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裡面,企業內部承包是什麼意思?是否違法呢

2021-04-19 23:42:22 字數 4042 閱讀 7567

1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為就特定的生產資

來料及自相關的經營管理權bai所達成的雙方權利義務的約du定,不違法。zhi

內部承包為dao企業作為發包方與其內部的生產職能部門、分支機構、職工之間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而就特定的生產資料及相關的經營管理權所達成的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

作為一種內部經營方式,內部承包合同實際上是為明確公司與員工權利義務關係而進行的分工,而這種分工並不為法律和行政法規所禁止。由於內部承包從一定程度上能夠解決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責、權、利相統一的問題,達到提高企業職工積極性、主動性。

2樓:工保網

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制是建築企業為提高企業生產力所採用的一種經營模式。施工企業將其承包的工程以簽訂內部承包合同的形式,轉交由企業內部人員進行實際施工,內部承包人自負盈虧,施工企業則收取一定管理費。

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制的優點是可以充分調動施工企業內部員工積極性,釋放企業生產力,支援企業同時承接多個工程專案,多線操作盈利。但在實踐操作中,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制卻存在很大的風險隱患。

1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制存在的風險隱患

事實上,內部承包並不是一個標準的法律術語,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中也尚未對其有過系統的規定,但作為一種企業經營管理模式,其本身並不違法。只是在建設工程領域中,這一管理模式常常涉及「違法分包、轉包或掛靠」等法律風險問題,不僅致使原本的內部承包合同歸於無效,還為企業帶來嚴重的風險隱患。

具體而言,這種風險隱患主要表現在建築施工企業對於內部承包人的資格擇選與日常監管中。目前,大多數建築施工企業對承包人資格的擇選缺乏嚴格的稽核標準,通常就是「誰承接到工程業務,誰就是專案經理,誰就可以進行內部承包」;同時簽訂內部承包合同後,缺乏對工程專案與內部承包人的日常監管。過於粗放式的管理,最終可能導致以下問題出現:

違法分包、轉包與掛靠

由於建築施工企業在與內部專案經理簽訂內部承包合同後,並不過多幹預專案經理具體的管理工作;加之作為內部承包人,專案經理對承包工程自負盈虧,因此一些專案經理為了追逐利益,與一些不具備相關資質條件的施工隊伍,或是缺乏管理能力與風險實力的「包工頭」合作。

這樣一來,原本的內部承包工程性質就變成了「違法分包、轉包與掛靠」。同時這些良莠不齊的「合作者」一旦出現事故問題,大多沒有能力對後果負責,往往一走了之,將「爛攤子」丟給企業,為企業造成嚴重損失。

內部承包人權力隱患

在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制中,作為承包人主體的專案經理身份十分特殊,他既作為專案合作者與企業關係對等,擁有對承包專案的管理權力,又作為企業管理者,擁有對外代表企業履約屢諾的權力。

加之,大多數建築施工企業都缺乏對其相關資質的審查與監管機制。這就導致一旦專案經理人惡意套取工程款,或是擅自以企業名義對外借貸錢款、器具、材料甚至拖欠民工工資,而後一走了之,企業將承擔相應的後果,陷入糾紛泥潭。

2如何應對內部承包制的風險隱患?

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制的風險隱患,實際上是一種企業自身管理上的漏洞。對於大多建築施工企業而言,目前在對內部承包人的資質稽核、內部承包合同的條款制定、內部承包專案的日常監管等方面都缺乏相應有效的管理手段。因此,想要應對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制的風險隱患,也要從這些方面著手。

內部承包人資質稽核

內部承包人(專案經理)是整個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專案的核心,企業應加強對內部承包人的相關審查工作,如人品、信譽、個人能力、從業履歷、有無事故前例等等。同時,由於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制的前提條件是內部承包人屬於企業內部員工,因此,施工企業要與內部承包人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保,形成合法的勞動關係。

內部承包合同制定

過往的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合同,大多條款內容都過於簡單,沒有明確相應的權利義務,缺乏相應的獎懲約束限制。部分合同內容中,甚至對合同履約、人員管理、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等重要方面一筆帶過,形成沒有實質意義的「形式合同」。一旦出現相關糾紛,合同條款內容完全起不到作用。

因此,在制定內部承包合同時,建企應更詳實、細緻的制定條款內容,約束內部承包人的權利義務。

內部承包專案的日常監管

簽訂了內部承包合同,不代表企業可以從此只做「撒手掌櫃」。施工企業應加強對內部承包專案的相應日常監管作用,一方面幫助專案經理規避相應的專案風險,協助其順利完成工程專案施工;另一方面還應對專案經理的管理工作進行監督,不定期檢查其管理作風、工程質量、工程成本等方面問題。力爭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

通過上述三個方面,建築施工企業可以加強自身與工程專案、內部承包人之間的聯絡,以明確的合同條款約束內部承包人履約自檢,有效避免可能發生的風險因素。

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制屬於合法的企業經營管理模式,這種模式能夠有效釋放企業生產力,推動企業發展,但同樣存在相應的風險隱患。建築施工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不能一味追求粗放式的擴張,還應加強企業自身的監督管理,十指握緊,才能出拳有力。

3樓:共享經濟

企業將確有實力且講誠信的資本或專案的所有人納入旗下,組建分公司,通過專簽訂內

部承包合同這屬種開放的體制模式,最大限度且合法有效地整合、運用社會資源,以求得企業自身的發展壯大,在這種模式推動下施工企業取得了長足進步。但在實踐中往往演變成《建築法》所禁止的施工掛靠行為,為了逃避法律責任,往往採取規避法律規範的做法,甚至有施工企業名為內部承包實為掛靠施工,實踐中,企業內部承包合同與施工掛靠行為較難區分。

建設工程領域涉及的關於內部承包和掛靠法律問題引起的施工合同糾紛比比皆是,往往在證據是很難取得有利證據來證實存在掛靠等違法行為,同時也表明施工掛靠施工合同糾紛涉及的法律關係相對其他型別案件要複雜。

4樓:並哥哥

作為一種內部經營來方式,內自部承包合同實際上bai

是為明確公司du與員工權利義務關係而進行zhi的分工,而這種分dao工並不為法律和行政法規所禁止。[企業內部承包是我國企業在進行轉換經營方式的過程中的一種嘗試,由於內部承包從一定程度上能夠解決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責、權、利相統一的問題,達到提高企業職工積極性、主動性,提高整個企業的生產經營效率和效益的目標,因而受到許多企業的青睞,在建築行業尤其盛行。

5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內部承包不知道bai

你說的是不是分包du

zhi,或者掛靠.其實這些東西在國內來說

dao是很普遍的了

內.只要你接的工程質量,管理上不容含糊就行了.

說到工地管理,我不知道你們現在的管理方式是怎麼樣的.

我一個朋友在工地上不單單是靠傳統的固定監控.

手持式3g監控,不知道你聽說過沒.號稱一天管理十個工地不再煩惱.

要是你有工地管理上的煩惱的話,你可以去看看.

如何識別建築企業內部承包與掛靠的區分標準

個人內部承包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及

6樓:淮安浙江人

內部承包合同,儘管在《建築法》及相關法規中沒有明確法律依據,但是根據民法的一般原理以及《合同法》規定,如果當事人的民事行為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禁止規定,當事人的契約行為應該合法有效。

工程內部承包協議的效力問題,在最高法院的判例《吉生髮與中國建築第四工程局第一建築工程公司建築工程內部承包合同糾紛案》 中得到肯定。在該終審判決中明確寫道:

「本院經審理認為:吉生髮與四局一公司茅臺分公司簽訂的工程內部承包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其內容並不違反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確認其合法有效。」

7樓:踏理尋法

不能一概而論。內部承包,與一般的員工相比,主要是薪酬分配和工作管理的不同。就這兩點,應該是有效。

如果涉及到工傷、職位侵權、損害賠償等,與一般員工無異,單位不得以「承包」為由推卸自己的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內部承包合同,在其承包合同中並沒有超出法律法規的條款的,具有法律效力並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保護。

建築施工企業內部承包責任制是利大於弊嗎

9樓:微湖情

弊端也顯而易見。比如:

一、內部員工關係會變得複雜;

二、讓誰承包不讓誰承包,往往看的不僅僅是能力;

三、上交利潤或管理費哪個專案高哪個專案低?哪個承包人高哪個承包人低?

四、非承包員工就得給承包員工打工,關係如何處理;

五、企業內部貧富差距迅速拉大,造成企業內部的社會性問題;

六、形成窮廟富和尚(只是部分和尚富)的局面。

企業內部控制的作用是什麼,企業內部控制的作用

在社會化大生產中,內部控制作為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自我調節和自我制約的內在機制,處於企業中樞神經系統的重要位置。企業規模越大,其重要性越顯著。可以說,內部控制的健全與否,是單位經營成敗的關鍵。具體講,企業內部控制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作用 保證會計資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健全的內部控制,可以保證會計資訊的採...

企業內部環境都包括什麼管理學。企業內部環境包括哪些因素?怎樣分析這些因素?

企業內部環境由企業家精神 企業物質基礎 企業組織結構 企業文化構成,四者相互聯絡 相互影響 相互作用,形成一個有機整體。企業家精神是內部環境生髮器,物質基礎和組織結構構成企業內部硬環境,企業文化是企業內部軟環境.企業內部環境的形成是一個從低階到高階 從簡單到複雜的演化過程.企業內部環境管理的目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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