 房子自然也就和她無關了 尤其是這房子甚至都不能算夫妻的共同財產 而是人家父母分

除非月供有女方的份子 那麼離婚時還可能要求男方給予一定的經濟賠償 但是在這個案例中顯然女方沒有在房子上有過任何經濟付出 所以女方是不具有房產分配資格的

請問專家,婚後買房子,首付由女方支付的,如果離婚房產是怎麼分配的

15樓:墨汁諾

一、婚前存款屬於個人婚前財產,若離婚不需作為婚姻共有財產分割給對方,但你需儲存婚前存款銀行憑證,建議你就這筆存款與丈夫籤一份婚前財產協議。

二、婚後購買房子,若一方父母一次性出資且產權證登記為自己子女一人名字,應視為父母對其子女個人的贈與,可不作為子女的婚姻共有財產,建議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時,與自己的孩子籤一份贈與協議約定「父母出資購買房子不能作為子女婚姻共有財產」,該協議須辦理公證,並儲存父母出資的銀行轉賬憑證。

三、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房產證登記子女與其配偶兩人名字,則視為小夫妻的婚姻共有財產,夫與妻各佔一半產權權益,若離婚,要房子的一方須補償現金給不要房子的一方(含房子增值利益)。

擴充套件資料:

具體內容

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4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

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後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這樣規定的目的在於簡化財產關係,便於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財產確認

婚前房產的確認有兩個關鍵的時間點:

一是「婚前」到「婚後」的時間點;

二是「購房」時間點,即什麼時候開始視為購買房產成功。

對於前者,答案很簡單。即夫妻雙方自領取《結婚證》之日可視為「婚前」到「婚後」的時間點,而其他諸如訂婚、舉行婚禮等時間點都不具備法律上的意義。

對於後者,鑑於房產在法律上屬於不動產的範疇,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購房人真正獲得所購房屋所有權的時間點為辦理完房屋的過戶手續並取得《房產證》之日。

因此,認為獲得房屋產權證書之日為即為「購房」時間點。還有人認為,判斷這一問題關鍵是看房價款是在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還是婚後以共同財產支付的。

實際上,上述觀點在理解「購買」這一概念時過於狹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結論也有失偏頗,考慮到購房的目的性以及購房整個過程的關聯性,應當以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為「購房」時間點,簽訂合同時最能反映「購房」這一行為的性質。

16樓:華律網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

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

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婚後購買的房子,分以下幾種情形: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2.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4.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於父母,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5.

婚後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17樓:千里單騎的驛站

你好,對你的問題提供參考如下:

1、婚前存款屬於個人婚前財產,若離婚不需作為婚姻共有財產分割給對方,但你需儲存婚前存款銀行憑證,建議你就這筆存款與丈夫籤一份婚前財產協議。

2、婚後購買房子,若一方父母一次性出資且產權證登記為自己子女一人名字,應視為父母對其子女個人的贈與,可不作為子女的婚姻共有財產,建議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時,與自己的孩子籤一份贈與協議約定「父母出資購買房子不能作為子女婚姻共有財產」,該協議須辦理公證,並儲存父母出資的銀行轉賬憑證。

3、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房產證登記子女與其配偶兩人名字,則視為小夫妻的婚姻共有財產,夫與妻各佔一半產權權益,若離婚,要房子的一方須補償現金給不要房子的一方(含房子增值利益)。

18樓:房產諮詢與服務

問題1,離婚仍然按共同財產處理,正常來說是一人一半,但法律也是考察實際情況的,你到時候能爭取多少隻能看你自己了。

問題2,同樣按共同財產處理。

問題3,寫你倆的名字是共同財產,正常來說就是這樣。如果你要寫你自己的名字,需要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讓你老公在房管局簽訂一個放棄宣告,那麼出來的房產證就是你自己單獨所有了!

婚前房子是男方父母付的首付,貸款由婚後男方單獨支付,離婚時,房產如何歸屬?

19樓:匿名使用者

估計抄你們應該是沒有做婚前襲財產登記的,那麼bai首先界定房子du為夫妻共同財產,也zhi就是說,婚後貸款無論是dao男方付還是女方付,貸款金額為夫妻共有財產/負債。如果裝修時是女方父母出的錢,那麼也屬於夫妻共有財產/負債。

房子增值部分一般是夫妻雙方協商處理。

離婚的話,由於是婚前買的房子,那麼婚前支付的款項不屬於夫妻雙方共有,如果是男方要房子的話,那麼就要針對婚後貸款支付一半的金額給女方,如果是女方要房子的話,那麼女方就需要按全部已付金額的一半支付給男方。

關於裝修的錢,如果男方不承認是女方父母出錢的話,那麼女方就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證明這筆錢是由女方父母支出,有證明的話,就屬於夫妻共有,也需要對半分。

當然,以上所說,只是針對法律條款做出的,如果你真不知道怎麼做,那麼可以去諮詢法院,直接讓法院做出判決,你覺得不合理的時候,直接提出疑問。

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地方就是:誰提出離婚要求的,是雙方協定還是單方強制,這個也有一定的影響。

最好的辦法當然是夫妻雙方私下協定好再去****了,協定好以後,雙方簽定一式兩份的協議書,然後交到離婚登記處即可。做人做事還是要憑良心嘛,該給她的,咱就給,不該給的,希望她也不要強要就是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bai法》新的司法解釋:第十條du夫妻一方zhi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dao同,以個人財

回產支付首付款並在答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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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實際上你婚後婚前如果是你買的房子,那麼這個房子其實就是你的了。婚後返還貸,你沒有辦法去公證,是你方單獨還債。結婚後你們兩個不管是誰的收入都是共同的財產。哪怕是男方沒有收入,那麼女方還貸那也是用共同財產還貸,你們兩個誰掙的錢都是兩個人的。所以還貸的部分如果離婚的話,還貸那部分都是一家一半的。男的雖...

結婚後買房子,首付是男方父母出的,選擇的分期付款也是男方出的錢,如果夫妻離婚,房子怎麼分,女方能得到房

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結婚後,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房屋的,該出資屬於對夫妻雙方的贈與。男女雙方一旦結婚,就形成了婚姻共同體。在接受贈與時,雙方是以婚姻共同體的形式出現的。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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